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没有性生活可以离婚吗 一、夫妻没有性生活可以离婚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夫妻没有性生活可以离婚吗

一、夫妻没有性生活可以离婚吗?

夫妻没有性生活可以离婚,性生活少,和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没有必要关系。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这里所指的并非一般的赌博、吸毒行为,而必须是达到已成恶习且屡教不改的地步。本款为例示性规范,除了明确列举的赌博、吸毒恶习之外,还应包括其他会严重危害夫妻感情的恶习,诸如酗酒、嫖娼、卖淫、淫乱等。一方当事人以其配偶有该法定过错而提出离婚请求,只要调解无效,就应依法予以支持。

二、协议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1、当事人须为合法夫妻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协议离婚当事人双方必须具有离婚的共同意愿。

3、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

三、协议离婚的流程是什么?

(1)申请

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否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我国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当事人申请离婚,应当持有下列证件和证明:

①户口证明;

②居民身份证;

③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④离婚协议书;

⑤结婚证。

此外,还应当交付办理离婚证及存档所需的单人免冠照片(根据不同地区的要求提供),并按照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填写《离婚申请书》。

(2)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接受当事人离婚申请时,应把婚姻法及《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向当事人讲清,而双方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婚姻登记管理人员的提问。工作人员应查明:

①离婚申请人是否是合法夫妻;

②离婚双方申请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③离婚是否确实出于双方自愿;

④对子女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

⑤对财产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等等。

(3)出具离婚证。

关于离婚的这件事情,只能说通过司法途径解除婚姻关系的话,如果不能向法院提供感情破裂的直接证据,毫无证据的情况下法院没办法支持原告的离婚诉求,从来没有过性生活的也可以作为感情破裂的参考因素之一。


·北京因公死亡家属抚恤金怎么规定的
      北京因公死亡家属抚恤金怎么规定的 职工是否属于因公死亡职工,该职工虽然和你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但其是在一家私营企业因公死亡,如果其到这家私营企业是你单位的安排,你单位应当承担义务,反之则不承担。 关于非因工死亡待遇(供养直系亲属的抚恤金),根据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 ...


·我国是一个法制化的国家
      我国是一个法制化的国家,对于劳动人民的合法利益是予以保护的。当劳动人民维权不成时,可以向当地的法院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仲裁与劳动仲裁在内容以及范围方面都有着一定的区别差异。关于劳动仲裁与仲裁的区别有哪些该问题在下文中就给出了详尽的说明。 劳动仲裁与仲裁的区别有哪些? ...


·怎么才算离婚婚前财产转移
      怎么才算离婚婚前财产转移婚前转移财产包括隐藏、转移、变卖、损毁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民法典》和旧婚姻法的区别主要在于什么?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 其实任何一部新法在出台以后,都是需要有一段的适应期的,就比如我国的《民法典》也是如此。有很多人都已经习惯了按照旧婚姻法当中的相关法条来处理自己的婚姻关系,直到《民法典》出台以后,新旧两部法律可以说差别非常多。婚...


·离婚后子女抚养权怎么变更
      离婚后子女抚养权怎么变更(一)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长到有识别能力时,主动提出与另一方一起生活时,应另行起诉。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的纠正,而是出现了处理...


·精神病家属可以放弃监护权吗?
      精神病家属可以放弃监护权吗? 一、精神病家属可以放弃监护权吗? 精神病家属除了法定情形外不可以放弃监护权,《民法通则》第16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父母对未成年孩子的监护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而产生的,除非因死亡、或父母子女关系的依法终止、或监护权被依法剥夺...


·离婚后小孩的抚养费是多少
      未成年人是祖国未来的希望,同时,对于每个家庭来说,也是最重要的家庭成员之一。在现实生活中,有时候夫妻双方离婚以后,会对小孩的抚养费的问题上产生纠纷。其实,对于小孩的抚养费,如果家里的大人协商不好的话,那么,在提交到法院以后,法院会进行裁决。那么,离婚后小孩的抚养费是多少呢? 一、...


·离婚男方要孩子抚养权吗,如何争取?
      在离婚的民事诉讼案件中,最主要的问题除了财产的分割问题就是就是子女的抚养权问题。夫妻离婚必然会有一方失去孩子的抚养权,从而就引发了孩子的抚养权争夺,一般可通过协商处理,无法协商时则需要法院介入。那么离婚男方要孩子抚养权吗,如何争取?下面就由我们来为您解答。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


·一、婚姻当事人外遇怀孕重婚罪吗?
      一、婚姻当事人外遇怀孕重婚罪吗不一定构成重婚。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者与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重婚包括法律上的重婚和事实上的重婚两种情况。法律上的重婚指前婚尚未解除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事实上的重婚指前婚尚未解...


·离婚案件小孩抚养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离婚案件小孩抚养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问题,规定在《婚姻法》的三十六条和三十七条,大体精神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最高人民法院在一九九三年十一月三日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


·一、协议离婚后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一、协议离婚后抚养费标准是多少?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承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