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主合同与补充协议矛盾如何处理?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主合同与补充协议矛盾如何处理?主合同与补充协议矛盾处理应当是按照补充协议的内容为准,补充协议名为“补充”实际也是协议,一般情况下,只要与主合同不冲突补充协议可以作为主合同的补充,应当有效;当主合同与补充合同产生冲突时,只要主合同中没有“不允许补充协议对主合同修改”的限制条款,一般应以补充合同为准。二、合同生效的效力体现在哪些方面?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是指已经依法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一定的法律约束力,亦即法律效力。合同生效意味着双方当事人享有合同中约定的权利和承担合同中约定的应当履行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合同;一旦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可寻求法律保护;合同生效后,对合同当事人之外的第三人也具有法律约束力,第三人(包括单位、个人)均不得对合同当事人进行非法干涉,合同当事人对妨碍合同履行的第三人可以请求法院排除妨害;合同生效后,合同条款成为处理合同纠纷的重要依据。合同成立是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合同生效是当事人双方订立合同实现预期目标必然要追求的结果。我们国家签订合同完毕之后,如果对于一些具体的事项想要做出更加明确的规定的话,都是通过补充协议的方式来完成的,如果补充协议和主合同的内容存在着矛盾冲突。在法律效力上面应当是以补充协议为准。



·合同生效日期先于签订日期可以吗
      合同生效日期先于签订日期可以吗一、合同生效日期可以在合同签署日期前吗合同生效的时间,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一般是合同当事方签字(盖章)认可后即生效。但对于合同约定的具体行为事项的生效时间,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合同生效日期在合同签署日期前的,合同从签署时合同自约定的生效日期起生效...


·签署保险代理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
      签署保险代理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人们到保险公司上班后,通常要签署两份合同,劳动合同与保险代理合同。签署好保险代理合同后,人们就成为了保险代理人,可以公开的销售保险产品。如果双方签署合同的时候不注意,导致合同内容有误,就可能引发纠纷。那么,签署保险代理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下面我们通...


·物业服务合同签订流程是怎样的
      物业服务合同签订流程是怎样的?随着居民生活条件的不断改善,许多老百姓都住上了新房子、搬进了新小区、享受新的物业管理服务,但在具体实际中,有些小区的物业管理形同虚设,服务不到位、管理较落后、人员素质低等问题时有发生,而物业管理合同则是约定双方权利义务,避免发生上述问题的有效手段,那...


·单位可以只签试用期合同吗
      不可以。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对新招收的员工进行思想品德、劳动态度、实际工作能力、身体情况等进行进一步考察的时间期限。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


·可撤销的合同由哪个法院管辖
      可撤销的合同由哪个法院管辖?可撤销的合同由被告人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当事人已经约定管辖的,以约定为准。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的,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1、第24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


·合同标的存在的法律风险主要?
      合同标的存在的法律风险主要有哪些 一、合同标的存在的法律风险主要有哪些? 1、“标的”条款的缺失导致合同不生效。 标的是民法典律关系的客体,如果没有标的,就没有客体,合同关系也应不复存在。实践中涉及货物等有形物时,合同标的条款缺失的情况极为少见,但合同标的是某种权利、行为,...


·什么是广告发布合同
      什么是广告发布合同 一、定义 广告发布是指通过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期刊、网络等各种广告媒介将制作好的广告作品刊播、播放、设置、张贴、宣传的行为。广告发布既包括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的发布行为,也包括户外广告、直邮广告、新媒体广告等发布形式。 广告发布合同是指广告发布者与广...


·合同违约金上限是多少?
      合同违约金上限是多少?合同违约金上限是实际损失的30%,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则可按《民法通则》及《合同法》中关于承担违约金责任的一般原则执行。如果合同中没有规定违约金的条款,法律也未...


·合同公证的办理手续是怎样的?
      合同公证的办理手续是怎样的? 一、合同需要公证吗? 1、合同公证是指公证机关对签订合同的双方在自愿的前提下所签订的合同内容,双方代表的资格等进行认真审核后,而出具的公证书。 2、合同的使用范围相当广泛,内容十分复杂,专业程度较强。 3、为了确保签订合同的双方履行合同条款,避免产...


·质押合同是实践合同吗?
      质押合同是实践合同吗? 一、 质押合同是实践合同吗? 质押合同,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双方基于主债务合同就质物担保事项达成的书面担保合同。质押合同与抵押合同有相似之处,关键是担保期限内担保物谁占有。质押合同是质权人(通常是债权人)与出质人(既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签订的担保性...


·合同无效退还本金利息怎么算?
      合同无效退还本金利息怎么算? 一、合同无效退还本金利息怎么算 合同无效返还款项的,对利息计算是没有明确规定的。如果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一般按人民银行同期利率进行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