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民间借贷合同的审查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而非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民间借贷具有灵活、方便、利高、融资快等优点,而且借贷双方较为熟悉,信用程度较高。不过俗话说得好,亲兄弟明算账,民间借贷双方还不都是熟人、亲友,所以签订书面的、正式的借贷合同是非常重要的。而在签订合同时,审查合同是重中之重。民间借贷合同是指无放贷经营权限的市场主体之间,如自然人与自然人、自然人与法人、自然人与其他组织之间,出借人出借自有的合法资金给借款人,借款人基于合法的目的使用这笔资金,所签订的权利义务相对应的合同。在我国《民法典》里面,对民间借贷合同的专门规定主要是《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以及第六百八十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前条指明民间借贷合同属于实践合同,必须有交付行为,后条是关于民间借贷合同利息的规定。在本质上,民间借贷合同属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有别于金融机构作为贷方的借款合同。两者的区别在于:前者是实践性、单务、无偿、非要式合同;后者是诺成性、双务、有偿、要式合同。简言之,民间借贷合同自出借人放款时生效,而非一诺即成。在民间借贷合同生效后,由于出借人已经放款,出借人只有权利而无义务,借款人只有义务而无权利,故民间借贷合同是单务、无偿合同。由于民间借贷合同常具有互助性质,当事人之间一般都有足够的信任关系,所以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民间借贷合同为非书面形式。



·挂牌股权质押贷款期限
      挂牌股权质押贷款期限股权质押属于权利质押的一种。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日益发展,股权质押已经相当普遍。但是作为挂牌股权质押,其存在特殊性,并且也不完全适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那么针对新三板挂牌股权质押贷款期限这一问题,应该如何进行实务操作?为您解答。 一、新三板挂...


·股票质押贷款的贷款条件是什么?
      股票质押贷款的贷款条件是什么? 股票质押贷款是指证券公司以自营的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券和上市公司可转换债券作质押,从商业银行获得资金的一种贷款方式。具体贷款条件如下。 一、股票质押贷款的贷款条件 (一)贷款人 贷款人需符合以下几点要求: 1、资本充足率等监管指标符合 中国...


·分期付款合同诉讼时效如何计算?
      分期付款合同诉讼时效如何计算? 分期付款合同诉讼时效如何计算? (1)如果合同约定履行期限的,应从分期付款合同约定的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满两年; (2)如果合同没约定履行期限或约定不明的,可根据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确定履行期限,诉讼期限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满...


·买卖合同欠款诉讼要哪些证据
      买卖合同欠款诉讼要哪些证据 一、买卖合同欠款诉讼要哪些证据 1、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2、证明买卖关系存在的证据。3、证明协议履行情况的证据。4、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计算清单。规避风险:1、包装条款引起足够的重视。2、交付方式(送货条款)。3、付款时间。4、质量异议。5、...


·离婚了之前的债务用不用还?
      离婚了之前的债务用不用还?要还,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婚姻法》有关司法解释,对债务分配作出明确规定。该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


·借条和收条扫描件可以作为证据吗?
      借条和收条扫描件可以作为证据吗?可以,但证据效力比较小,如果没有其他证据来证明合同内容,法院通常不会采信该扫描件。从证据角度来说,扫描件是图片,作为复印件的形式存在,从技术上可以被篡改,因此单单扫描件的证明效力是很低的,除非对方对扫描件认可,否则需要提供其它相关证据进行佐证,形成...


·债权人应该怎么追索利息
      债权人应该怎么追索利息 一、债权人应该怎么追索利息 1、双方没有约定利息的,为无息借款。但债务人逾期未还,或者不定期借款经催告后不还的,债权人要求逾期利息或者催告后利息的,参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息。 2、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


·债权债务能公证吗
      现在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中国社会不断向前,中国越来越多的企业和个人开始进行各种商业活动,越来越多的债务债权关系出现,不论是企业还是个人经营小生意,都需要资金支持,当正常运行过程中,有时候会出现资金不足的现象出现,这时候一些企业为了维持正常运转,就需要向其他的企业或者银行等信贷公司...


·疫情上不了班怎么还贷款?
      疫情上不了班怎么还贷款?疫情上不了班可以通过申请延期还款这种方式来进行。可以申请延迟还款,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经接入机构认定,相关逾期贷款可以不作逾期记录报送,已经报送的予以调整。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企业,可依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信用记录。根据中国人民银行...


·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有哪些
      不应认定夫妻共同债务有哪些在一般情况下,下列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认定为个人债务1、夫妻双方依《婚姻法》的规定,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此逃避债务的除外;2、未经夫妻协商一致,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赡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3、未经夫妻协商一致,独自筹资从事经济活动,而其收...


·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怎么执行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怎么执行夫妻共同财产1、夫妻个人的债务可以用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偿还债务的依据是: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民法典》(2021年1月1...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