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解除劳务关系有经济补偿金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解除劳务关系有经济补偿金吗?

解除劳务关系没有经济补偿金,劳务关系属于民事管辖范畴,其适用的法律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的是劳务关系,那么用人单位解除劳务合同,将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是否支付违约金,要看劳务合同的约定。

二、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区别是什么?

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主要存在以下五方面的区别:

(一)主体不同。劳动关系的主体是确定的,即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然是劳动者。而劳务关系的主体是不确定的。

(二)关系不同。劳动关系两个主体之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即行政隶属关系。劳务关系两个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或者说是经济关系,而不存在隶属关系。

(三)劳动主体的待遇不同。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获得工资报酬外,还有保险、福利待遇等;而劳务关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获得劳动报酬。

(四)适用的法律规范不同。劳动关系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而劳务关系则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五)合同的法定形式不同。劳动关系用劳动合同来确立,其法定形式是书面的。而劳务关系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或其他形式。

三、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标准是多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话会产生经济补偿金,但劳务关系,简单一点来说并没有劳动关系那样稳定,其实双方可以随时随地的终止劳务关系。在劳务关系中因为工作的原因而受伤的话,也只能按照人身损害侵权纠纷追究单位的赔偿责任。


·公司不给员工发工资该怎么办?
      公司不给员工发工资该怎么办? 公司不给员工发工资劳动者可以采取如下措施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可以直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 劳动行政部门对企业执行劳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的行为可以责令其改正,并且有权依法进行处罚。 2、可以向劳动争...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是怎样的
      我们都知道,我国专门出台了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文件,以此保护女职工的相关权益。那么,你知道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是怎样的吗?我们为你做了整理,供你阅读。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一条 为了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女职工健康,制定本规定。 ...


·一、不构成伤残的工伤赔偿多少?
      一、不构成伤残的工伤赔偿多少? 不构成伤残的工伤赔偿五万元左右,在受工伤之后需要对工伤进行认定,如果受伤情况比较严重的,一般情况下会在病情比较稳定的时候进行鉴定,工伤没有造成伤残的,具体要赔偿多少钱,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一般依据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


·劳动法哪条有代通知金?
      劳动法哪条有代通知金? 劳动法保护的是劳动关系当中劳资双方的合法地位和权益,但是相对的肯定是进一步提升了劳动者的某些权利,在我们拥有了比较宽广的择业自主权的同时,也约束了公司随意辞退职工的这种做法。但是在特殊情况下必须要辞退的也要产生代通知金的,劳动法代通知金的规定是体现在劳动...


·根据工伤护理费赔偿标准2023护理费一天多少钱?
      根据工伤护理费赔偿标准2023护理费一天多少钱? 一、根据工伤护理费赔偿标准护理费一天多少钱? 根据工伤护理费赔偿标准护理费一天100元左右。 工伤护理费标准: 1.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 2.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


·销售岗位的误工费赔偿标准
      销售岗位的误工费赔偿标准 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伤者本人的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治证明确定。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最终评定伤残的前一日。 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实际减少的收入必须是实...


·工伤伤残鉴定费谁出的?
      我们知道,员工在工作的时候存在风险,可能会因为工作期间遇到工伤的情况,为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对工伤进行赔偿,需要对他们进行工伤伤残鉴定。人们往往会有疑问,工伤伤残鉴定是否需要收费,费用由谁来支付。下面我们就来说说工伤伤残鉴定费谁出。 一、工伤伤残鉴定是需要收费的 工伤伤残鉴定...


·黑龙江省工伤鉴定标准新标准是?
      黑龙江省工伤鉴定标准新标准是? 1、一级工伤鉴定标准 一级伤残的鉴定标准包括: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活动功能基本丧失;双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双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高位缺失等更多内容。 ...


·原单位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书怎么写?
      劳动合同是每位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凭据,而劳动关系解除通知书或证明书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凭证。解除劳动关系除了双方协商解除之外,用人单位也可以单方面的解除,那么原单位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书该如何书写呢?下面就由我们为您一一道来。 一、原单位解除人事劳动...


·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的规定有哪些?
      无论是应届生或是往届生,在签订劳动合同前都需要清楚地了解劳动合同的相关事项。劳动合同法保护着劳动者的利益,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提供法律保障。作为一个劳动者,需要知晓劳动合同法来维护我们的利益。比如,在一个新的用人单位工作时,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的规定有哪些?下面,我们为您做出详细解...


·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
      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 1、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通知的情况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