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东起诉房客流程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房东起诉房客流程是什么?房东起诉房客流程包括当事人起诉、人民法院受理、开庭审理、判决,当事人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判决以及再审程序和执行程序。当事人起诉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其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与他人发生争议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起诉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予以接受并决定立案受理的,应在7日内通知原告。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在完成审理前的调查、准备工作后,应当按法定程序开庭审理。法院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的,按法定程序申请延长。当事人对一审法院所作的裁判不服的,可以在法律规定的上诉期间上诉于一审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从而引发第二审程序。第二审人民法院对符合法定上诉条件的案件,应当受理。二审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开庭审理。经过阅卷和调查,询问当事人,在事实核对清楚后,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进行判决、裁定。二审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30日内作出终审裁定。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人民法院按照再审程序对案件进行审理时,如果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第一审普通程序进行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如果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由于再审案件按原审程序进行审理,因此审理、裁判、宣判期限均按原审程序规定进行。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的最后一日开始计算,双方或一方是公民的为1年,双方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为6个月。二、怎样提起民事诉讼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是当事人获得司法保护的手段。当事人起诉要得到法院的审理,就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第一,原告要具有合法资格,即原告必须是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原告必须是因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者自己与他人发生争议而起诉。第二,要有明确的具体被告,必须能够明确指出何人为对方当事人。第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诉讼请求是指原告向人民法院提出,要求法院作出某种判决的要求,是原告在诉讼上对被告提出的实体权利的要求,原告还必须提出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及要求法院保护自己权益的理由。第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并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起诉的案件,应当是人民法院能够通过行使审判权予以解决的事项。同时,诉讼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在我国,不同级别的法院之间和相同级别的法院之间在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上有严格的界限。对第一审普通民事案件的管辖,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1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以及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主要营业地或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这是一般管辖原则,适用一般性诉讼。《民事诉讼法》还规定了几种特殊情况的管辖。具备了上述几个条件,当事人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时,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并按被告人数提交起诉状副本。起诉状应当写明以下内容:(1)当事人的情况。当事人是个人的,应写明其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等;有代理人的,还要写明代理人的姓名、住所、工作单位以及与当事人的关系。当事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法人或者组织的名称、单位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等。(2)原告诉讼请求以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的姓名、住所等。(4)受诉法院名称,起诉的年、月、日,起诉人签名或盖章。法律规定,原告应当递交书面的起诉状。同时,为了方便当事人起诉,又作了例外规定,即原告书写起诉状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人民法院对原告的起诉审查后,对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在收到起诉状次日起的7日内依法立案受理,并通知当事人。对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在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上诉。综上,房东和房客产生的纠纷一般都属于民事上的矛盾,此时如果受害的房东想要起诉对方,就可以自行准备好起诉书和相关的证据到法院请求救济,法官经过审判后给出判决,在判决正式生效后,双方就需要依照判决的内容履行自己的责任。



·买房是普通老百姓最重要的一件事情,谁都想买到称心如意的房子,
      买房是普通老百姓最重要的一件事情,谁都想买到称心如意的房子,可如今房地产开发商多如牛毛,一些开发商实力不大,造出的房子存在诸多质量问题,这就影响了业主的正常使用。因此引发的纠纷事件层出不穷。那么谁承担房屋质量问题保修责任?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谁承担房屋质量问题保...


·房产可以由孙子继承吗?
      房产可以由孙子继承吗? 一、房产可以由孙子继承吗? 可以由孙子继承,但需要订立遗嘱,遗嘱继承又称“指定继承”,是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遗嘱继承是由设立遗嘱和遗嘱人死亡两个法律事实所构成,它分别具有设立效力和执行效力。《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


·夫妻离婚房子怎么判定权属?
      房产是一般家庭的最大宗、最贵重的财产,婚姻关系解除时,房产能不能分割、怎么样进行分割就成为了男女双方争执的焦点。要解决房屋分割问题,首先要明确房屋的权属状态。那夫妻离婚房子怎么判定权属呢?要是属于个人一方的房产,则离婚的时候就有可能出现不能分割的情况。现在我们就来为您详细解答一下...


·在单纯的进行二手房买卖的时候,一般是不会涉及到税费的。但二手
      在单纯的进行二手房买卖的时候,一般是不会涉及到税费的。但二手房属于不动产中的一种,需要办理了过户手续之后,才能完成所有权的转移。那么在二手房买卖过户的过程中需要缴纳什么税费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1、营业税 (税率5.55% 卖方缴纳)根据2010年房产新政,转让出售购...


·在开发商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法定条件的情况下
      在开发商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其与购房者约定的购房定金是无效的。 二、根据《合同法》无效合同的处理原则,不论双方是签订《地产预售许可证》,却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谎称已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开发商须对此承担缔约过失责任,除退还购房者定金外,还应该赔偿...


·租房找中介注意事项有哪些
      据调查显示,现在很多人在租房的时候其实都是很愿意通过房产中介来租赁房屋的,一方面是可以节省自己的时间,另一方面有中介在中间作担保也要稍微放心一些。但找中介租房这里面也是有需要注意的事项,那么租房找中介注意事项有哪些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通过中介租房有哪些好处?...


·新婚姻法关于婚前房产的规定是什么?
      新婚姻法关于婚前房产的规定是什么?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 在结婚之前,男女双方可以对婚前财产做个鉴定,如何分配婚前财产可以去公证处签订婚前协议,关于婚前房产的规定是什么?下面就跟着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婚前房产的规定是什么?...


·离婚房子是男方的名字怎么办理财产分割?
      夫妻双方在结婚之后会产生共同财产,如双方的工资收入,购买的房产、车子等等,无论双方收入高低,在离婚时这些财产都应由双方共同平分。但实践中房子的分割情况则较为复杂,它涉及到各个因素。那么,离婚房子是男方的名字怎么办理财产分割?我们将通过以下内容为您详细说明,一起来看看吧。 一、离婚...


·房屋租赁标准合同范文
      进行房屋租赁,要想保护好自身的利益,那么就需要签订一份房屋租赁合同。但是实践中,很多人其实并不知道该如何来写这个房屋租赁合同的。下面,我们为您带来房屋租赁标准合同一份,供你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房屋租赁标准合同范文 出租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___...


·一、买房子先付款再签合同可以么?
      一、买房子先付款再签合同可以么? 买房子先签合同,买房签合同注意事项首先提醒自己在决定交纳首付签订合同之前,要确定项目的证件齐,自己可以在其销售部要求查看这些证件,只有证件齐全才会减少购房风险。 1、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了预售证许可证,则通常开发商...


·房产合同诈骗立案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房产合同诈骗立案条件是怎么规定的?(1)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2)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的,数额在五万至二十万元以上的。二、合同诈骗罪的判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有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