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单方房屋买卖违约赔付多少钱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关于房屋买卖,很多时候我们都对合同上的一些条款存在疑问,尤其是在违约金上面,因为对法律的一知半解,所以很多时候,都不知道上面约定的违约金是否符合规定,今天,我们就房屋买卖违约赔付,整理了一些资料,希望能帮助到您。
一、违约金赔偿的相关法律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单方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应如何赔付违约金
签了房屋买卖合同后,买方想违约,就必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以可参阅《合同法》的如下规定处理:第一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第一百一十六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最高院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解释的规定比《合同法》的规定“当违约金过高的,一方可以要求降低”的模糊规定更具操作性。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房屋买卖违约赔付具体的还是要看合同上约定的违约金的多少,不论是买方还是卖方都应该明确规定违约金的赔付比例,在这里,还是要多啰嗦一句,签订合同时,一定要看清楚,那些模糊的条款往往就是挖下坑,到时候是说不清楚的。



·一、房屋已抵押买卖不破租赁还能成立吗?
      一、房屋已抵押买卖不破租赁还能成立吗? 房屋已抵押买卖不破租赁是不能成立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九十条规定“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六条规定“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


·房屋他项权证展期?
      房屋他项权证展期有哪些方法 商标或者是有些其他产权证件是允许在规定的时间之内办理展期的,自此可能就让有部分人在房屋他项权证在快到期但是又深知自己没办法在到期之前结束债务债权关系的,所以产生了想要对房屋他项权证办理展期的这种想法。房屋他项权证展期可以选择两种方法,重新办理新的或者...


·房产继承纠纷的解决方式?
      房产继承纠纷的解决方式有哪些1、自行协商。以协商方式处理遗产纠纷有利于家庭成员之间的和睦团结,由协商解决完全基于有关当事人的自愿行为,因此处理后不会伤害彼此之间的亲情,也有利于纠纷的迅速、彻底解决。由于以协商方式处理遗产纠纷,不需经过别人的调解,更无须诉诸法院,节省了当事人的人力...


·父母去世房子第一继承人是谁
      父母去世房子第一继承人是谁 一、父母去世房子第一继承人是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


·一、无房产证房屋买卖协议可以上学用么?
      一、无房产证房屋买卖协议可以上学用么? 无房产证房屋买卖协议不可以上学用,但情况下现在通过房产过户,然后在当地来进行上学都是需要有房产证件的,如果没有房产证的是不能够证明房屋的所有权到底是归属于谁的,因此是没有办法来进行落户和其他的手续办理。 二、哪些房屋买卖合同属无效合同呢...


·租房是很多没钱买房而需要房子居住的人首选,因为房价只增不跌,
      租房是很多没钱买房而需要房子居住的人首选,因为房价只增不跌,导致越来越多的工薪族开始租房。在这种形势下,国家为了保护租户的权益,提出了租售同权的概念。但是这却让许多以租房为收入来源的人因为租售同权不敢出租自己的房屋,怕自己会有所损失。下面就由我们来为您解开这个误解。租售同权的本质...


·农村的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农村的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要看婚前建的还是婚后,婚后的就属于共同的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


·商品房退房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商品房退房的注意事项有哪些1、购房者违约,开发商可以选择是否要行使合同解除权。《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第七条所规定的合同解除权的行使主体是开发商,而不是违约的购房者。因此,购房者违约后,开发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开发商可以要求购房者退房,追究他们的违约金;当然也可以要求购房...


·公民在办理房屋继承手续怎么写
      一、公民在办理房屋继承手续怎么写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


·房屋买卖违约赔付计算方法
      房屋买卖一直是与我们生活密切相关的话题,其涉及到的每一个法律知识都与我们自身利益息息相关,但是很多人对其一些常见的规定并不了解,今天我们的我们为您整理的是房屋买卖违约赔付计算方法,希望对您能有所帮助。 一、房屋买卖违约赔付计算方法 开发商与买房人就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


·继承的房子算二套房吗?
      继承的房子算二套房吗? 一、继承的房子算二套房吗? 若之前继承房屋的主体名下就已经有了一套房,那么继承或的房屋就属于二套房。 二套房”是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简称,是指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的,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高于当地平均水平的,再次向商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