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故意伤害罪的构成条件有哪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生命健康权是人身权、财产权中最重要的权利,损害了他人的生命健康,危害后果难以挽回,因此世界各国都将故意伤害行为纳入刑法,打击故意伤害犯罪行为。在我国,构成故意伤害罪的条件是什么?换句话说,故意伤害罪的构成条件有哪些?本文将对这些问题为你一一进行解答。
一、构成故意伤害罪的条件是什么
故意伤害罪的行为是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这里的损害他人身体健康,是指损害人体组织的完整性或者破坏人体器官的正常功能。刑法对伤害方法并无限制,无论采取何种方法,只要损害他人身体健康,即应认定为伤害行为。故意伤害罪的结果是造成对他人健康的损害,刑法根据伤害后果不同,分为轻伤、重伤与伤害致人死亡三种情形。轻伤、重伤的具体标准参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人体重伤鉴定标准(试行)》的规定。只有构成轻伤以上损害结果才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
二、故意伤害罪的构成条件有哪些
1、要有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的方式,既可以表现为积极的作为,亦可以表现为消极的不作为。前者如拳打脚踢、刀砍枪击、棒打石砸、火烧水烫等;后者则如负有保护幼儿责任的保姆不负责任,见幼儿拿刀往身上乱戳仍然不管,结果幼儿将自己眼睛刺瞎的行为,就可构成本罪。既可以由自己实施,又可以利用他人如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实施,还可以利用驯养的动物如毒蛇、狼犬等实施。既可以针对人身的外表,造成外部组织的残缺或容貌的毁坏,又可以针对人体的内部,造成内部组织、器官的破坏,妨碍其正常的功能活动。总之,无论是直接由本人实施还是间接实施,亦无论是针对何种部位,采取什么样的方式,只要出于故意,能造成他人的人身健康伤害,即可构成本罪。2、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是非法进行的如果某种致伤行为为法律所允许,就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正当防卫造成伤害而未过当的,医生对病人截肢治病等。经被害人同意的伤害,是否合法,要做具体分析。如果被害人的同意是为了达到危害社会的目的,这种同意不能排除伤害行为的非法性;如果这种同意是为了有益于社会的目的、则可以排除他人伤害行为的非法性。对于具有激烈对抗性体育运动项日中发生的伤害行为是否具有合法性,也应作具体分析。如果这种致伤动作本身为该项运动项目的规则所允许,这种伤害一般不能认为具有刑法上的非法性。如在足球比赛时,依据“合理冲撞规则”所实施而引起伤害的动作,一般不认为是伤害罪:如果比赛中动作粗鲁,明显违反规则要求,具有伤害他人身体故意的,也应按故意伤害罪论处。3、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已造成了他人人身一定程度的损害,才能构成本罪只是一般性的拳打脚踢、推拉撕扯,不会造成伤害结果的,则不能以本罪论处。伤害结果其表现可多种多样,有的是破坏了他人组织的完整性,如咬去鼻子、砍断手脚;有的是损害了他人器官的正常功能,如听觉、视觉、味觉丧失,精神失常等。但就结果的严重程度而言,则有3种形态,即轻伤、重伤或死亡。如果没有造成轻伤以上的伤害如没有达到伤害等级或虽达到等级却属轻微伤,则不能以本罪论处。所谓轻伤,是指由于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于轻微伤害的损伤。鉴定应当以外界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害及后果包括损伤当时的伤情、损伤后引起的并发症和后遗症等全面分析、综合评定。所谓重伤,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丧失听、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以及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损害的伤害。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即使构成该罪的一般情节,也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而且不管处于何种刑罚,受到过刑事处罚的记录将会一直存在于行为人的档案中,对其以后的生活都会产生不利影响。至于故意伤害罪的构成条件内容,上文中我们已经作出了讲解,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职务侵占罪可以提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吗
      不能,按规定,职务侵占罪不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不过,对于被侵占的财产将做以下的处理:1、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会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2、人民法院将根据被追缴、退赔的情况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3、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


·信用卡诈骗罪中的信用卡表现形式是什么?
      现在很多人真的都特别的缺乏正确的消费观念的,有很多年轻人在消费的时候根本就不考虑偿还能力,就好比说自己手中办的信用卡,简直是把其当成了一种维持生活的工具,而且关键是信用卡的普及还使得信用卡诈骗案件越来越多,如果自己手中也持有信用卡,就一定要详细的了解一下信用卡诈骗罪中的信用卡表现...


·我国刑法对非法使用窃听专用器材罪的量刑规定是怎样的
      我国刑法对非法使用窃听专用器材罪的量刑规定是怎么样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考试作弊罪的量刑标准: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


·最高院聚众斗殴罪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针对很多具体的刑事犯罪,我国最高院都是做出了相应的司法解释规定的。那最高院聚众斗殴罪司法解释是怎样的呢?可能您不知道,我们尚未制定专门的聚众斗殴罪司法解释,不过也有相应的规定。下面我们就来为您介绍聚众斗殴罪的其他法律规定。 一、最高院聚众斗殴罪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对...


·开设赌场罪定罪标准是什么?
      开设赌场与我们生活中常见的开麻将馆的情况都还不一样,其中开设赌场往往是以此为业,并且抽成也会比较大,因此,我国才将这样的行为规定为了犯罪。不过也要看实际是否达到了规定的定罪标准,那究竟开设赌场罪定罪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为你进行详细解答。 一、开设赌场罪定罪标准是什么 开设赌场的...


·渎职罪成立条件是什么
      渎职罪的构成条件如下:1、渎职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2、渎职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即在国家各级立法机关、各级行政机关、各级司法机关、各级军事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不包括在国有公司、企业中从事...


·犯罪中止的判断方式有哪些?
      犯罪中止的判断方式有哪些?刑法第24条第一款 规定犯罪中止的概念是:“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犯罪中止存在两种情况:一是在犯罪预备阶段或者在实行行为还没有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放弃犯罪;二是在实行行为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有效地防止...


·根据刑法组织赌博活动严重吗?
      一、根据刑法组织赌博活动严重吗? 根据刑法组织赌博活动严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非法集资万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勤勤恳恳工作,辛辛苦苦的存钱,就是为了使自己的生活更好,使自己老有所依。但是,很多不法分子,不去辛苦的劳动工作,就想投机取巧,诈骗别人钱财,来尽情享乐。他们这种行为是犯罪的,是法律严惩不贷的。那么,非法集资2000万罪量刑标准是什么呢?来看一下吧。 一、非法...


·网贷赌博判刑一定要坐牢吗
      网贷在当前社会是非常常见的,走到哪里都能够看到网贷的广告,而且当前社会有非常多人都在接触网贷借网贷,如果借出的网贷超出自身的偿还能力,自然会导致无力进行偿还,无法偿还的话我们就会受到相应的一些处罚,严重的话可能会有刑事责任。那借网贷赌博判刑会有怎样的处罚呢? 网贷违规会受到的处罚...


·成立犯罪预备会判刑多长时间
      成立犯罪预备会判刑多长时间刑法第22条第2款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具体应注意两点:1、在使用罪名时,应在罪名后加括弧标明预备形态问题,如“抢劫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形态也应如此,如抢劫罪(未遂)、抢劫罪(中止)。下文不再赘述。2、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