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医疗事故鉴定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医疗事故鉴定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一)委托:

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从事委托请求事项的司法鉴定;非诉讼案件鉴定的受托从其行业规定。

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

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

(二)受理:

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如下决定:

1、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

2、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在收领委托材料之日起7日内对是否受理作出决定;

3、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退回鉴定材料并向委托人说明明理由;

4、对于函件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收到函件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

(三)初次鉴定

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应当指派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同一鉴定事项应当由两名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

(四)补充鉴定

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应当对委托人请求的事项进行审查,不属《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条规定的情形,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情况,并退回委托书。

补充鉴定符合《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指定原鉴定人进行,也可以指派其他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进行,补充鉴定文书是原鉴定文书的组成部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

(1)发现新的相关鉴定材料 ;

(2)原鉴定项目有遗漏 .

有关医疗事故鉴定收费的问题太过笼统,因为小编没有办法确定您所属的具体地区,因为我国的医疗事故鉴定的收费标准是由当地的有关部门报物价局批准以后,有各级单位自己决定的,所以我国医疗事故鉴定的收费标准并不统一。关于鉴定的收费问题,也只能到鉴定机构当面询问了。


·医疗损害残疾赔偿金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医疗损害残疾赔偿金的赔偿标准是什么?残疾生活补助费是指患者因医疗事故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时应获得的生活费用,具有明确的补偿性。《条例》规定,残疾生活补助费计算方法是: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


·医疗事故误工费多钱患者有固定收入的
      医疗事故误工费多钱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1)误工费是患者本人因医疗事故造成的损失后果而减少的收入,不是患者家属因陪护...


·大病医疗补充保险如何赔付?
      大病医疗补充保险如何赔付?现在很多人都有医疗保险,这样生病住院的时候可以报销部分费用,但是当面临重大疾病的时候,医保显得有些不足。为了减轻患病时候的经济负担,人们可以选择购买大病医疗补充保险。这种保险主要是针对重大疾病的,那么大病医疗补充保险如何赔付?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吧。一...


·一、工伤医疗待遇外费用的承担由谁承担?
      一、工伤医疗待遇外费用的承担由谁承担?工伤医疗待遇外费用,应由用人单位承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医患法律关系的界定是什么?
      医患法律关系的界定是什么 医患法律关系 医患法律关系是指被民法及医事法律所调整的具有权利义务内容的一种社会关系,具体地说,是指医疗方受患方的委托或其他原因,在对患方实施诊断、治疗等医疗行为的过程中,受现行相关法律所调整而形成的一种民事法律关系,是医患双方人身关系和财产关...


·大学生医保使用流程
      很多大学院校为大学生提供购买医疗保险的服务,学生在新生报到的时候统一由学校为其购买大学生医疗保险,发放一张医疗卡供其生病就诊、住院报销等,那么大学生医保使用流程是怎样的呢?为你解答。 一、大学生医保卡使用流程 1、医保卡已开卡,参保人持医保卡在本市医保定点医院就医享受住院医疗...


·什么是医疗事故责任险 医疗损害发生以后,医疗损害司法鉴定书
      什么是医疗事故责任险 医疗损害发生以后,医疗损害司法鉴定书对医疗损害中确定了医疗机构或者医务人员应该承担的责任。对患者的赔偿也是按照医疗责任的承担来划分的。投保了医疗责任险可以使患者更好更快的得到赔偿,那么什么是医疗责任险?请您跟随我们一起来认识一下吧。 一、什么是医疗责任险...


·医疗过错鉴定是否同时委托
      医疗过错鉴定是否同时委托医患双方能共同委托做医疗过错鉴定 (一)鉴定的提起 法院基于当事人的请求,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司法鉴定。由双方当事人共同选择或法院指定鉴定机构。 (二)医疗过错司法鉴定与医疗事故鉴定的异同点 (1)相同点: 1、都是一种证据; 2、鉴定的基本程序相似; 3...


·医疗事故赔偿申请索赔书如何起草?
      发生医疗事故无论是医院还是病人和其家属,都是一件不愿意发生的意外。医疗事故经鉴定成立后,医院必须按照相关的规定对病人和其家属进行赔偿,这是院方不可推卸的责任,也是病人和家属应有的权利。但是,索赔的时候,需要受害方提交医疗事故赔偿申请索赔书,很多人对此可能知道该怎么写,那么,医疗事...


·出了医疗事故如何赔偿?
      出了医疗事故如何赔偿? 一、出了医疗事故如何赔偿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


·医疗事故如何向医院要求赔偿
      可以由医患双方协商调解、也可以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医院赔偿。《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