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万千借条怎么样才会有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万千借条怎么样才会有效?万千借条应当写清楚借款的标题,借款的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和借款的具体金额原因以及借款日期的,此时才是有效。为了保障借钱双方的利益不受到损失,在写借条的时候应该清楚写明借条的标题,借钱的双方分别是谁,借出的金额有多少,借钱的原因是什么,最后就是双方签字盖上各自的手印,写上日期就可以了,一份完整的借条内容就应该包括这些。二、借条书写的注意事项是什么?1、借条的标题要写正确,不要写成欠条,借条跟欠条是两种不同的概念,一旦写错了,遭受损失的就是借钱出去的人;2、借条的金额要准确,为了防止有改写的情况出现,应该把金额的大写和小写都要写上,对于有小数点的金额要特别留意;3、对于金额比较大的借条,最好是附加上利息这个内容,因为借出去的金额太大,对借钱出去的人来说,他的钱不能及时收回使用,是有一些经济损失的,对于利息也要写上大写的字样;4、签字的时候,不能单单签上名字,要记得加盖双方的手印,因为只有加上手印借条才产生法律效应,而且必须是右手的大拇指手印才可以;5、对于还款的日期,双方是可以约定好的,如果没有约定,法律上认定的还款期限是20年;语句不可大意,顺序不能颠倒,“借到张三”与“张三借到”便有天壤之别;不要将“欠条”与“收条”相互改制,相关涂抹会为纠纷埋下伏笔;不要把“欠条”变为“借条”,有些公司拖欠民工工资,向民工出具借款“借条”而非公司拖欠工资的“欠条”,如此,一字之差,劳资纠纷瞬间转变成民事借贷纠纷,民工对于企业长期拖欠工资的行为,便难以到劳动仲裁部门举报、申诉,只能向法院起诉。我们国家在对于借款关系确定的时候,是需要有真实的借款的事实的,当然双方当事人在进行借款的时候,一般情况下会书写借条或者是欠条,双方当事人必须要签字盖章,书写还款的时间和具体的金额等,这样的话才能够在法律当中有效力。



·第二次起诉离婚中债务的承担是怎么规定的
      第二次起诉离婚中债务的承担是怎么规定的?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债务,应当用共同财产清偿,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应首先清偿共同债务,清偿后的余额,由夫妻双方协商分割,如果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应在离婚时协商确定清偿责任,如果协商分割不成或...


·民间借贷的还款期限怎么约定
      民间借贷的还款期限怎么约定 一、民间借贷的还款期限怎么约定 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用人可能随时归还,出借人可随时要求归还。约定还款期限的,应把时间写清楚。现实中人们经常忽视这项约定,或未做出明确约定。最常见的表述为“一定时间后”还款,如“一年后”还款。 “一年后”从字面上来讲是...


·民间借贷纠纷怎么起诉
      民间借贷纠纷怎么起诉民间借贷是合法并受法律保护的,不过由于民间借贷比银行借贷更具有随意性,也就更容易发生纠纷。那么对于民间借贷纠纷怎么起诉呢?在因民间借贷纠纷而提起诉讼时,当事人需要提交相关证据对自己的主张进行举证。那么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怎么举证呢?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


·一、抚养费拖欠可以采取什么措施?
      一、抚养费拖欠可以采取什么措施? 抚养费拖欠可以采取的措施有:先进行协商,如果能够达成一致按照离婚协议中的要求即可;如果协商不一致,就是说有一方不履行义务,便意味着违反法律,如果不支付子女抚养费的,可以收集资料向法院起诉,申请强制执行。 二、对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我国法律规...


·民间贷款担保人责任有哪些
      民间贷款担保人责任有哪些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担保责任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一般担保是指在对借款人通过诉讼仍不能承担债务时,担保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连带担保责任是指,债权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和担保人任何一方承担责任,不受借款人有无能力的限制。双方对担保责任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为连...


·什么是委托收款背书
      什么是委托收款背书 一、什么是委托收款背书 委托收款背书这是指持票人以行使票据上的权利为目的,而授予被背书人以代理权的背书。以此可见,该背书方式不以转让票据权利为目的,而是以授予他人一定的代理权为目的,其确立的法律关系不属于票据上的权利转让与被转让关系,而是背书人(原持票人)与...


·借款民事诉讼管辖如何确定
      借款民事诉讼管辖如何确定 生活中,如果遭遇他人借钱不还,很多债权人就会选择直接提起诉讼,但是提起诉讼也要选择正确的管辖法院,否则法院是不会受理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的。那么借款民事诉讼管辖如何确定,这个问题,我们来为您解答。 一、借款民事诉讼管辖如何确定 1、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属于...


·借条和欠条的不同之处都有哪些
      借条和欠条的不同之处都有哪些生活中,人们往往对借条和欠条不加区分,认为二者同义,因此在签订借款合同时也对二者混同使用。实际上,借条和欠条的法律效力是不同的,因此在出借款项给他人时,务必注意不要将借条写为欠条。那么具体来说,借条和欠条的不同之处都有哪些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上市公司债券发行的程序是怎样的
      上市公司债券发行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上市公司债券发行的程序是怎样的? 1、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做出决议,决定发行债券的数量、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债券期限、募集资金用途; 2、由保荐人推荐,并向证监会申报; 3、编制和报送募集说明书和发行申请文件,包括所需引用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


·借贷合同公证有什么作用
      借贷合同公证有什么作用1、避免合同遗失损毁通过借款合同公证,我们可以避免有意无意中的借款合同损毁、遗失等情况发生,这对我们的债权安全是非常有利的,也能够极大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2、避免合同内容纠纷为避免合同被篡改,避免对方就合同的内容发生不同的纠纷,避免对方故意扭曲和改变对方合同...


·民间借贷中违约金约定过高怎么办
      民间借贷中违约金约定过高怎么办 一、民间借贷中违约金约定过高怎么办 首先,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