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因打架造成家庭纠纷会立案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因打架造成家庭纠纷会立案吗?家庭纠纷打架发,如果造成轻伤以的伤情的,是有可能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是有可能立案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二、公安机关立案的程序是怎么样的?第一,必须先有人报案(当事人,或者旁人)第二,只有刑事案件予以立案侦查,民事纠纷,治安案件一般都只是留个案底。第三,不予收费,公安机关处理事情是不收费的。第四,当案件侦查,审理完毕,或者案件不需要继续侦查审理等其他情况,公安机关将予以撤销立案。三、家庭纠纷可以找哪个部门调解?当事人向村或者居委会的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也可以主动调解。当事人一方明确拒绝调解的,不得调解。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十九条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根据调解纠纷的需要,可以指定一名或者数名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也可以由当事人选择一名或者数名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八条规定,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由委员三至九人组成,设主任一人,必要时,可以设副主任若干人。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有妇女成员,多民族居住的地区应当有人数较少民族的成员。综合上面所说的,打架而造成了家庭的纠纷,这种行为已经算是利用暴力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只要造成受伤那么就可以进行报警处理,达到了规定的标准就可以进行立案侦查,但对于家庭的矛盾一般不是以协调的方式来解决,这也是为了更好的化解家庭内部的矛盾。



·第一次起诉离婚后再次起诉的相关法律规定
      第一次提起起诉,法院很可能不会判决离婚,除法律规定应当离婚的情形。那么很多夫妻就会提起第二次起诉离婚,那么第一次起诉离婚后再次起诉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第一次起诉离婚后再次起诉的相关法律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第7...


·最新婚姻法抚养权能变更吗?
      只要牵扯到了抚养权的的问题,一般夫妻双方都已经离婚了,对于抚养权的相关问题,国家婚姻法有明确的规定,有两种方法,一种是夫妻双方私下调解,另一种是诉讼上法院庭解,抚养权一般都会判给有能力的一方,那么最新婚姻法抚养权是怎么规定的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一方不让探望孩子...


·离婚的流程是什么?
      离婚的流程是什么样的一、协议离婚流程(1)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持有效证件和证明材料共同到具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在婚姻登记机关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2)受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


·女方要离婚小孩谁抚养权怎样判决的
      女方要离婚小孩谁抚养权怎样判决的 一、女方要离婚小孩谁抚养权怎样判决的 对于孩子抚养权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意见。但是在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


·一、起诉离婚分割财产的诉状内容是什么?
      一、起诉离婚分割财产的诉状内容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


·一、根据婚姻法规定婚内财产分割怎么办?
      一、根据婚姻法规定婚内财产分割怎么办?根据婚姻法规定婚内财产分割以照顾女方和孩子的利益来进行共同财产的分割,一般情况下都是一人一半的原则。婚内共同财产分割是指在不解除婚姻关系的前提下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一项制度。旨在绕过婚姻关系问题直接解决双方之财产纠纷,以保护在夫妻关系中处...


·事实婚姻后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一、事实婚姻后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对于构成的事实婚姻,我国法律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


·怎样去法院起诉离婚手续是什么
      在婚姻关系中,严格的来说夫妻双方还要走过一个比较漫长的过程。但是纵观现如今的婚姻关系,在结婚以后,总是因为各种各样的矛盾,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最坏的结果就是离婚,结束双方的夫妻关系。不管是协议离婚或者是诉讼离婚,都是有一个过程的。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怎样去法院起诉离婚手续是什么...


·一、结婚一年有孩子离婚彩礼钱可以退吗?
      一、结婚一年有孩子离婚彩礼钱可以退吗?不可以退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怎么确定服刑人员离婚管辖法院
      针对一些比较特殊的人,我国法律中规定要是离婚的话,只能通过诉讼方式进行,这其中就包括了服刑人员。因此,要是配偶在服刑,而自己又想离婚的,则首先就要确定服刑人员离婚管辖法院。下面我们为您做一个小小的总结。 一、怎么与服刑人员离婚? 按照婚姻法规定,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按...


·一、增加孩子抚养费的条件?
      一、增加孩子抚养费的条件有哪些离婚后,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远没有结束,可能这依然会是一个旷日持久的斗争,这个最主要就是体现在孩子的抚养费上,要求增加孩子的抚养费是常有的事情,那要求增加孩子抚养费的条件是什么?我国《婚姻法》第37条第2款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