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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在家如何定遗嘱才算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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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在家如何定遗嘱才算是有效的?

一、老人在家如何定遗嘱才算是有效的?

一份有效的遗嘱必须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1、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具有遗嘱能力,即遗嘱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必须具有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即遗嘱人在订立遗嘱时完全是出于自愿,按照自己的真实意图制作的,而并非是受他人的欺骗或胁迫而订立;

3、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即遗嘱的内容不得与国家的法律法规相悖,处分的仅仅是遗嘱人个人的财产。其中,必须注意的是,遗嘱人订立遗嘱时,必须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否则,这份遗嘱将会被认定是部分无效的;

4、遗嘱必须具备法定形式。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二、遗嘱无效的16个情形有哪些?

1、遗嘱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内容不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由于遗嘱继承人的原因导致遗嘱无效;

4、遗嘱内容涉及被处分过的财产;

5、遗嘱内容涉及无权处分的财产;

6、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7、遗嘱未为特定弱势继承人保留必要份额;

8、遗嘱没有给胎儿保留继承份额;

9、他人书写自己签名的遗嘱无效;

10、特定情况下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11、多份遗嘱内容冲突导致失效;

12、利害关系人见证的代书遗嘱无效;

13、遗嘱不符合形式要求导致遗嘱无效;

14、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间冲突;

15、未清偿立遗嘱人的全部债务;

16、内容不清、自相矛盾或无法实现等。

综合上面所说的,立遗嘱一般只有当事人来亲自处理;对于所订立的遗嘱形式有很多种,这就要根据老人的实际情况来进行确定,除了自书遗嘱和公证遗嘱之外,都需要有见证人的存在才能确定遗嘱的有效性,如果立遗嘱存在有被强迫的情形,这种遗嘱也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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