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判缓刑怎么算刑罚执行完毕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判缓刑怎么算刑罚执行完毕

一、判缓刑怎么算刑罚执行完毕?

缓刑考验期满就算刑罚执行完毕,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七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二、缓刑期间需要遵守哪些规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三、缓刑考验期是多久?

1、被判拘役的缓刑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得少于两个月;

2、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四、缓刑的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司法实践中,缓刑一般适用于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悔罪,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的被告人。

被判缓刑的这些罪犯本身就是犯罪情节比较轻微,法院在判决缓刑的时候就会在通知书当中标注清楚缓刑考验期,等缓刑考验期到期后,确认没有任何违法行为的,法院会公开宣告原判罚不再执行。


·开设赌场罪什么为主犯?
      开设赌场罪什么为主犯?开设赌场罪为开设赌场而提供了一个主要的行为的人员,主犯的认定标准具体如何判刑?这是需要根据证据、后果、社会危害性、认罪态度等各因素综合判断来决定的。如果被判刑拘或者逮捕的话,可以通过委托律师会见,由律师来详细了解情况从而提供法律服务。按照我国刑法第27条第2...


·虚假诉讼拒执罪数罪并罚的刑期怎么确定
      虚假诉讼拒执罪数罪并罚的刑期怎么确定?虚假诉讼罪拒执罪数罪并罚的刑期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 【数罪并罚的一般原则】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


·变造货币罪数额限制多少钱应予追诉?
      人民币由国家制作和发行,一切制造假币的行为都有损货币信誉。近几年,变造货币的犯罪行为逐渐上升,为了高额利润铤而走险,国家为了维护社会的金融秩序,制定了应对变造货币罪的追诉条件,那么变造货币罪数额限制多少钱应予追诉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 、变造货币罪数额限制多少钱应予...


·刑诉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刑诉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等进行刑事诉讼时,必须遵守的基本行为准则或基本行为规范。 确定我国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法律依据:《宪法》、《刑事诉讼法》、《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有关规定。 一、人民法院、...


·非法收养与收买被拐卖儿童罪的判罚标准是什么?
      非法收养与收买被拐卖儿童罪的判罚标准是什么?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该司法解释规定,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单位的工作人员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将所诊疗、护理、抚养的...


·吸毒拘留什么时候签强戒书
      在执行强制隔离戒毒前送达被决定人,并在送达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决定人的家属、所在单位和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被决定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公安机关应当自查清其身份后通知。《治安管理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


·如何认定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
      《枪支管理法》第16条规定:国家对制造、销售民用枪支的数量,实行限额管理。如果依法被指定、确定的枪支制造企业、销售企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擅自制造、销售枪支,会构成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那具体来说如何认定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呢?不妨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如何认定...


·贩毒不到一克能判多少刑
      贩卖毒品罪的量刑,需要结合毒品的具体种类、数量、犯罪情节、是否悔过来综合判定,不同种类毒品的量刑标准不一样。贩卖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律依据:...


·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未遂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
      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未遂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 一、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未遂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 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未遂也是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对于未遂犯的处罚原则问题,应当注意两个方面:一是以既遂犯的处罚为参照,二是适当从宽处罚,即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


·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司法解释是什么?
      食品安全是我国最近几年越来越关注的焦点,主要原因是最近几年食品安全事故频发,人们对食品的安全一直在担忧,另一方面人们的生活水平在不断提高,人们注重食品安全。因此相关部门需要对所有的动植物进行检疫,期间就有徇私舞弊的现象,那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司法解释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


·寻衅滋事罪自投案能减刑吗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相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