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二房东可以收取转让费用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二房东可以收取转让费用吗?在房东同意的情况下,二房东才可以转租并收取转让费用。转租的限制条件主要是转租合同必须经原出租人书面同意,因为租赁权权能及性质法律上不明确。如果明确转租权的存在是一种固定确定的权利的话,限制转租就没有什么太大的实际意义。首先,出租人目的是获取租赁房屋财产的收益,是自己经营财产的一种方式,说是经营,是因为如果没有经济效益,那就是出借而不是出租了。可以看出,出租人是以财产收益为出发点和最终目的的,而限制转租好像适得其反:因为承租人也具有使用财产效益最大化的必然倾向,转租的前提是该承租的财产在转租后能获得更大的效益。如果限制太多,转租的动力就会减弱,一方面财产得不到转租后的最佳利用;另一方面原出租人租金也得不到有利的保证。其次,限制转租不能有效达到立法限制转租的目的。立法限制转租的目的无非是交易安全。交易安全方面,没有转租也可能造成交易风险,这和转租后可能造成的风险没有什么太大的不同。如果避免过大交易风险,完全可以通过提高租房押金达到这一目的。另外,合理督促承租人履行交纳租金的义务本来就是出租人自己有效避免风险的最好办法。转租后的承租人也完全可以根据转租人是否具有合法有效的出租权来避免自己的风险,决定是否承租。二、不可以转租的情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转租:1、承租人拖欠租金的;2、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内擅自搭建的;3、预租的商品房。另外,租赁合同中未约定可以转租,且出租人不同意转租的,承租人也不擅自转租。承租人擅自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与承租人的租赁合同。4.不得违背双方意愿,有问题,双方要共同讨论。在司法实践中,房东可以与二房东签订有关租赁协议,其中应当明确说明是否允许二房东转租,如果明确说明了不可以进行转租的,那么二房东私自转租就是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的,那么是需要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不少人认识上有一个误区,以为租了别人的房子后不想租了,只要通
      不少人认识上有一个误区,以为租了别人的房子后不想租了,只要通知房东解除合同并按约定赔偿违约金就可以解除合同,果真如此吗?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到底租客是否可以随便解除租赁合同?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租客是否可以随便解除租赁合同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规...


·城市规划对于购房者来说
      城市规划对于购房者来说,在买房子的时候有一定的指导意义,规划落实后,购房者区域内的基础设施、商业配套、交通等都会跟着得到改善。为什么买房要跟着城市规划走?1、抓住交通规划城市规划中有一点是交通规划,相信大家都知道交通很重要吧,买房的一大重点就是观察房屋周围的交通状况了,有些购房者...


·房产抵押去哪里登记2023
      房产抵押去哪里登记2023 一、房产抵押去哪里登记 房产抵押登记在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在办理的时候需要携带好相关的资料,比如说抵押登记表、房屋所有权证、抵押合同、贷款合同、身份证、评估报告等,同时办理抵押登记还需要审核,因此并不是当天提交申请,当天就能出结果。 二、办理...


·购买房子税费怎么算
      购买房子税费怎么算 1、房屋买卖所需缴纳的税契,根据国家契税条例的规定,房屋买卖要向国家交纳契税,征收的标准是按房屋买卖成交价的3%~5%收取,全部由买方负担。 各类公有制单位为解决职工住房而采取集资建房方式建成的普通住房或由单位购买的普通商品住房,如属职工首次购买住房,免征...


·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条件是什么房屋的买卖涉及的金额一般都比较大,因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签订都需要慎重的考虑,但也不排除有签订了合同之后撤销合同的情况。那么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条件是什么?购房人什么条件下可以要求卖房人承担赔偿责任?请阅读下面这篇文章。 一、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条件是...


·可能大家在生活当中,关于小产权房子也多多少
      可能您在生活当中,关于小产权房子也多多少少有听说过。不过很多人对小产权房的大概了解就是,在房屋拆迁过程当中,政府给补发的房子大多数情况下都属于小产权房,对于小产权房的具体性质并不太清楚。下面我们就详细的为您介绍一下在我国什么叫小产权房子? 一、在我国什么叫小产权房子? 人们说的小...


·房屋拆迁补偿有哪些规定
      房屋拆迁补偿有哪些规定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法律规定,对于拆迁的土地有一定的补偿措施,尤其是房屋拆迁这种涉及利益较广的。房屋拆迁跟土地拆迁的补偿有一定的区别,那么到底房屋拆迁补偿有哪些规定呢?下面就让的我们为您解答。 一、房屋拆迁补偿有哪些规定 1、房屋拆...


·房产合同起诉期是多长时间
      房产合同起诉期是多长时间涉及房地产纠纷的诉讼时效规定,适用民法和行政法的有关时效规定,一般有以下几种:(一)一般时效:是指其他法律有特别规定除外的诉讼时效,通常适用《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的诉讼时效为二年,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超过二年,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买方卖房解除居间合同是否可行
      买方卖房解除居间合同是否可行 买方卖房可以解除居间合同吗? 以上海为例,根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二手房”买卖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2005年12月16日)第六条的规定,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履行的一项基本原则。因此,除合同另有约定或出现可单方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


·对于房产税,如今尚未在我国全国范围内开始征收,只是在个别城市
      对于房产税,如今尚未在我国全国范围内开始征收,只是在个别城市,如重庆,开始了试点工作。但这不并不排斥以后会开征房产税,因此当事人还是有必要了解一下房产税是如何征收的,标准又是怎样的?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房产税的征收范围 房产税的征收范围,具体指开征房产税的地区。房...


·顾名思义,安置房是指政府在实施拆迁过程中给予被拆迁户一定的补
      顾名思义,安置房是指政府在实施拆迁过程中给予被拆迁户一定的补助,安置给其的房子,也叫动迁房。不管是城市居民还是农村村民,只要有被拆迁的需要,都要给予补助,既然是安置给个人了,那么居住者有权对安置房进行买卖。因为国家政策时时变化,那么安置房买卖最新政策是什么呢?在对安置房买卖最新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