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不动产登记是不动产物权转移的前提条件,购买房屋时未进行不动产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不动产登记是不动产物权转移的前提条件,购买房屋时未进行不动产登记的,原则上房屋产权仍归原产权人所有,因此进行不动产登记是非常重要的,那么究竟不动产登记是去哪登记呢,想必您都不太清楚,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下。
一、不动产登记的相关规定
不动产登记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
1、《不动产登记条例》第六条 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不动产登记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确定一个部门为本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并接受上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 
2、 第七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  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分别办理。不能分别办理的,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协商办理;协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指定办理。  国务院确定的重点国有林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国务院批准项目用海、用岛,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等不动产登记,由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
二、不动产登记地确立
1、由于不动产采取属地管理,这意味着,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工作主要靠各个地方政府来执行。  我国土地分为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依照用途又区分为城市建设用地、农村承包土地、农村宅基地、农村建设用地等诸多形态,房屋、林木等也与土地分离,建立了自己独立的物权体系。 
2、与此相应,我国的不动产登记部门也有将近10个,城镇土地、房屋、耕地、草原、林地、林木、海域等不动产的登记分散在不同部门,涉及国土、住建、农业、林业、海洋等多个行政主管部门。
以上就是关于不动产登记去哪登记问题的解答,由于不动产登记是非常重要的环节,所以您在进行不动产交易时要及时地进行不动产登记,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进行不动产登记时,要提前带好相关材料。更多相关法律知识,欢迎咨询律师,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夫妻离婚房子可以给孩子吗
      在生活中,尽管夫妻双方离婚,但是孩子毕竟是无辜的,甚至有些情况下,夫妻双方离婚,最受伤的就是孩子。但是想必对于双方来说,对孩子的爱并没有因为夫妻关系的破裂而结束。所以说很多夫妻在离婚以后,为了给孩子做一些弥补,想把房产过户给孩子,那么夫妻离婚房子可以给孩子吗? 一、夫妻离婚房子...


·利用房屋买卖合同诈骗案例分析
      在生活中经常有发生利用房屋买卖合同诈骗案例,甚至个别不法分子公然冒充他人、伪造他人身份证件,进行诈骗活动,使受害人遭受财产损失。下面我们将为您列举一个相关案例,并做出分析。 利用房屋买卖合同诈骗案例 1、案情: 为了实施诈骗活动被告人刘某租用某小区住宅一套,与房主签订租房期...


·嘉兴办理房子他项权证需要多久?
      嘉兴办理房子他项权证需要多久?房管所出现场后7个工作日,就能下来他项权利证。带着身份证填房管所给的表就可以了。购房户一般的在开发的公司的购买了新房之后的,并是办理了按揭贷款的,现在的房产证办理下来也会是需要转现房拉进行一个抵押的。是以预购的商品房来设定预购的商品房的抵押权预告登记...


·农村的小产权房遇到拆迁时,到底有没有补偿?
      一、农村的小产权房遇到拆迁时,到底有没有补偿?  1、小产权房只是个笼统的称呼,具体形成的原因不同,需要具体的分析。  从征收拆迁补偿的法律程序来说,对于建筑物,需要先进行调查认定。如果认定为合法建筑,那么应当依法合理公平补偿,如果认定为违建,是可以不予补偿的。  小产权房的性质...


·我国法律规定:夫妻离婚房子是他母亲的怎么分配?
      在社会婚姻观念逐渐开放的今天,人民对于离婚的态度已经不再是避不可提,离婚现象也逐渐增多了起来。但是离婚带来诸多问题,财产分割所占份额巨大。可是人们会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离婚房子是他母亲的怎么分配?关于该问题下文有详细解释。 2017新婚姻法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


·已购买的二手房要如何退
      生活中,有许多人在购买二手房后,由于资金原因或者其他方面的考虑,想要退房,却苦于不知道该怎么退已购买的二手房。实际上,对于能否退掉二手房,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看,即退房要符合一定的条件。那么,具体来说,已购买的二手房要如何退?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已购买的二手房要如...


·2023婚姻法离婚房产分割有什么规定?
      夫妻因为各种原因离婚,离婚时可能会对财产分割问题方面有疑问。很多夫妻对这个问题存在分歧和矛盾,那么本文就针对夫妻离婚的财产分割,列举出各种方法,供您参考了解。你知道2017婚姻法离婚房产分割有什么规定吗?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来通过本文看一下吧。 一、婚姻法离婚房产分割有什么规...


·昆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有哪些内容?
      昆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有哪些内容? 一、被拆迁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在拆迁前必须经市房管局房屋产权监理部门进行产权认定勘估。 第十三条 拆除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物,按勘估价补偿。因城市建设需要,按规划要求必须无条件拆除的临时建筑,...


·办理房屋产权过户要注意什么
      房屋产权过户即房屋所有权的变更,原房屋所有权人通过买卖、继承、赠与等方式将房屋所有权转移为其他人所有的过程。日常生活中,房屋产权过户需要注意很多细节,比如:房屋产权权属是否清晰属实等。具体而言,办理房屋产权过户要注意什么?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办理房屋产权过户要注意...


·房屋租赁合同没有备案的法律后果都有哪些?
      我国法律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双方要在房管部门备案,但这并不是强制性条款,因此,很多当事人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没有经过备案。那么,房屋租赁合同没有备案的法律后果都有哪些?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介绍吧。 ?房屋租赁合同不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法律后果一、对出租合同效力的影响。1、 有约定的从约定...


·贷款买房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现实生活中,由于房价的节节攀升,且价格之高,导致不少想要购买房屋的人只能通过贷款的方式来支付房款,而非一次性全额支付。对于购房人来说,如果要贷款买房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呢?按揭贷款买房是有一定的风险的,那么按揭购房贷款如何避免风险呢?对于这些问题的具体内容,本文将一一为您展开介绍,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