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什么是城市房屋拆迁单位?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什么是城市房屋拆迁单位?

一、什么是城市房屋拆迁单位

城市房屋拆迁单位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2号规定,城市房屋拆迁单位,是指依法取得拆迁资格证书,接受拆迁人委托,对被拆迁人进行拆迁动员,组织签订和实施补偿、安置协议,组织拆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单位。

设立房屋拆迁单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组建的批准文件;

(二)有明确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固定的办公场所;

(三)有与承担拆迁业务相适应的自有资金和技术、经济、财务管理人员。

二、房屋拆迁的补偿方式

1、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元组成的补偿金额。

2、产权置换

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

3、结合型补偿

顾名思义,这种补偿方式就是指既给货币补偿又给产权置换。

由于我国城市化进程与其他诸多客观因素,导致房价和地价的虚高,因此造成了诸多不能够单单用货币补偿或者产权置换解决的问题,所以就出现了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三、城市房屋拆迁单位的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拆迁单位管理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城市房屋拆迁单位(以下简称房屋拆迁单位),是指依法取得拆迁资格证书,接受拆迁人委托,对被拆迁人进行拆迁动员,组织签订和实施补偿、安置协议,组织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单位。

设立房屋拆迁单位必须具备下列条例

第四条 设立房屋拆迁单位必须具备下列条例:

(一)有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组建的批准文件;

(二)有明确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固定的办公场所;

(三)有与承担拆迁业务相适应的自有资金和技术、经济、财务管理人员。


·房屋质量问题维权方式是什么?
      房屋质量问题维权方式是什么? 1、分清责任主体。房屋质量纠纷经常涉及三个主体,那就是售房者、物业公司、建筑施工单位。售房者对房屋承担质量保证责任;物业公司通常对小区内公共部位承担一般的维修、管理义务;而建筑施工单位基于施工合同也承担质量保证责任。2、慎重要求退房。无论是在竣工验收...


·一、房屋买卖合同解除的法定理由有哪些?
      一、房屋买卖合同解除的法定理由有哪些 (一)开发商隐瞒房屋真实情况构成欺诈的 1.开发商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 2. 开发商提供虚假的预售许可证明; 3. 开发商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4. 开发商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出卖给第三人; 5. ...


·对于很多家庭而言,买房其实都是一件大事,毕竟此时往往都是倾尽
      对于很多家庭而言,买房其实都是一件大事,毕竟此时往往都是倾尽一家所有的钱才能够勉强购买一套房产。而作为购房者在买房前其实也需要做好相应的准备,这样才能避免日后给自身利益造成损失。那究竟买房前要准备什么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买房前要准备什么 买房是大事,必须慎...


·购买预售商品房要注意哪些
      购买期房时应注意的事项有:1、逾期交房。买期房是没有无法交接房屋的,所以延期交房成为购买期房比较常见的一个问题,购房者在签订合同之前一定要清楚开发商的底细。2、质量问题,由于期房不像现房一样可以直接查看到房屋的现状,房屋的质量问题也是极易出现的,购房者如果做好前期的准备工作,损失...


·私下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
      在实际生活中,有过买房经验的就会知道,通常二手房买卖都是甲乙双方私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那么,私下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我国法律对于这种合同承不承认呢?接下来,让的我们在下文中为您详细介绍。 一、私下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 根据法律规定,一项合法、有效房屋买卖民事法律...


·怎样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
      怎样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满足法定条件的可以通过起诉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依据高法的司法解释规定,在开发商存在如下行为时,购房人依法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


·门面房由于其商业用途出售价格高昂,租赁是大部分人的选择。但是
      门面房由于其商业用途出售价格高昂,租赁是大部分人的选择。但是门面房一般都是普通市民在租用,因此在制定租赁合同时难免会有差错,还有可能会因为这些差错而产生纠纷。在制定合同前知道注意事项会减少合同的错误,门面租赁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门面租赁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1、承租之前...


·如何解决二手房买卖纠纷
      如何解决二手房买卖纠纷 二手房合同纠纷作为民事纠纷,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诉讼的方式予以处理。 1、协商处理。 所谓协商处理,就是二手房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对合同中有争议的部分进行协商,从而对原合同中规定的或者没有规定的内容进行修改、删除和增加。当事人按照协商后的内容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二...


·现实中,有部分人购房其实是比较匆忙的,本身就没有看过几套商品
      现实中,有部分人购房其实是比较匆忙的,本身就没有看过几套商品房,但受其他因素的影响就跟开发商签订了认购协议,回去后细想觉得不安逸于是又想退房。但在之前的约定中对违约金作出了约定,此时购房者想退房是否要支付违约金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购房者想退房要支付违约金吗 对...


·按揭房产离婚如何分割
      按揭房产离婚如何分割 一、按揭房产离婚如何分割 (一)婚后一方或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的,离婚按揭房怎么分? 婚后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购房,共同还贷。不管房产证登记在哪方名下,该房产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房产分割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二)婚后...


·发生房产纠纷的原因有很多种,有的是因为卖房者临时反悔拒绝出卖
      发生房产纠纷的原因有很多种,有的是因为卖房者临时反悔拒绝出卖房屋所引起的,有的是因为卖方一房多卖引起的,等等。不管是什么原因,产生了房产纠纷之后,自然要想办法进行解决,这样可以减少因为纠纷造成的损失。那么产生房产纠纷之后可以怎么解决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产生房产纠纷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