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放弃继承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放弃继承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放弃继承是无条件的,继承人不得以转让继承权为条件放弃继承。被放弃的继承份额应当在参加继承的继承人中分配。如果放弃继承的人是唯一的继承人时,则被继承人的遗产归国家或集体组织所有。继承人放弃继承后,也就不再承担清偿被继承人债务。如继承人有监护人,监护人原则上无权放弃被监护的继承人的继承权利。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作出;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的,本人承认或有其它证据证明的,一般应认定为有效。放弃继承不得由他人代理而作出。在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过程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一般应当准许,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不予承认。二、遗产继承的原则是什么?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综上所述,继承是人们重要的民事权利,我国有专门的民法典,其中对放弃继承也有明确规定,要求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在遗产执行之前提出,可以采取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做出这种决定后,其不再享有对遗产的分配权。因此,放弃继承应当妥善做出。



·儿子和女儿的赡养继承是一样的吗
      一、儿子和女儿的赡养继承是一样的吗 不一定,根老人自己决定,遗产继承与赡养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1、赡养年老父母是每个成年子女的责任和义务,和是否有权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没有关系; 2、如果当事人对老人的遗产分配有异议的,可以在老人生前提出; 3、被继承人生前有遗嘱的,...


·社保遗产如何分配应该怎么办
      社保遗产如何分配应该怎么办理首先得讨论,被继承人生前是否订立遗嘱或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对遗产作出明确的安排。如果没有,这时候就按照法定继承,即第一顺位的配偶、子女和父母,如果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就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遗产。对于继承的财产,首先把所有财产中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拿出来...


·过继子女享有亲生父母继承权吗
      过继子女享有亲生父母继承权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被收养人对养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同时又对生父母扶养较多的,除可依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外,还可依继承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分得生父母的适当的遗产。值得注意的是,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


·遗产继承数额怎么确定
      关于遗产继承数额,其实也就是遗产继承份额,这是指各个继承人可以实际分得多少的遗产。实践中,对遗产继承数额的确定,对继承人来讲是很重要的,那究竟这个遗产继承数额是怎么确定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父亲的遗产应该有哪些人来继承 遗嘱继承指定的继承人。 法定...


·根据法律规定死胎能继承遗产吗?
      根据法律规定死胎能继承遗产吗? 一、根据法律规定死胎能继承遗产吗? 根据法律规定死胎不能继承遗产,胎儿继承份额的保留,是指在分割遗产时,如果有胎儿(该胎儿出生后应属于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范围)的,应当为胎儿保留继承份额。 胎儿尚不具有民事权利主体资格,因为在我国,公民的民事...


·继承权公证
      继承权公证,只要前期手续(提交材料)齐全,在公证处办理公证,能够立即领取公证书(当场出具公证书)。如果审查需要补充材料的,会在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出具公证书。《公证法》第二十八条 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


·遗产税与赠与税的关系是什么?
      一、遗产税与赠与税的关系是什么?赠与税是自然人将自己的财产赠与他人时,依法对赠与财产应缴纳的税款。赠与税的征税客体是赠与的财产,除包括赠与人无法赠送给他人的货币和实物外,还包括无偿免除的债务人的债务或无偿为他人承担的债务,以及无偿提供给他人的预期可得的财产。我国没有遗产税。二、赠...


·抚恤金转继承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抚恤金转继承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抚恤金转继承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抚恤金是不可以转继承的,抚恤金并不是公民死亡时所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所以,抚恤金就不能作为遗产来继承。 对于抚恤金该的分割,法律对此并无明确规定。 但根据我国目前的有关政策,享受抚恤金待遇的人必须同时具备两...


·遗产分割协议有什么内容
      继承人继承遗产时或之前,可以签订遗产分割协议来避免分割时产生纠纷。有些内容是遗产分割协议必备的,那遗产分割协议有什么内容?签订遗产分割协议时,有些常见的问题需要注意,那签订遗产分割协议时应注意哪些问题?我们马上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分割协议有什么内容 遗产分割协议,是指依法应...


·妻子病故后遗产怎样分配
      妻子病故后遗产怎样分配?《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


·哪些属于可继承的遗产?
      哪些属于可继承的遗产?在实践中,公民死后,并不是其所有的财产都可以继承的,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具体包括如下几项:(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