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责任书拒签,不会影响责任书的法律效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交通事故责任书拒签,不会影响责任书的法律效力。

交警依法作出的事故认定书是法律文书的一种,依法需要送达事故当事人,但是当事人是否签收,不影响事故认定书的效力。另外,事故当事人如果认为事故责任认定不合法合理,需要在收到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级部门申请复核,过期则生效。

一旦立案交警部门通知当事人去签收事故责任鉴定书,就说明立案交警部门已经做出对该起事故的责任鉴定,当事人签不签都不会改变这个责任鉴定。签字只表示当事人知晓了这个鉴定,并非接受了这个鉴定;不签收交警会在一周内邮寄到你住址视同你签收或直接写“拒签”。即使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也应当接收,这样可以对持有异议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进行认真审读,仔细研判,以便从中找出具体的错误之处。按照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可以自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后者在受理后需在30日内做出复核结论。

如果对方拒绝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上签字,交警部门可以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的规定,向当事人出具一个单方面的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可以据此向法院进行起诉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向法院起诉之前所花费的一些修理费用,当事人可以先行垫付,之后再通过诉讼向对方进行追偿。如果对方购买了其他的商业保险的话,也可以先向保险公司进行理赔,再由保险公司通过诉讼向对方车主进行追偿。


·一、如何保证交通事故赔偿金可以快速的拿到?
      一、如何保证交通事故赔偿金可以快速的拿到?1、可以让对方先行支付赔偿金要求对方先行支付赔偿金可以有两种途径,一种是与对方协商,要求对方支付因事故伤害所紧急需要的赔偿数额;一种是通过交警督促对方先行拿出适当赔偿金(实践中,有时候对方想要回被扣押的车辆,交警会征求被害方的意见,可以此...


·道路交通十分复杂
      道路交通十分复杂,虽然我们很小心地在开车,但是不可避免的还是可能会发生一些交通事故,发生了交通事故就要牵涉到责任和赔偿的问题。如果在交通事故中被判全责不服怎么办?提出复验的流程如下:发生交通事故后,首先交警会根据事故现场进行勘察、检验,对此次交通事故下达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书中会...


·一、安徽交通事故护理费标准是什么?
      一、安徽交通事故护理费标准是什么?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1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人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伤亡事件时常发生,给受害人以及其家庭带来巨大的伤害,甚至还会使家庭因失去主干劳动力而陷入经济困难的状况。所以按照法律规定事故责任人必须支付一定的赔偿金。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介绍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计算方法。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计算方法 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根据客观计算方...


·交通肇事逃逸检察院起什么作用?
      交通肇事逃逸检察院起什么作用?交通肇事案件移交到检察院后,符合法定情形也是可以不经判决而结案的。第一种是双方当事人和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百八十八条的规定,最高刑为七年以下的交通肇事案件,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对于和解的公诉案件,如果犯罪情节轻微,...


·交通事故两人死亡次要责任赔偿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两人死亡次要责任赔偿标准是什么 1、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计算方法 以定型化赔偿模式来确定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标准和赔偿年限,具体为:就是一次性赔偿20年,死亡赔偿是固定的,受害人是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死亡赔偿金赔偿的对象是余...


·交通事故驾驶员死亡找谁赔偿?
      交通事故频频发生,驾驶员伤亡率非常之高,对于交通事故发生,驾驶员是被评判为个人交通肇事者还是为单位驾驶员交通肇事者?这两类身份角色略不一样,但是这两种对交通事故驾驶员死亡找谁赔偿这一问题的解答却是不一样的,下面给您详细讲解一下,希望您有所帮助。 一、交通肇事者死亡找谁赔偿 关于事...


·交通肇事罪与逃逸的关系是什么
      一、交通肇事罪与逃逸的关系是什么?交通肇事罪是法定罪名,交通肇事逃逸罪不是法定罪名,只是交通肇事罪加重处罚的一个情节。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


·北京单位司机发生交通事故致死单位如何赔偿?
      一般来说,如果是个人原因造成交通事故伤亡的则由事故主要责任人进行赔偿。但是会存在着这样一种特殊的情况,那就是如果公司单位执行公司任务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如果责任事故归责于公司或者是单位司机,此时赔偿问题应该怎么解决?在北京北京单位司机发生交通事故致死单位如何赔偿呢?是由...


·一、交通事故报案私了可以的?
      一、交通事故报案私了可以的有哪些情况 对于未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轻微、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清楚无争议的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可以采取“私了”的方式来解决。但同时交警部门提醒“私了”的司机,不要忘记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双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驾驶证号、机动车牌号、保险...


·办了营业执照就要交税吗?
      办了营业执照就要交税吗不一定的。领取营业执照后,记账报税是必不可少的。不管是否盈利,是否经营,都必须要报税。但是缴税就未必,比如,没有经营的,没有盈利的企业,可以申请零报税,零报税就相当不用缴税。(一)、如果办理营业执照的是公司只要你的公司没有收入,也就是说只要你的公司没有开发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