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遗产进行转继承什么意思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遗产进行转继承什么意思转继承是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该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代其实际接受其有权继承的遗产。转继承人就是实际接受遗产的死亡继承人的继承人。二.如何理解继承权和受益权1、受益权的主体是受益人,继承权的主体是被继承人。“受益人是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见《保险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所以受益人的产生须满足两个条件:1)、在人身保险合同有注明的。《保险法》第六十二条“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在保险单上批注。”2)、须由被险人或投保人指定的。《保险法》第六十条“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为的人,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2、继承人的产生有两种。一种是法定继承,法定继承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顺序、分配原则的继承方式,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继承中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可以均分遗产的份额。另一种是遗嘱继承,遗嘱继承是公民以立遗嘱的形式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3、义务不同。受益人除了在合同约定的事件发生时有及时通知保险人的义务外,不承担任何其他义务。继承人的义务有:遗嘱继承附有的义务三.继承权和受益权不同点1、适用的法律不同。保险金的受益权属民法典的范畴,受《保险法》的约束;继承权属民法的范围,受《民法典》的约束。2、享受权利的主体及主体产生的方法不同。转继承人是享有继承权的。一般情况下,有遗嘱的遗产会按照遗嘱进行执行遗产分割,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会按照民法典的继承顺序进行继承遗产,有第一继承人的时候,遗产会由第一继承人继承,在没有第一继承人的时候会由第二继承人继承。



·还未出生的胎儿有财产继承权吗
      还未出生的胎儿有财产继承权吗?《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需要指出的是,该份额原则上应按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确定,如果是多胞胎的,则应按胎儿的数量保留继承份额。对胎儿保留份额的处理,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还是活体而不同:(1)如果胎...


·一、夫妻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共同财产吗?
      一、夫妻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共同财产吗?在婚姻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所继承而取得的财产,属夫妻共同财产。如夫妻一方或双方所继承的其去世父母的遗产。但是,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指明某项遗产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这种情况下,法律应当尊重被继承人的意愿,夫妻一方继承的遗产不能作为夫妻双方的...


·我国在继承人方面有明确的继承顺序
      我国在继承人方面有明确的继承顺序,在继承人属于同一个继承顺序的情况下,是可以在遗产分配上享有平等分配的待遇。但是我国是一个保护弱势群体的国家。在有继承人能够赡养老人以及能做到尊老爱幼方面的也是有些特殊考虑的。如果在同一继承顺序的继承人在各方面都表现的基本一致,这种情况下对于遗产的...


·独生子女遗产继承情形是怎样的
      独生子女遗产继承情形是怎样的1、独生子女什么情况下才能完全继承父母的所有财产?提前立下遗嘱就能确保子女全额继承遗产如果独生子女想完全继承父母的遗产,那么遇到这样的情况,要每个相关继承人确认签字放弃继承权利后,房产才能顺利由独生子女继承。或者独生子女只能将其他所有的继承人全部告上法...


·新婚姻法夫妻遗产规定有哪些?
      虽然结婚看似简单的一件事,相关法律却对婚后夫妻间的义务有所规定,同时民法典也规定了配偶可以继承另一方的遗产而且是第一顺序继承人,这都为保障婚后双方的合法权益,那么民法典夫妻遗产规定有哪些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一、民法典夫妻遗产规定有哪些?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一条第1款...


·继子没有迁户口有继承权吗?
      继子没有迁户口有继承权吗? 一、继子没有迁户口有继承权吗? 继子没有迁户口可能有继承权,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只要有抚养关系,那么按照法定继承的原则是有继承权的,判断具备抚养关系一般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继子女尚未成年,随生父母一方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时,继父或继母对其承担...


·一、继承权丧失的法定条件?
      一、继承权丧失的法定条件有哪些(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但属于正当防卫的除外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其行为必须是以剥夺被继承人之生命为目的,若继承人对被继承人所实施的不法行为虽为危害人身安全之行为,但不以剥夺其生命为目的,则尚不能构成杀害行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继承...


·一、根据法律规定遗产捐赠与要去哪里办?
      一、根据法律规定遗产捐赠与要去哪里办? 根据法律规定遗产捐赠与要去公证机构办理。办理继承权公证,申请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一)法定继承应提交: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委托书...


·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其子女不得代位继承?
      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其子女不得代位继承?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其子女不得代位继承,司法解释规定:“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如该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对被继承人尽赡养义务较多的,可适当分给遗产。”二、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有哪些?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配偶子女父母继承份额是多少?
      配偶子女父母继承份额是多少?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1、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


·一、继承的财产离婚时需要进行分割吗?
      一、继承的财产离婚时需要进行分割吗? 1、如果是法定继承得来的遗产,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可以要求分割; 2、如果是基于遗嘱继承得来的遗产,则属于个人财产,则另一方不可以要求分割; 二、法律规定 1)《民法典》(2001修正)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