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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子因宅基地归属问题闹上法庭,土地确权证上到底写谁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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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建房时出资的家庭成员拥有房屋份额吗?

1、原则上谁出资谁就有房屋的份额,但如果你只是为了帮助家人建房而出资,并不想获得产权,这种情况下就没有你的份。但老魏显然没有放弃产权的意思。

2、你是家里的成员,但户口已不在本村,这时你就不是本集体组织成员,不能取得房屋份额。

最终法院认定,老魏家的宅基地虽然以儿子名字申请,但实为父母以儿子作为家庭成员的代表提出申请,宅基地是以户为单位,该户家庭成员均享有使用权。另外,由于建房时儿子未成年,父母出资,因此房屋归属为父母。

二、土地确权证书上的名字怎么写?

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需要由户主代表家庭承包方与发包方签订合同,同时确权登记家庭成员为共有人。那土地确权证上是不是意味着所有的家庭成员都应该写上去呢?

1、证书上的户主应该写谁的名字?

一般情况下,户主是原来承包经营权的代表人或者是在承包合同上签字的人。如果此人已经去世或丧失行为能力,可以由家庭成员共同推举一位代表。如:之前户主是老父亲,父亲年迈或者生病,可以由儿子作为代表签字或确权。

2、其他家庭成员共有人都应该包括谁?

共有人一般都是家庭成员,以二轮承包实际人口为主。很多朋友都问到,外嫁女、去世老人、新生儿、户口迁移的大学生等等算不算在共有人里面?

外嫁女,如果说在娘家有承包地或者在婆家有承包地的,都可以作为确权共有人,但是承包地和土地确权登记都不能双方重复。如果两方都没有土地的,也可以一方作为共有人写在确权证上。

我国实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土地制度。对于去世老人可以直接将承包地留给家庭成员。新生儿即便是没有分到土地,也是可以作为共有人登记在证书上的。

对于把户口迁移到大学所在地的大学生来说,经济来源仍然来自于农村的父母,仍可作为家庭成员登记在册。

还没有确权登记的朋友除了抓紧时间,还要注意上面的这些问题,别等出现纠纷的时候不知所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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