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东提前多久告知不租?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房东提前多久告知不租?

一、房东提前多久告知不租?

房东提前一个月告知不租,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五条、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因此,房屋租赁期限届满后,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如果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可以继续租赁,但出租人不同意,承租人应该交还房屋。

当然,如果房屋租赁合同中没有规定租期,那就属于不定期租赁合同。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综上所述,只有在不定期租赁合同中,出租人解除租赁合同,出租人必须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在固定期限租赁合同中,出租人是可以不提起通知的。但是如果出租人房屋租期到了之后还想要继续租房的,最好还是提前告知房东,至于提前告知的时间一般在合同中都有相关约定,双方只要按照相关约定进行即可。

二、租房到期应该注意什么

1、把房间打扫干净

想必收房的时候房东手上还有你的一部分押金,要想顺利完成交房,在自己搬家后最好将房间里好好打扫一番,让房东看起来也舒服一些。

2、房间里有损坏要及时与房东沟通

租房子使用过程中,发现的任何问题一定要及时向房东通知,以免后期交房的时候把这些损坏算在你的头上。

3、交房时的态度不可傲慢

既然有押金在房东那里放着,那就要注意自己的说话语气了。因为房东一个不高兴可能就把一些可以忽视的问题放大,扣除你的押金。

4、缴纳物业税的票据要留下

在租房过程中,一定产生了很多票据,比如水电费、物业费、电梯运行费等等,大家最好把这些票据都收好,在交房的时候一并给房东看看,让他心里有底。

5、钥匙门禁缺一不可

交房的时候钥匙和门禁是缺一不可的,毕竟这是房屋的通行证!

6、租房时抵押的个人物品要拿回

在我们租房子的时候,一定将自己的个人信息的一部分交给了房东,那么在交房的时候,一定要将这些信息收回,以免造成日后的麻烦。

现实生活当中,对于房租和房东来说的话,两者之间的关系是非常的微妙的,实际上在租房当中的话,必须要本着人道主义精神来出发,提前告知租客,自己的房屋不租。这样可以让顾客更好的寻找新的房屋。也会方便一点。


·名下有房产可欠钱不还怎么办?
      名下有房产可欠钱不还怎么办? 一、名下有房产可欠钱不还怎么办? 名下有房产可欠钱不还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即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如果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


·二手房面积误差如何解决二手房买卖面积发生误差
      二手房面积误差如何解决二手房买卖面积发生误差,则不一定要按照与一手商品房的解决方式进行。首先,买卖双方遵循意思自治原则,即买卖双方的二手房买卖合同中若有明确的约定:“该房屋是按照具体面积计价,出现面积误差参照新商品房买卖面积误差解决方式解决。”,则应按照约定方式解决。其次,如果双...


·夫妻离婚房子过户需要什么手续费?
      夫妻离婚房子过户需要什么手续费? 一、夫妻离婚时房产过户要缴纳的手续费主要有以下几种: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由于离婚造成的房屋产权过户,也就是房屋共有权的变动,是不需要缴纳交易税费的。但是需要缴纳以下手续费: 1、析产公证费用(500-800元): 没有离婚判决书的话需...


·一方无业但有房产抚养费以物折抵是否可行
      一方无业但有房产抚养费以物折抵是否可行 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二、抚养费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 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


·公房在我国可以说是一定时期的历史产物了,如今虽然已经没有新修
      公房在我国可以说是一定时期的历史产物了,如今虽然已经没有新修建的公房,但之前遗留下来的公房却也不少。法律中明确规定公房是不能够进行买卖的,但当事人之间却可以进行公房的交换。那一般不可售公房交换程序有哪些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不可售公房交换程序有哪些 不可售公房差价交...


·近年来,二手房买卖十分火热,由此引发的二手房买卖纠纷也比较多
      近年来,二手房买卖十分火热,由此引发的二手房买卖纠纷也比较多。在这些纠纷中,比较常见的就是因为房价上涨卖家违约。如果不能协商解决的话,当事人就得走法律渠道,准备诉讼了。为了争取更大利益,当事人往往委托律师代理案件。那么,二手房纠纷律师费用是怎么收取的?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相关知...


·家庭房屋装修合同范本内容是什么?
      家庭房屋装修合同范本内容是什么? 一、房屋装修合同及清单 房屋装修合同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房屋...


·一、有按揭房子离婚怎么分割?
      一、有按揭房子离婚怎么分割? 1.夫妻双方婚后一同贷款买房,取得房屋产权的; 此房屋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以平均分割为原则。一方得到房屋产权的,作价的一半支付给对方,房屋的作价可以双方协商确定,也可以经评估公司评估确定。双方都要房屋的,双方可以竞价,由出价高者得;也可以优先判...


·拆迁厂房标准补偿的标准是什么?
      拆迁厂房标准补偿的标准是什么?我国法律规定只要是拆迁厂房或者拆迁别的地方都需要补偿一定的金钱。并且我国法律严格的规定了拆迁厂房标准的补偿标准。因为这种情况涉及到了土地的闲置或者买卖。所以必须要经过法律的程序才能够说明拆迁厂房的本质。那么我国法律中拆迁厂房标准补偿的标准是什么?一、...


·房产他项权证费用是多少?
      房产他项权证费用是多少? 我们您都知道,国家部门在为百姓办理事情时,同样会收取一定的工本费,房产他项权证也不例外,其登记费用一般为80元到100元不等,根据不同地区的规定,费用会有所偏差,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关于房产他项权证费用是多少? 房产他项权证费用是多少? 据...


·二手房的首付款何时拿到买房的时候买方给卖方首付款时间
      二手房的首付款何时拿到买房的时候买方给卖方首付款时间,一般可以分为两种情况,首先是全款购房,另外可以选择买方按揭贷款购房,具体如下:1、买方全款购房时,在卖方查档确认产权清晰无异议后,可支付首付款;2、买方按揭贷款购房时,在完成买方按揭贷款资料审核通过后,可支付首付款。二、买房交...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