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老人去世后有立遗嘱的遗产有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继承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老人去世后有立遗嘱的遗产有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继承,没有立遗嘱的遗产由法定继承人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可见,老人去世后不是必须要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遗产的,比如老人生前跟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签了遗赠扶养协议,只要扶养人履行了扶养丧葬义务,就可以继承扶养协议当中的遗产,法定继承人也不能侵犯扶养人的合法权利。


·继承权的丧失和代位继承规定是什么?
      继承权的丧失和代位继承规定是什么?继承权的丧失和代位继承规定是存在着继承权丧失,符合代位继承条件可以代为继承。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丧失继承权:1、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2、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3、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


·公民的哪些财产可以列入遗产的范围?
      公民的哪些财产可以列入遗产的范围? 一、公民的哪些财产可以列入遗产的范围? 《民法典》对公民的合法遗产范围有明确的规定: (1)公民的合法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蓄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


·抚恤金不能作为遗产分割有哪些规定
      抚恤金不能作为遗产分割有哪些规定死亡抚恤金不是遗产,因其发放的对象是被继承人的亲属。遗产是指公民死亡时遗留的、可以依法转移给他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我国《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


·新婚姻法夫妻遗产规定有哪些?
      虽然结婚看似简单的一件事,相关法律却对婚后夫妻间的义务有所规定,同时民法典也规定了配偶可以继承另一方的遗产而且是第一顺序继承人,这都为保障婚后双方的合法权益,那么民法典夫妻遗产规定有哪些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一、民法典夫妻遗产规定有哪些?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一条第1款...


·法定继承的公证流程是什么 一、法定继承的公证流程是什么?
      法定继承的公证流程是什么 一、法定继承的公证流程是什么? 1、申请 申请人及其代理人均可提出公证申请。 申请人应当提供的证明材料如下: (1)申请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代理人的代理权证 明(如经公证的委托书、申请人为未成年人的,其代理人的监护权证明等); (2)申请...


·遗产官司有诉讼期吗?
      遗产官司有诉讼期吗?《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


·遗产继承纠纷如何起诉
      遗产继承纠纷如何起诉?在通过诉讼方式来解决遗产继承纠纷的时候,当事人一定要事先了解一些起诉方面的知识,做到有备无患,这样获得有利判决的可能性才是比较大。那到底遗产继承纠纷如何起诉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遗产继承纠纷如何起诉 1、诉前准备 收集遗产继承纠纷的证...


·有关遗嘱继承人范围是什么
      有关遗嘱继承人范围的是什么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这一规定说明,我国遗嘱继...


·如何确定转继承人
      从相关法律的规定中可以知道,如果继承人在继承开始之后实际继承遗产之前死亡的话,则就可以按照转继承的方式来继承遗产。此时就要确定转继承人。那么实践中该如何来确定转继承人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如何确定转继承人 1、准确认定有相互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


·一、遗产继承时间有限制吗?
      一、遗产继承时间有限制吗?遗产继承没有时间限制。继承开始后,遗产分配完毕前,继承人都有权要求依法获得分配。但超过法定期限的,当事人不能再通过到法院诉讼的方式处理,只能自行协商处理。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三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


·放弃继承权是否可以附加条件
      放弃继承权是否可以附加条件 一、放弃继承权是否可以附加条件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是可以放弃继承权的,而附条件放弃继承权的,要看所附的条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才能确定是否有效。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