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单位分的房子是夫妻财产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单位分的房子是夫妻财产吗?

单位分的房子不一定是夫妻财产,如果是属于房改房,而且购买房改房的款项是职工个人的财产,那么就属于个人所拥有的房产,如果房产用的是夫妻婚后的共同财产,那么所购得的房屋就是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畴。

一、单位分的房子是夫妻财产?

单位分的房子不一定是夫妻财产供,购买房改房的款项如果是职工个人财产,房子应属于个人财产。房款如果用的是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房子应属于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了夫妻之间共同财产的划分,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奖金;

(二) 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二、属于夫妻共有房产的情形

根据现行《婚姻法》及“婚姻法解释”等的规定,结合法律实务和生活实践,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私有房屋;

2、夫妻一方在婚前承租、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

3、婚前以男女双方的积蓄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房屋;

4、由一方在婚前购买或自建,婚后又以共同财产组织重建的的房屋;仅有部分改建、扩建的,改扩建部分属夫妻共同所有;

5,结婚前,父母出资购置的房屋,明确表示赠与夫妻双方的;

6、结婚后,父母出资为双方购置的房屋,未明确表示赠与夫或妻一方的;

7、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期间继承的房屋归夫妻共同所有,但遗嘱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除外;

8、工作单位基于职工的劳动人事关系、职工工龄等福利分房形式分配的,并由夫妻双方出资购买的职工福利房等。

在日常生活当中,对于夫妻共同财产来进行一个合理的划分,在离婚的时候是非常有利的,因为离婚必须要合理的界定哪些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哪些属于共同财产,但不管怎么样来说的话,如果是用夫妻共同的钱来购买的房屋是属于共同拥有的。

离婚后房产分割的规定是:按照房产的产权情况来进行分割处理,属于一方财产的产权是不参与分割处理的,属于双方共同财产的可以按照公平平等的方式分割,可以由一方获得产权,并对另一方支付经济补偿。


·哪些情况下,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执行?
      房屋买卖合同也是合同的一种,同样具备一定的生效条件。在房屋买卖中,通常合同的有效性是双方纠纷争议的焦点。那么在哪些情形下,法院会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执行?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让我们通过下文的描述做个简单学习。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执行 1、房屋与土地分开转让,合同无效 《中华人民共...


·分期付款夫妻财产没房产证怎样分
      分期付款夫妻财产没房产证怎样分?1、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的分割。根据现行《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由于房产证是婚前取得的,所以该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房价上涨开发商违约怎么办
      房价上涨开发商违约怎么办按照以上《合同法》说明,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虽然房产公司因延期交房构成违约,但其无权解除合同,买方作为守约方有解除合同的权利。但买方并没有提出解除合同,因此合同依然有效...


·以房屋抵押的民间借贷能办他项权证不能?
      一.以房屋抵押的民间借贷能办他项权证不能?只要是办理了抵押登记就可以办理他项权利证,如果你们没有办理抵押登记,那么抵押权也未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四十一条 当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第四十二条 办理抵押物登记...


·有些人不喜欢租赁人家已经装修过的房屋,因此在选择房源的时候,
      有些人不喜欢租赁人家已经装修过的房屋,因此在选择房源的时候,偏向于租赁那种毛坯房,这点在租赁办公用房上面体现的尤为明显。实践中,无论租赁什么样的房屋,用来做什么,此时当事人都需要签订书面的租赁协议才行。那此时毛坯房租赁协议是怎么写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毛坯房租赁协...


·关于夫妻房屋财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关于夫妻房屋财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


·租售同权后公寓形势如何我国部分城市住房供应正从“
      租售同权后公寓形势如何我国部分城市住房供应正从“重售轻租”转向构建“租售并举”态势,住房租赁市场将迎来新一轮发展期。长租公寓在政策红利支持和租赁市场空间的吸引下,赢得了二手房代理、地产开发商、互联网企业、资本市场的亲睐和投资,正在成为房地产存量市场下一个新的盈利突破口。“长租公寓...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怎么算?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怎么算?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与商业按揭贷款的区别 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按揭贷款是买房贷款里的两种贷款形式。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职工以其所在单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


·未办房产证的房子是否可以转让
      未办房产证的房子是否可以转让 可以转让,但不发生物权的变动,因此风险较大。 如果在产权证没有办理下来的时候进行房屋买卖,那么是属于合同房买卖,应有的流程: 1、确定产权证下来的时间(可以给开发商致电查询); 2、约定产权证办理下来后的过户长时间; 3、协商违约责任; ...


·没有房子会失去抚养权的可能性有多大
      没有房子会失去抚养权的可能性有多大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捆绑、冻饿、限制自由、凌辱人格、不给治病或者强迫作过度劳动等方法,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情节恶劣的行为构成虐待罪。因此,孩子的父母如果经常地、一贯地实施殴打行为,...


·租赁合同印花税包括很多方面。例如,财产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印花税包括很多方面。例如,财产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灯光设备租赁设备印花税等,在我们生活中都经常提及和使用,在税收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是很多人不知道关于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该怎么计算,遇到需要交税时便会一头雾水,甚至可能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那么下面就跟着我们一起来看一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