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贵州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贵州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贵州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标准是按照当事人他的年龄来进行计算,具体的计算的标准是如下所述。

1、死亡赔偿金计算公式

(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579.64元× 20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7386.87元× 20年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579.64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7386.87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579.64元×5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7386.87元×5年

2、丧葬费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丧葬费=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42815元÷2

3、被抚养人生活费

(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6914.20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6644.93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2)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丧失劳动能力)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6914.20元×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6644.93元×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3)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6914.20元×[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6644.93元×[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4)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6914.20元×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6644.93元×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二、贵州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需要涉及哪些赔偿项目?

1、因抢救、治疗支出的费用医疗费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数额,按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如果存在抢救和治疗)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 护理费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交通事故发生之后,他存在的费用项目是比较多的,如果导致人员已经达到伤残等级的话,那么就需要按照伤残等级的系数来进行,比如说如果是一级伤残等级的话,那么在最终的金额计算出来之后乘以100%,10级的等级乘以10%。


·一、交通事故伤残保险能全报吗?
      一、交通事故伤残保险能全报吗? 交通事故伤残保险不能全报,“事故双方自行报案”处理程序以及相关手续: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双方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按照以下步骤处理: (1)撤出事故现场,迅速恢复交通; (2)由责任方通知保险公司进行定损; (3)双...


·一、造成交通肇事逃逸驾驶证被吊销吗?
      一、造成交通肇事逃逸驾驶证被吊销吗? 1、交通事故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2、行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交通事故扣车期限有多长
      交通事故扣车期限有多长 我们知道,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部门应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同时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对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所以,因个案复杂程度不一及检验、鉴定时间的不确定性,我们认为,发生交通事故后,对于何时放车,不可一概而论,只能说是检...


·掉头撞车一定是掉头的责任吗
      掉头撞车是掉头车辆的责任。掉头转弯的车辆应该避让直行的车辆,所以掉头时撞到其他车辆最低应该是同等责任及以上。事故责任以交警划分的为准,如不服,可委托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要求重新划分事故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机动车在有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


·机动车逆向停车如何处罚
      机动车逆向停车如何处罚我国交通遵守的是右侧通行,所以在道路停车泊位内,必须依次按顺行方向停放,不得逆向停车,车身不得超出停车泊位;违反停车规定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
      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


·交强险赔付限次吗
      交强险赔付限次吗,是如何赔付的?根据我国法律的明确规定,我国对机动车司机都要求强制购买交强险。其购买意义在于保障机动车车主的人身安全,其次,在赔偿额度内对伤者进行救治,那么,交强险赔付限次吗?交强险在赔付时是如何赔付的?今天,我们针对这些问题,给您做了以下相关的解析,希望能帮助到...


·一、交通事故2死2伤全责会判缓刑嘛?
      一、交通事故2死2伤全责会判缓刑嘛? 交通事故2死2伤全责也是有可能判缓刑的,只要驾驶员没有逃逸,两死两伤的这种情况最严厉的量刑也不会超过三年的有期徒刑。根据现行《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


·一、江西上下班交通事故误工费如何计算?
      一、江西上下班交通事故误工费如何计算? 江西上下班交通事故误工费的计算是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


·办理收养登记要提交的材料
      办理收养登记要提交的材料 一、办理收养登记要提交的材料 (一)收养人的收养申请; (二)收养人所在单位的证明,证明有收入,有经济条件收养; (三)收养人所在街道居委会或村委会的证明,证明是当地居民,有收养要求; (四)收养人的体检,证明身体健康,有条件抚养孩子; (五...


·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该如何处理?
      现在的交通事故发生越来越频繁,当你遇到交通事故并收到交警给您的需要你签字的事故认定书时,你发现你并不认同此次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那您是否需要在事故认定书上签字,您又应该通过怎样的方式来对此次的事故进行申请复核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可向办案人员索取有关证据及认定责任的依据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