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别人欠钱不还人不是本地的怎么办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别人欠钱不还人不是本地的怎么办?事人可以先协商,约定分期偿还,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到人民法院,请求依法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二、欠钱不还起诉后被告不出庭怎么办?1、被告不出庭可以进行缺席判决,由被告自行承担没有辩护的恶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四十五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2、如必须被告出庭的案件,两次合法传唤不到庭,会采取拘传措施;3、判决后被告不还,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4、执行期限一般六个月内,案情复杂经批准可以延长,如果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只有终结。债务纠纷的管辖法院也应该是债务人所在地的法院,因为债权人要知道,将来法院的判决书下来以后,一旦债务人拒不执行判决书,肯定是债务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时候比较方便一些。



·土地使用权侵权起诉状应该包含哪些内容?
      土地使用权侵权起诉状应该包含哪些内容? 一、土地使用权侵权起诉状应该包含哪些内容? 土地使用权侵权起诉状应该包含的内容有:原告:(写明基本情况)地址, 邮政编码;被告:(写明基本情况),地址,邮政编码,诉讼请求以及事实和理由等。当产生纠纷不能通过调解来解决问题的时候,就需要通...


·动迁土地使用权补偿标准项目有哪些?
       一、动迁土地使用权补偿标准项目有哪些? 动迁土地使用权补偿标准项目有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周转补偿费,奖励性补偿费等。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


·办土地使用证的流程是怎么规定的
      办土地使用证的流程是怎么规定的?1、土地登记申请(1)有关宗地来源的政府批复及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许可证。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形式进行操作程序中有效性的相关土地权属材料。(2)因买卖、继承、赠与等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提交买卖、继承、赠与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和公...


·土地承包合同没我的名字是怎么回事?
      土地承包合同没我的名字是怎么回事? 一、什么是土地承包合同? 土地承包合同是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达成的,关于土地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我国《农村土地法》第20条根据我国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的实际情况对不同用途的土地的承包期及其上限做出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


·老人的土地继承权规定是什么?
      老人的土地继承权规定是什么?老人的土地继承权规定是作为个人承包的财产权利,可以由继承人来依法继承。在《民法典》中,对土地使用权的继承规定是土地使用权作为个人承包的财产权,可以由继承人依法继承。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民收入的不断提高,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正在日益减弱,并且伴随着土地承包经...


·农村土地未来格局究竟会怎样?
      农村土地未来格局究竟会怎样? 当前,国家鼓励发展适度规模经营,许多资本进入农村,农村土地形成流转格局。农村土地的未来格局究竟会是什么样的呢?土地流转会成为突破点吗? 一、维持现状 继续小农经济,和现在基本一致,各地区只实行流转试点,大面积流转不会发生,少部分人从农村土地获益...


·国家征地补偿个税缴纳是否有规定
      国家征地补偿个税缴纳是否有规定在我国公民在购房的时候是需要向国家交纳一定的税费的。包括印花税和契税等,正是由于这一规定导致生活当中很多公民在领取到国家征地补偿款以后,对于征地补偿款是否需要向国家交纳税费这一问题并不是很清楚。所以下文中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一下,国家征地补偿个税缴纳是...


·什么样的地可以盖鸡棚
      在所在乡(镇)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拟占用的耕地列为畜禽养殖场用地的范围,有关养殖户就可以直接在其上建立养殖场,无须获得建设用地的审批(但兴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除外)。但是具体养殖场的设立还需要符合《畜牧法》和《动物防疫法》的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第三十七条 国家支...


·农村的林地可以继承吗?
      农村的林地可以继承吗?1、关于林地能否继承的问题,首先要明确《继承法》第四条的规定:“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因此,被继承人应得的承包收益,应当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2、林地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


·闽侯县田地征地补偿款是多少
      闽侯县田地征地补偿款是多少现在征地补偿款之所以能够持续的长时间的得到广泛关注,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现在国家各方面的发展步伐都是非常快的。既然决定要将我国的农村和城市在短时间内尽量的缩小差距,那么肯定城乡改造就是必须要经历的一个步骤。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闽侯县田地征地补偿款是多...


·土地使用年限法律规定有哪些?
      土地使用年限法律规定有哪些? 一、土地使用年限概念 土地使用权指单位或个人依法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 二、土地使用年限的具体规定 1、土地使用年限最高70年据市国土部门有关人士介绍,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