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行政处罚当场执行条件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行政处罚当场执行条件是什么?

一、行政处罚当场执行条件是什么?

行政处罚当场执行的规定具体如下:

《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三条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第四十七条 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

(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二、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

1、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

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又称当场处罚程序,是指在具备某些条件的情况下,由执法人员当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必须遵循的程序。采取简易程序做必须符合下列条件:违法事实确凿;处罚有法定依据;适用的行政处罚类型限于警告和数额很少的罚款,即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处罚。

执法人员采取简易程序做出处罚决定的,应遵循下列程序:

(1)表明身份,即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简易程序可以由一名执法人员单独实施;

(2)说明处罚理由,包括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3)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包括陈述、申辩、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等权利;

(4)给予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的机会;

(5)制作笔录;

(6)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7)备案;

(8)执行。

2、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

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又称普通程序,是行政处罚的基本程序,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行政处罚决定都必须适用这一程序。

(1)调查和检查: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2)作出处罚决定: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3)处罚决定的交付或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7日之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4)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不依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属于行政处罚程序违法,行政处罚决定应该被撤销。

在行政机构就职的职员,在发现了行政违法行为存在时,首先需要确定违法的原因、违法行为实施后造成的危害、确定违法者的身份,最后,就可以作出合适的处罚决定了。被罚这若是对行政处罚不服,可以向法院起诉。








·国土资源行政强制执行权有吗?
      国土资源行政强制执行权有吗?没有,需要向法院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


·非法集资去哪里上诉可以执行?
      现在,人们的经济水平越来越高,人们的投资理念也在改变,以前您都喜欢把钱放在银行,现在很少有人愿意放在银行,更多的选择一些金融理财,而这就存在一些非法集资的情况。非法集资要去法院进行上诉,法院认定后,按照相关法律执行。今天我们带您了解一下。 一,非法集资去哪里上诉可以执行? 对于公...


·对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情形
      对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情形 一、对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情形 按照《民事诉讼法》第217条之规定,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


·已办理预告登记的商品房,是否可以排除强制执行
      执行异议之诉的立法目的在于平衡当事人的物权期待权与登记物权之间的矛盾,核心问题在于围绕物权期待权的诸多权利如何平衡和保护。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财产,其前提为该被查封财产从权利上属于被执行人所有的财产。房屋仍登记在开发商名下,该房屋从物权归属上仍然为开发商所有的财产。开...


·仲裁裁决不予执行和撤销的情形有什么不同?
      仲裁裁决不予执行和撤销的情形有什么不同?(一)提出请求的当事人不同有权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申请的当事人可以是仲裁案件中的任何一方当事人,不论其是仲裁裁决确定的权利人还是义务人;而有权提出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只能是被申请执行仲裁裁决的一方当事人。(二)提出请求的期限不同当事人请求撤...


·假释或监外执行会有案底吗
      一、假释或监外执行会有案底吗? 有案底,假释和监外执行只是一个执行的方式而已。 刑事犯罪记录永久保存,任何时间都可以在公安机关系统网内查询到。但未成年人犯罪,且判刑时间在五年以下的,实施犯罪记录封存制度,除办案需要外,不得对外查询。《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八十六条,犯罪的时候不...


·执行时效监督规定内容是什么?
      执行时效监督规定内容是什么? 一、执行时效监督规定内容是什么? 1、案件的一般执结期限:6个月。 这主要是指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执行法院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即由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由法院采取强制措施,保证具体行政行为的实现,此类案件...


·自书遗嘱是否一定要有执行人?
      自书遗嘱是否一定要有执行人?自书遗嘱必须有执行人。遗嘱执行人可使遗嘱人的遗嘱依法得以完全实现,同时可以使遗产的分割得以顺利进行,避免纷争,并且进行合理的避税和最大限度的实现遗产的可分配额。二、自书遗嘱的注意事项《继承法》第17条第2款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


·行政处罚已过强制执行期限怎么办?
      行政处罚已过强制执行期限怎么办? 一、行政处罚已过强制执行期限怎么办? 如果已超过期限,那只能找被执行人商量,看他能否主动履行。如果对方不履行,那只能是失去了胜诉的权利。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间为两年。 申请执行是小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


·民事诉讼案件赢了败诉方不执行怎么办?
      民事诉讼案件赢了败诉方不执行怎么办? 一、民事诉讼案件赢了败诉方不执行怎么办? 胜诉的一方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的措施主要包括冻结银行帐户、划拨债务人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财产等。 法院执行官强制执行时要收取一定的费用。此费用一般先由胜诉的债权人支付,然后再从...


·县级水行政部门有无强制执行权?
      县级水行政部门有无强制执行权?县级水行政部门是有权利进行强制执行的;对于强制执行权还有公安,国安,海关,工商,税务,加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都有行政强制执行权。强制执行权是国家执行机关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或法律授权机关的移送,依照法定的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作出执行实施及执行裁决行为,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