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根据法律规定疫情下还房贷怎么办?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根据法律规定疫情下还房贷怎么办?疫情下还房贷可以根据国家的要求申请延期还款,据银保监会网消息,1月26日,银保监会下发通知,要求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服务全力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知指出,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根据央行2月1日印发分《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二、延后还款适用人群对以下四类人员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第一类,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第二类,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第三类,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第四类,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三、因疫情未能及时还款不纳入征信失信记录上述通知提出,要合理调整逾期信用记录报送,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和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经接入机构认定,相关逾期贷款可以不做逾期记录报送,已经报送的予以调整。即上述人员在疫情期间因不便还款发生逾期的,不纳入征信失信记录。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会、外汇局等五部委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感染新型肺炎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可展期一年,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支持。对感染新型肺炎或受疫情影响受损的出险理赔客户,金融机构要优先处理,适当扩展责任范围,应赔尽赔。在当代社会现在还款是非常的重要的,尤其是有一些人员,他们可能存在着房屋贷款的压力,所以定期应当保证自己的收入来源,然后进行还款,但是由于疫情这样的一种不可抗力的原因所导致没有收入来源的是可以进行申请延期还款的,这是国家所出台的相关政策规定的。



·二手房买卖中介有哪些违法行为
      很多时候买卖二手房都是通过房产中介机构进行的,一般中介机构就收取相应的中介,但为了促成交易成功,有的中介可能会采取一些违法的手段。那现实中常见的二手房买卖中介有哪些违法行为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二手房买卖中介有哪些违法行为 二手房中介公司与买方签订买卖合同...


·北京购房条件有哪些
      北京购房条件有哪些 拥有一套自己的房子,是每一个在北京生活、工作的人都梦寐以求的事情。不过由于限房令的出台,对于不同身份的购房者,购房政策也不一样,那么“北京购房条件”都有哪些呢?现在跟随我们来了解一下吧。 一、京籍家庭购房政策 单身:在本市未拥有住房的,限购1套住房;对已...


·租赁门市房合同生效时间和相关内容
      租赁门市房合同生效时间和相关内容 随着城市化发展的加速,门市房的数量也越来越多。门市房作为一种商业用房,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在我们进行门市房租赁时,需要签订相关合同,那么租赁门市房合同生效时间是什么?下面是我们总结的相关内容,供您参考。 一、租赁门市房合同生效时间? 一般门市...


·有房产离婚后如何分割,怎样办理
      有房产离婚后如何分割,怎样办理 (一)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 《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同时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既然夫妻一方婚前付...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国经济也在不断的增长,近几年我国的房价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国经济也在不断的增长,近几年我国的房价对着经济的增长飞速增高,如今的房价已经远远超过很多人的收入水平,也就意味着很多人买不起房,只能选择租房来生活,因此对租赁的管理至关重要,保障很多人的合法权益,那郑州房屋租赁的管理办法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郑州市城市...


·房子司法拍卖贷款可以吗?
      现在司法拍卖也是一种新兴的投资渠道,司法拍卖部分信息也会在互联网上进行公布,因此在一些不良资产空间有较好的发展空间,所以现在随着司法拍卖的流行,也就自然的产生了司法拍卖贷款的,那么房子司法拍卖贷款也是可以的吗? 房子司法拍卖贷款可以吗? 司法拍卖房产,法院要求成交7天内将成交款...


·国家给低保户盖的房子归谁
      一般情况下是归国家的。低保指因家庭成员存在重度残疾或疾病丧失劳动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家庭。 城乡低保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预算管理科学精细。(二)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根据物价变动情况和经济社会发展变化适时调整城乡低保标准,切实保障低保对象基本生活。(三)管理信息公开透...


·婚后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新婚姻法如何说的?
      房子是一个家庭重要的财产,很多夫妻都是结婚后买的房子。如果日后因为感情不和闹离婚时,需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对于双方来说,正确的认定共同财产的范围至关重要,否则就很容易引发纠纷。那么,婚后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民法典如何说的?我们一起来看看下面的这篇文章。 一、婚后买房属于共同财产...


·子女已经迁户农村的房子可以继承吗
      子女已经迁户农村的房子可以继承吗 一、子女已经迁户农村的房子可以继承吗? 子女已经迁户也可以继承农村的自建房,公民的房屋属于个人的合法财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是可以继承的。不论是农村村民,还是城市户口的公民,都可以按照民法典的规定享受继承权。农村房产继承过户手...


·房屋打官司需要多久,房屋打官司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房屋打官司需要多久,房屋打官司的程序是怎么样的打官司的流程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所以,就对打官司需要的时间也不是很清楚。特别是一些案件审理时间长,就很多当事人问打官司需要多久。那么房屋打官司需要多久?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房屋打官司需要多久 1、人民...


·夫妻离婚房子给孩子要怎么约定
      孩子是夫妻双方的共同体,所以有一些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对房产的争夺过程当中,可能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双方都会决定把房子留给孩子。不过像这种情况,夫妻双方千万不能只用口头的方式来进行约束,这样房子的真正所有权在日后使用的过程当中是存在诸多风险的。那么夫妻离婚房子给孩子要怎么约定? 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