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合同到期还需要离职证明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劳动合同到期还需要离职证明吗?劳动合同到期离职的话也需要公司出具离职证明,我国现行法律尚没有关于用人单位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的完整、明确的规定,只有《失业保险条例》从办理失业保险登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角度,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二、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不续签的补偿金怎么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版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权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就算是合同到期后职工本人在正常情况下决定要离职的,也应该按照公司规定的离职流程办理工作交接,要求公司出具离职证明,只要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并不违法,一般公司都会给出具离职证明的。



·哪些情况下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哪些情况下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1.对停发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形,《工伤保险条例》和《社会保险法》都有明确的规定。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三)拒绝治疗的。3.同时...


·怎么计算员工的加班工资?
      怎么计算员工的加班工资?劳动者加班,延长了工作时间,增加了额外的劳动量,应当得到合理的报酬。对劳动者而言,加班费是一种补偿,因为其付出了过量的劳动。而我国相关法律中也明确规定了,在单位安排员工加班的情况下,需要支付员工的加班工资。那到底怎么计算员工的加班工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


·婚后能看对方工资条吗?
      婚后能看对方工资条吗?是否能看对方的工资条就要看实际的情况才能确定,“工资条对每个个体来讲,确实是私密信息,是否能看对方工资条,但是否构成隐私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一方工资收入就是共同财产的组成部分,这时候不许对方知道恐怕不行;如果两人约定实行分别财产制,这时候就可...


·辞职要把劳动合同拿回吗?
      辞职要把劳动合同拿回吗?员工入职时,用人单位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应当是一式三份的,一般单位可能会做一式两份,一份由劳动部门备案,另外两份是人手一份,因此单位会保留一份。但是没有关系,合同解除后,原合同效力即作废,由社保部门登记备案,不影响未来就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申请工伤鉴定要准备什么材料
      申请工伤鉴定要准备什么材料1、《工伤认定决定书》及复印件。2、申请人正面免冠彩照一张。3、身份证及复印件等身份证明资料。4、两份《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5、医院的首次诊断记录和出院小结。如医院首次诊断的病历等相关资料。二、去办理办理工伤鉴定因工负伤的初次鉴定和复查鉴定:用...


·在我国工伤认定过期可以人身伤害诉讼吗?
      工伤认定是有时间限制的,一旦过期,可能会造成一些严重影响。可是,由于相关知识的小众化,很多人对工伤认定过期的处理的具体规定不太清楚。那么,在我国工伤认定过期可以人身伤害诉讼吗?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什么是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


·工伤十级赔偿标准是多少?
      工伤十级赔偿标准是多少? 1、伤残补偿金 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本...


·加班工资计算是怎样的?
      加班工资计算是怎样的?加班工资计算是怎样算的?有许多白领或者刚刚步入职场的小白对于自己每个月领到的工资到底是如何计算出来的都或多或少的存在一些疑问,今天的我们就来解答您的这个疑问,也整理了有关劳动法的相关法律规定。一、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小时...


·劳动合同法关于工资的规定具体有哪些?
      工资报酬应该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署劳动合同时就确定了,用人单位应该按照规定按时支付工资,可实际生活中经常会发生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因工资引发的纠纷事件,所以对于劳动者来说,掌握劳动合同法关于工资的规定显得非常重要。那么劳动合同法关于工资的规定有哪些条文?下面我们跟随我们学习下。 ...


·一、国企职工醉驾能保工作吗?
      一、国企职工醉驾能保工作吗?这种情况下,基本是不能保住工作。根据劳动法,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企业可以开除员工。拘役属于刑罚,企业是可以开除员工的。如果是有编制的员工,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予以开除,被判缓刑的,一般不开除。《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内容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内容是什么?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内容是是关于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