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离婚后损害赔偿纠纷怎么办?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夫妻离婚后损害赔偿纠纷怎么办?

离婚后损害赔偿纠纷有四种情形:

1.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无过错方以第四十六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

在此情形下,如果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人民法院将不予支持。

2.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3.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基于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4.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经人民法院调解离婚后,无过错方有权在离婚后一年内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诉讼。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以上几种情形之一的,无过错方可以在起诉时请求损害赔偿。

离婚是通过诉讼进行解决的情形下,承担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

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离婚是在婚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


·谁可以作为离婚诉讼的证人
      离婚诉讼中,需要当事人提供相应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而此时证据的种类就分为了很多种,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等,其中要是要求证人出庭作证的话,则要知道究竟谁可以作为离婚诉讼的证人。下面,我们为你做分析解答。 一、谁可以作为离婚诉讼的证人 离婚属于家庭纠纷,家庭矛盾的内情及...


·再婚后是否要抚养对方孩子
      再婚后是否要抚养对方孩子 一、再婚后是否要抚养对方孩子 继父或继母是指子女对母亲的后夫或父亲的后妻的称呼;继子女是对妻与前夫或夫与前妻所生的子女的称呼。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关系的产生,是由于父母一方死亡,或父母离婚,抚养子女的一方或双方另行结婚。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继父或...


·分居六个月以上是否会自动离婚
      分居六个月以上也不能自动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


·家庭暴力救济方式主要有哪几种
      家庭暴力救济方式主要有哪几种 一、家庭暴力救济方式主要有哪几种 (一)社会救助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


·婚前财产公证的时候需携带什么材料
      婚前财产公证的时候需携带什么材料婚前财产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是:(一)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人的未婚证明(证明由申请人单位人事部门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二)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


·一、保险隔离婚姻个人财产的条件是什么?
      一、保险隔离婚姻个人财产的条件是什么? 保险隔离婚姻个人财产需要满足能证明购买保险的钱是并非是共同财产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五条“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 第二十三条第三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


·无主物国家所有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无主物国家所有的法律规定有哪些?无主物是我国民法中规定的一个法律名称,对于无主物的规定并没有过多的法律介绍,无主物的概念是相对于有主物而言的,国家明确规定的无主物的范围并不是很明确,无主物的所有权归属在显示生活中也存在着很大的争议,无主物国家所有的法律规定在法院进行处理无主物归属...


·根据我国刑法当中的规定不是夫妻有重婚吗?
      根据我国刑法当中的规定不是夫妻有重婚吗?根据我国刑法当中的规定不是夫妻不是重婚,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重婚罪并不一定要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才构成的,在已经结婚的情况下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的,也会构成重婚罪。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


·离婚前多久算转移财产对于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时间节点
      离婚前多久算转移财产对于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时间节点,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需要法官根据案件的事实情况进行综合判断,但是一旦被认定为恶意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有过错的一方则会少分甚至是不分夫妻的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六...


·一、离婚财产法院会调查银行吗?
      一、离婚财产法院会调查银行吗? 1、离婚财产法院一般不会调查对方的银行存款的,只有在当事人提出调查的申请之后,法院才会调查银行账户。 《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


·贵州三都抚养费收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贵州三都抚养费收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