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根据法律规定遗产捐赠与要去哪里办?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根据法律规定遗产捐赠与要去哪里办?

根据法律规定遗产捐赠与要去公证机构办理。办理继承权公证,申请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一)法定继承应提交: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委托书应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监护人代办应提供监护人的证明材料和本人的身份证件;

2、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介绍信,说明办何公证,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关系以及有关的家庭情况;

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法定继承人中已死亡的要提供死亡证明,宣告死亡的应提供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

4、被继承遗产的产权证明;

5、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

6、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7、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应到公证处发表声明放弃,在外地发表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应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

(二)遗嘱继承应提交:

1、前款应提交的1至5项的证件及材料;

2、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有效遗嘱;

3、有遗嘱执行人的,提供执行人的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二、办继承权公证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办理继承权公证应注意以下事项:

1、遗产是公民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主要包括: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有价证券、履行标的为财务的债权等。

2、被继承人的遗产状况应清楚,例如有无典当、抵押、是否共有的情况,遗产现在何处,由谁保管,产权应没有争议。

3、法定继承子女应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4、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应亲自到公证处做出意思表示。

根据我们国家法律当中的规定,对于当事人来说是对于自己合法拥有的财产可以进行随意的处分的,尤其是在死亡之后。因此在申请的话,可以签订相关的协议,将自己财产全部捐赠给国家或者是其他的人员,在这种情况之下也可以进行公证。


·2023继承法继承分配比例是什么?
      民法典继承分配比例是什么?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该法条中的“一般”是指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婚前财产丈夫有继承权吗?
      婚前财产丈夫有继承权吗? 一、婚前财产丈夫有继承权吗? 妻子的婚前财产,虽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属于妻子遗留的个人的合法财产,丈夫当然具有继承权。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


·一、继承法司法解释中遗产处理是怎么样的?
      一、继承法司法解释中遗产处理是怎么样的? 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规定: 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


·遗产继承公证书在哪里办
      遗产继承过程中公证是必不可少的,那遗产继承公证书在哪里办?遗产继承方式有哪些?遗产继承顺序是怎样的?相信很多人对于这些问题都不是很明白。下面将针对这些问题为您做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遗产继承公证书在哪里办 公证当然要找公证处办,办理遗产继承权公证,遗产为动产的,由...


·老人去世孙子有无继承权?
      老人去世孙子有无继承权?一般情况下老人去世孙子没有继承权,孙子只能在以下几种情况下有老人继承权:1、老人的子女先去世的我国《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


·虽然说并不是所有的遗产都需要进行公证
      虽然说并不是所有的遗产都需要进行公证,但是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将遗产进行了公证,只会更加的保险,也不怕以后横生枝节,因为遗产的继承而纷争不断,家无宁日。 所以,进行一下遗产的公证,是一件虽说不那么紧要,但是进行了就更加保险的事情。 (一)遗产继承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①遗产的继...


·继承人死亡多年可以办理继承诉讼吗
      继承人死亡多年可以办理继承诉讼吗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致继承人无法主张继承权利的,人民法院可按中止诉讼时效处理。继承人在知道自己的权利受...


·可能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有哪些
      依现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丧失继承权的事由,有以下四种: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也不论是否受到刑事责任的追究,都丧失继承权。这里要注意三点:(1)必须是故意杀人。过失杀人不丧失继承权。(2)不论出于何种动机和...


·子女成年和未成年继承份额是一样的
      子女成年和未成年继承份额是一样的子女都是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是,未成年人属于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考虑到其生活和教育的费用,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继承法》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


·开继承人证明要带什么
      (1)提供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等;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国外或港澳台地区的委托书应经当地公证机关或司法部授权的机构、人员公证证明并办理外交认证;(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死亡证明一般由公安部门或被继承人死亡时所在的...


·第一第二顺位继承人的遗产怎样分配?
      第一第二顺位继承人的遗产怎样分配?第一第二顺位继承人的遗产的分配是由第一顺位的继承人之间按照平均分配的原则比例来进行分配。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1)配偶。配偶是指符合结婚条件,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合法夫妻。另外,经法院确认属于事实婚姻的夫妻也取得配偶身份。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