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个人房屋买卖协议书可以找人代写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个人房屋买卖协议书可以找人代写吗

个人房屋的买卖协议,可以到律师事务所去找律师去代写的,或者也可以自己去写。但是要注意把你们的想法都写在你们的协议上面,另外不要违反法律的规定,那么你们的这个协议就是有效力的呢,你们注意要签上你们的名字。

二、房屋买卖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1、房地产分离出卖,合同无效。由于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屋的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

2、产权未登记过户,合同无效。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以买卖双方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门登记过户为标志,否则,房屋买卖合同不能生效,也就不能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法律效果。

3、产权主体有问题,合同无效。出卖房屋的主体必须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非所有权人出卖他人房屋的,其买卖行为无效。房屋的产权为数人共有的,必须征得共有人同意才能出卖。

4、侵犯优先购买权,合同无效。房屋所有人出卖共有房屋时,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

法律依据: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土地使用者转让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但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作为动产转让的除外。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买房子应该重点考虑哪些因素
      买房子应该重点考虑哪些因素 1、价格 首当其冲应当考虑楼盘的房价,包括单价和总价,是否处在合理区间而不是过分虚高;另外也要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是否能满足首付及后续供贷款。以上需慎重考虑,不然将给你带来沉重的经济压力。 2、通透性 是否南北通风、四面通透,阳光是否能照射得进...


·北京自住型商品房首付比例是多少?
      北京自住型商品房首付比例是多少?北京作为中国首都,许多政策总会先做表率,给其他省份地区做示范,房地产政策就是其中之一。北京房产政策比其他地区省份更为周全和细化,市政府为压制房地产持续过高房价出台多个政策,可其房产价格仍比其他一线城市高得多。我们为正准备在北京买房人士整理了先关房产...


·个人租房合同协议范文
      个人租房合同协议范文 个人租房合同协议 甲方(房主):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乙方需向甲方提供个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留档使用(必需真实有效)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无产权房屋转让协议书签订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无产权房屋转让协议书签订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有的无产权房绝对不能签订。例如,尚未取得“五证”的新开发楼盘,因还没有取得国家相关的批准手续,建成后的房屋一般会被认定为违章建筑,严禁交易,签订的买卖协议也是无效的。再比如,限制交易的经济适用房、宅基地上所建房屋、两限房等国家有...


·离婚时分割房屋有争议该怎么办
      离婚其实就是解除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打碎的不仅是双方之间的身份关系,还有财产关系。财产关系中最为显眼的就是房屋了,但分割房屋常常产生争议,那夫妻离婚时分割房屋有争议该怎么办呢?接下来,我们将围绕这一问题为您做简要分析,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一、离婚时分割房屋该怎么办 夫妻双...


·房产纠纷到底该怎么办
      买家应该及时固定卖家违约的证据,必要时可以委托律师介入,进一步主张卖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是继续履行合同。一旦买家发现卖家有违约的情形,应及时处理,不应一直无谓的拖延。否则可能导致本来是卖家违约,最终被法院院认定为买家违约。《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


·夫妻离婚房产贷款过户手续有哪些
      日常生活当中,如果一对夫妻因为感情出现破裂,而不得不进行离婚。当今时代,夫妻双方如果离婚后,所面临的问题是比较多的。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房产贷款,关于房产贷款的问题,您可以经过协商后自己解决,另一方面也可以通过法院的审判来进行解决。那么夫妻离婚房产贷款过户手续有哪些呢? 一、夫妻...


·房产抵押他项权证期限是多少?
      房产抵押他项权证期限是多少?房产抵押他项权证期限,他项权证的期限是债务偿还的期限,约定期限到期,并能按照约定内容履行,合同到期就可以解除,约定登记的时间,对担保物权的存续,没有法律规定的约束效力,抵押权不能因为过期而失去效力,如果贷款人到期未还清,都可以行驶抵押权利。一般来说在做...


·选房产中介注意什么
      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想要买卖或者租赁房屋,但大多数人不是不懂得如何操作,就是没时间,也或者二者兼有,于是他们选择房产中介来帮助自己办理,但现实生中有很多的黑中介,选择房产中介要他别注意。那选房产中介注意什么?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选房产中介注意什么 近年来,假中介、...


·一、桂林市房屋租赁合同要注意的事项包括哪些?
      一、桂林市房屋租赁合同要注意的事项包括哪些?(1)房屋租赁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当出租人与承租人洽商租房时,只要就房屋的使用收益与租金的支付内容达成一致并互相表示同意,出租人即有义务将符合双方事前所约定的房屋状况交付给承租人使用,并应于租赁期间保持所出租房屋处于双方约定我的状态...


·离婚时房产归我但有按揭未过户怎么办?
      离婚时房产归我但有按揭未过户怎么办? 一、离婚时房产归我但有按揭未过户怎么办? 离婚时房产归夫妻任何一方但有按揭未过户可以在还清贷款之后办理过户手续,具体来说,离婚后按揭房的过户情况大致包括以下三种: 1、是将离婚双方共同拥有的按揭房过户给原夫妻其中一方 在这种情况下,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