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什么情况下私企可以辞退员工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过错解除动合同即在劳动者有过错性情形时,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在程序上没有严格限制。用人单位无须支付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若规定了符合法律规定的违约金条款的,劳动者须支付违约金。《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三、非过错解解除动合同即劳动者本人无过错,但由于主客观原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后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四、经济性裁员指用人单位为降低劳动成本,改善经营管理,因经济或技术等原因一次裁减20人以上或者不足20人以上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劳动者。经济性裁员具有严格的条件和程序限制,用人单位裁员时必须遵守规定。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说到辞退,相信大多数都不曾经历过,如果真是被辞退了要么公司的问题,要么是自身的问题,总之,不是好事。当然,辞退也不是说辞就能辞的,企业或者是劳动者都是受法律保护的。尤其是在试用期这个阶段,这个过程中被辞退对于双方来说都不是好现象,能不辞退还是不辞退的好。



·夫妻分居之后,男方可能处于生活工作的需要,而对外借钱欠债,那
      夫妻分居之后,男方可能处于生活工作的需要,而对外借钱欠债,那此时作为妻子是否有必要帮忙还债呢?关于分居后丈夫的债务妻子要还吗的问题,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分居后丈夫的债务妻子要还吗 丈夫对外的个人债务,应当有其个人偿还。如果债务人可以证明该债务用于家庭生活,那...


·超龄员工辞退是否补偿
      超龄员工辞退是否补偿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自然终止,双方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员工在企业服务十年,应该得到没有退休时间段的相应的补偿金。如果企业是以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的理由开除员工,只要有充足的证据,也不存在补偿金的概念...


·最新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最新建筑工程施工
      最新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最新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一)、关于临时用电电气产品管理和电工测试仪器、工具的配备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所使用的电气设备、装置、元器件和电线、电缆等电气产品必须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经国家“3C”认证和省建设工业...


·工伤保险待遇申报时限是多久?
      工伤保险待遇申报时限是多久? 工伤保险待遇申报时限是1年《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第2款规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期限(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


·江苏省建筑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是怎样的
      江苏省建筑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是怎样的? 江苏省新下发了一份江苏省建筑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在这份标准中详细的规定了各类工程质量评定会涉及到的内容。目的是为了加强工程质量的管理,更好更正确的评价各类建筑工程的质量,来达到提高江苏省工程质量水平的目的。下面就让我们带着您了解一下这份新下发...


·工地疫情防护措施有哪些?
      工地疫情防护措施有哪些?工地疫情防护大家如何做? 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小组应由建设单位牵头组织,并与总包项目经理担任双组长,各参建单位作为组员共同参与。建设单位负首要责任,切实做到疫情防控小组成员专人专岗、明确各岗位职责;落实专人对接属地主管部门和疾控部门。 强化值守期间疫情防控...


·在我国工伤鉴定是要去哪个部门鉴定?
      在我国工伤鉴定是要去哪个部门鉴定? 工伤鉴定也就是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认定后,需要到人社局工伤认定部门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符合条件的,工伤部门会安排在专门的医院去进行鉴定,以确定伤残等级。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


·劳动关系解除的补偿金是怎样规定的?
      劳动关系解除的补偿金是怎样规定的? 劳动关系解除赔偿金1、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公司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由你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根据你的介绍,完全符合规定。2,可以要到经济补偿,按一年内的月平均收入,每年(工龄)补偿一个月。3、工作未签订合同,在一年以内的,公司应双倍发放工...


·疫情防控期间企业提前复工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疫情防控期间企业提前复工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提前复工根据实际情况及可能发生的后果的严重性,当事人可能需承担以下三类法律责任: 1、行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


·开除打架斗殴员工的主要证据有哪些?
      员工之间因为工作上的琐事争吵甚至出现动手打架的现象并不鲜见,但是毕竟打架斗殴容易出现人员伤亡并且对社会造成不好的影响,所以公司为了自身的形象在员工出现斗殴的情况时会选择开除员工以降低影响。那么,开除打架斗殴员工的主要证据有哪些? 一、开除打架斗殴员工的主要证据有哪些? 公司开除打...


·根据法律规定怀孕期间能否降员工工资?
      根据法律规定怀孕期间能否降员工工资?根据法律规定怀孕期间不能降员工工资,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且晋职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务不受影响。因此,用人单位的降低孕妇工资的行为是违...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