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无主物国家所有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无主物国家所有的法律规定有哪些?无主物是我国民法中规定的一个法律名称,对于无主物的规定并没有过多的法律介绍,无主物的概念是相对于有主物而言的,国家明确规定的无主物的范围并不是很明确,无主物的所有权归属在显示生活中也存在着很大的争议,无主物国家所有的法律规定在法院进行处理无主物归属时经常引用,下文中我们着重为您介绍此内容。一、无主物的概念及范围界定民法上区分有主物和无主物的目的,在于无主物适用先占原则,有主物则不适用。无主物的本质属性是:对无主物的任何支配,均不得侵犯任何人权利,因此先占者可取得所有权。这意味着无主物上不仅无所有权,而且无任何权利。根据物在一定时期是否有归属,可将无分为有主物和无主物。有归属的物为有主物,无归属的物为无主物。由于我国为生产资料公有制国家,国家基于自然权属制度几乎拥有我国领域内所有资源所有权。加之采取了公有主义立法例将所有人不明的物收归国有,实际上是以国家强制力扩张对物的所有权。因此无主物的范围仍按有无归属的标准来确定,无主物的范围势必会严重缩减。无主物的范围应该在原有的基础上适当的扩大。无主物的范围应有以下几类:(一)纯粹意义上的无主物。即在一定时期无所有人或其所有人放弃其所有权的物,如抛弃物,无人继承的物,来自外太空的坠落物陨石等。(二)不纯粹意义上的无主物。即有主而所有人不明的物(文物或其他特别法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如埋藏物,隐藏物,无人认领的拾得物、漂流物等。此类物虽然有主,但由于时间久远或其他原因根本无法确定物的所有人,从而使物的权利在一定时期处于"悬而未决"的状态,如果这一时期过长,不利于物的流通转让和效用的充分发挥。因而恢复此类物所有权无主的最初状态,确定其的无主物地位十分必要。(三)无关国家重大利益的天然孳息,如较小的个体矿石、玉石(请与矿藏严格区分)。二、无主物国家所有的法律规定对无主物,法律没有特别规定时,按先占原则取得所有权,在法律有特别规定时,从其规定,如《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三百一十四条??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第三百一十五条??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  第三百一十六条??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对于无主物的归属问题生活中经常会发生纠纷,很多案例都是在发现无主物后一些人并不想按照规定上交给国家,无主物国家所有的法律规定有时候会显得有一些霸道,但是最后的结局都是要进行上交国家,除非能够证明其并非是无主物,所以关于无主物这方面的内容还需要更完善的法律进行规定。



·一、离婚时不分或少分财产的依据是什么?
      一、离婚时不分或少分财产的依据是什么? 新《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


·夫妻婚内财产协议书公证费用是多少?
      夫妻婚内财产协议书公证费用是多少?按照财产价值收费,阶梯式的。公证不是婚内财产协议的生效要件,婚内协议应担采用书面形式,双方合意即为生效,但不能对抗第三人。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


·离婚协议不出抚养费怎么办
      夫妻双方之间如果是协议离婚的话,离婚的相关事宜就是按照双方自己的意愿处理的。并且在签订离婚协议书以后,一般离婚协议书也是受法律保护的。离婚协议书当中肯定有孩子的话,就会涉及到对孩子抚养权和抚养费的约定。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离婚协议不出抚养费怎么办? 一、离婚协议不出抚养费怎么办?...


·关于婚内财产 新婚姻法规定如何分割?
      离婚率在近几年一直呈现上升趋势,并且在近十二年都持续攀升。婚内财产的分割问题也无疑成为了所有人最为关心的问题。那么关于婚内财产 新婚姻法是规定如何进行分割的呢?接下来,本文会为你进行关于这方面的详细解答。 一、法定夫妻婚内财产范围 《婚姻法》已经废止,婚姻相关问题需要按照《民...


·夫妻间的离婚手续是怎么办
      夫妻间的离婚手续是怎么办的 夫妻离婚的法律途径有两种:一种途径是协议离婚,也叫登记离婚,由民政部门负责办理;另一种途径是诉讼离婚,由人民法院负责办理。 协议离婚必须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必经程序。他是由婚姻登记机关依照行政程序办理的,其步骤如下: (一)...


·国家公费师范生毁约违约金标准是多少
      国家公费师范生毁约违约金标准是多少?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则可按《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中关于承担违约金责任的一般原则执行。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


·近亲结婚会怎么样,哪些范围内的近亲不能结婚
      近亲结婚会怎么样?近亲结婚不仅使后代中隐性遗传病的发生率提高,而且使多基因遗传病及先天畸形发生率增高。一般来说,血缘关系越近,遗传病发病率越高,血缘远的患遗传病的可能性就越小。接下来,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近亲结婚会怎么样? 1、近亲结婚会大幅度提高隐性遗传病的发病率。有资料...


·离婚案件孩子抚养权怎么判?
      夫妻双方在离婚过程中最为关心的就是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夫妻离婚之后,孩子可以与父母中的其中一方共同生活,但未与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仍然需要承担抚养义务,支付孩子的抚养费。而许多夫妻在离婚时都会想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甚至为此闹上法庭。那离婚案件孩子抚养权怎么判?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


·离婚时可以要求补偿的情况是什么
      b离婚经济补偿是对夫妻一方在婚姻生活中的付出所给予的经济补偿。离婚经济补偿应满足什么条件呢?(一)首先,双方约定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适用家务补偿的一个前提条件就是夫妻对婚后财产进行了约定。这种约定只能是对婚后财产的约定。针对此种情况,如果离婚时按 照约定分割财产,则对那些对家庭事...


·母亲问女儿要回抚养费合理吗
      离婚是当代社会中很常见的一种社会现象,离婚涉及到的最关键的两个问题,一是财产分割,二就是子女的抚养问题。二人离婚后,不直接承担抚养未成年子女义务的一方需要向子杰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支付抚养费。那么,在女儿成年后,母亲问女儿要回抚养费合理吗? 一、抚养费定义 子女抚养费(Ch...


·国家赔偿最高的案子标准是什么?
      一、国家赔偿新标准: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9年5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315.94元。据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