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不按离婚协议书履行怎么办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夫妻离婚协议书当中约定的内容有很多,包括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养以及债务的承担等等,而有的人在签了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手续后又不按照约定的内容来履行。那不按离婚协议书履行怎么办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协议离婚因为它的快捷方便,成本低,冲突相对较少,成为了许多欲冲出围城的人们的首选。但人们在看到其积极的一面时,往往忽视了其不利的一面。那就是一旦离婚后,一方不履行或消极履行协议该如何处理,目前大部分人有个误解,以为手中握有离婚协议,就一切万事大吉了,却不知离婚协议只是对当事人双方有法律约束力,但却没有如判决书、调解书、公证书等具有法院的强制执行效力。离婚协议要取得法院强制执行的效力,离婚当事人必须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司法程序的确认,来获得法院强制执行效力,从而使自己的权利得到真正的落实。
一、财产权的转移
常见的如房产、车辆不过户,存款不支付、股票、基金等有价证券不转交。如果您在离婚协议中涉及了房产、车辆及贷款按揭等的过户问题,协议生效后,对方未按照约定的时间、方式来履行,您自己又无法办理。您可以依离婚协议书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对方协助办理,如对方仍不支持,法院可以直接向相关部门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有了法院的通知书,您就可以轻易地办理相关过户手续。对于存款、股票等,如果对方不按照约定的分配方式履行,您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确认协议的效力。但要注意的是,您应对相关信息在起诉前有个清楚了解,如存款、股票的开户行、开户名称、金额、账号、开户公司、个人账户等,以方便执行。如果协议中有这些信息那是最好。在执行阶段,如果您能准确提供这些信息,判决生效后,法院会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向银行、基金公司、证券公司等单位出具协助执行函,冻结账户,强制划转。至于其他财产,程序基本相同。值得一提的是,涉及股权转让的,要及时让公司办理股东登记。
二、扶养费的支付
协议离婚后,负有支付扶养费的一方突然不再按照约定的时间及数额向对方支付扶养费,如双方协商不成,可以去法院起诉,同时可以请求变更扶养费的数额,法院判决后,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对方有单位或公司的,可以请求协助履行,直接从工资中按月扣除。这里特别要强调的是,如果一方拖欠或拒付扶养费时,另一方要及时催讨(最好要以书面形式),或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以免过了2年的诉讼时效,诉讼请求得不到支持。
三、探视权的行使
有些人在离婚协议中对探视权未作清楚约定,或虽有约定但对方事后因对另一方的不满或在履行过程产生新的纠纷,导致一方不再让另一方探视或不按规定的时间、方式探视。在这种情况下,通常一方会以各种理由来拒绝另一方探望孩子,让另一方很无奈。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双方首先要友好协商,以孩子的健康成长为前提。如果协商不成,只有起诉到法院,如果协议有约定,直接按协约起诉,如果无约定,则在诉状中提出自己的请求。判决或调解生效后,如对方仍不配合,则可请求法院对拒不履行协助的个人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使对方产生压力,从而配合您行使探视的权利。但法院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视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四、经济补偿或者损害赔偿
我国《婚姻法》规定对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可以向另一方请求赔偿,同时如果一方有遗弃、虐待等行为的,另一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如果在协议中约定了经济补偿或损害赔偿的,另一方拒不履行,可以请求法院判决支持。但要注意的,如果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明确放弃该主张的,日后再提出,将不会得到法院支持。实践中,当事人不履行离婚协议中的内容不同,那么相应的处理也就不一样,如果是不履行抚养义务的话,则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要是不转移财产的话,则可以向法院申请对方协助办理。关于不按离婚协议书履行怎么办的问题,我们就为您整理到此,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对方不遵守离婚协议书的约定要怎么办
      对方不遵守离婚协议书的约定要怎么办一方当事人不按离婚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另一方应当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离婚协议合法有效,并依法判决有履行义务的一方承担责任。因此夫妻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时,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当事人可起诉至法院要求其履行离婚协议中约定的内容,经人民法院审理...


·离婚调查取证申请书应该怎么写
      任何的民事纠纷都需要提供证据才能够作为法院判决的重要依据,自然离婚诉讼请求也不例外。当事人应该根据自己的诉讼请求,然后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的,比如说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和夫妻之间共有财产收入的一些证据,如果自己不知道应该怎么取证的话,可以申请我国公检法机关介入。那么,离婚调查取证...


·同居期间的子女如何抚养
      同居期间的子女如何抚养一、同居期间的子女如何抚养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


·夫妻不能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夫妻不能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一、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这样规定是很有必要的,很多女性在此期间,往往是没有工作或主动辞去工作的,如果男方这时提出离婚,一方面肯定会给女性带来较大的精神打击,影响女性的身心健康及子女的发育,同时也会让女方...


·一、离婚不知道对方财产如何离婚?
      一、离婚不知道对方财产如何离婚? 可以申请财产保全,让法院去调查对方的收入情况。民事案件从人民法院受理到作出生效判决需要经过几个月甚至更长的时间。法院判决生效后,如果债务人不履行义务,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又需要一段时间。在这一过程中,如果债务人隐匿、转移或者挥霍争议中的财产或者以...


·新婚姻法过错方是否应该净身出户
      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过错方是否应该净身出户? 对于夫妻离婚系因为一方过错导致的,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两种观点,一是在分割共同财产时法院直接裁判有过错方少分财产,二是不论是否存在过错都平均分割共同财产。因夫妻一方存在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


·夫妻有权知道对方财产吗?
      夫妻有权知道对方财产吗 有权。 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规定》第二十四条明确:“夫妻双方对夫妻共有财产依法享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夫妻一方持身份证、户口本和结婚证等证明夫妻关系的有效证件,可以向工商行政、住房保障、车辆管理等部门申请查询另一方的财产状况,...


·去起诉离婚怎么起诉离婚?
      去起诉离婚怎么起诉离婚? 离婚一般有两种形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在我国《婚姻法》中称作双方自愿离婚,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


·法律上多久能自动离婚?
      法律上多久能自动离婚?法律上100年也不能自动离婚,婚姻关系解除的方式有两种,一是协议离婚经民政部门登记,二是到法院诉讼离婚。所以无论分居多长时间婚姻关系都不会自动解除,离婚必须通过相应的法律途径。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一方起诉到法院经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但不是分...


·哪些条件法院会判决不离婚
      哪些条件法院会判决不离婚1、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1)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告表示不同意离婚,没有原则性矛盾,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的;(2)正在下岗待业的职工,对方因另一方下岗,经济困难第一次起诉离婚的。2、离婚起诉书中的起诉理由不充分。3、没有法定离婚理由也无...


·一方的养老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今虽然年轻夫妻离婚是居多的,但也不能说中老年人就不会离婚了。而要是中老年人离婚的话,除了一般的财产外,还有可能会涉及到养老金。那此时一方的养老金是否算作是夫妻共同财产呢?要是算的话,则在离婚的时候就需要作出分割。下面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一方的养老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