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事赔偿与国家赔偿的区别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刑事赔偿与国家赔偿的区别是什么?刑事赔偿与国家赔偿的区别是范围不一样,国家赔偿包括刑事赔偿和行政赔偿,刑事赔偿属于国家赔偿的一种。刑事赔偿的范围是: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四)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二)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二、刑事案件申请国家赔偿的手续是怎样的?1、赔偿请求人提出国家赔偿申请。2、赔偿义务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法》的规定,依法受理案件。3、赔偿义务机关关对案件进行审理。4、作出《刑事赔偿决定书》,并送达申请人。5、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的,或者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予赔偿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6、赔偿请求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其实国家公检法机关现在的办案程序也越来越规范,所以刑事赔偿案件相对来说也很少见,事实上,刑事赔偿跟国家赔偿没有什么区别的,刑事赔偿就是国家赔偿。公检法机关的财政都来源于国家。



·离婚财产公证时间要多久?
      现如今的社会,离婚率居高不下是一个社会大问题,而且这个问题不仅仅只是涉及男女双方的关系问题,背后还涵盖了财产问题,家庭问题,孩子的抚养问题等等,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财产问题,夫妻双方的财产在离婚后如何分配的问题,我国对此专门有一个离婚财产公正的程序,对离婚财产公证时间也有明确规定,就...


·离婚后没钱给抚养费怎么办
      一、离婚后没钱给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关于子女的抚养费应当按协议或判裁定履行,这既是法定义务,也是为人父母的基本道义。而根据执行工作规定第十九条,对已发生法律效率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可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也就是说对具有赡养费、抚养费...


·一、离婚时家庭共有财产怎么分割?
      一、离婚时家庭共有财产怎么分割?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以及如何分割夫妻财产是其中的关键问题。确定夫妻财产的范围,应分清夫妻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既要保护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的利益,也要保护家庭关系中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任何人的财产权利都应当受到保护,不能受到侵害。...


·最高国家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最高国家赔偿标准是什么?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9年5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315.94元。据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


·离婚后需要支付多少抚养费
      离婚后需要支付多少抚养费 子女的抚养费一般包括子女生活费 、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一)有固定收...


·子女监护人是如何设定的
      子女监护人是如何设定的 (一)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对未成年人设立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设立又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未成年人的父母是他们的监护人。 2、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或者与未成年人关系密切的、愿意承...


·女方告老公重婚要离婚吗?
      女方告老公重婚要离婚吗? 一、女方告老公重婚要离婚吗? 并不一定要离婚,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重婚是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之一,犯了重婚罪后一方想离婚的,另一方不想离婚的,想起诉离婚的一方可以起诉离婚,起诉离婚后法院一般是会判决离婚的。 重婚罪是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


·3年不同居是否自动离婚?
      3年不同居是否自动离婚? 一、3年不同居是否自动离婚?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双方感情破裂,可以直接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双方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可起诉到法院离婚。对于分居多久才可以离婚,法律是没有规定,不论分居多长时间,如果双方都不提出离婚,婚姻不会自动解除的。...


·离婚诉讼二审判决书下来多久生效?
      双方选择离婚,不能自行协调解决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对于一审的判决不满,还可以向法院提起二次诉讼。那么,离婚诉讼二审判决书下来多久生效?这个问题,目前的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现在,小编为大家介绍相关内容。我国法律对一审判决生效很明确,自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为上诉期,过1...


·无结婚证如何生小孩,是怎么规定的?
      无结婚证如何生小孩,是怎么规定的? 总体来说,我个人感觉其实没有领结婚证的话,如果已经怀孕了,那么马上去领掉结婚证,然后办理准生证如果没有办理准生证,孩子出生了,必须要在一个月之内去办理准生证,结婚证以及出生证明,错过了时间,必须要做亲子鉴定的,而且可能会涉及到孩子的上户口问题。...


·事实抚养关系如何认定?
      事实抚养关系如何认定?事实抚养关系的认定标准是抚养关系的形成时间是在继子女未成年之前,而且有共同生活的事实,抚养事实持续足够长的时间。这是一般认定事实抚养关系的判定标准,当然,继子女如果已经成年,但是属于精神病人,也一直都是由继母或者继父照顾的,双方也形成事实抚养关系。指在收养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