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仲裁中证据的保全与固化是啥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劳动仲裁中证据的保全与固化是啥

证据保全是对证据加以固定和保护的制度。是指当事人为使证据保持其固有的客观性和真实性,防止因种种原因使固有的证据灭失、损坏或以后难以取得而申请实施的保全。提出保全申请的证据,必须是对案情有较重要的证明作用的,保全的证据如果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会使案情无法得到证实,从而使当事人的主张不能得以实现。

证据保全一般可以分为诉讼前的证据保全和诉讼中的证据保全。诉讼前的证据保全,根据《公证暂行条例》的规定一般由公证机关进行,所以通常称之为证据保全公证。诉讼中的证据保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由人民法院进行。

由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据保全公证书的证据力一般优于其他一切证据,在诉讼活动中,被法院的采信率极高,是一种十分稳妥可靠的证据保全手段。但由于其程序严格、手续繁杂且需承担一定的费用,因此,除非确实必要一般不会被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的日常管理工作中所采用。

证据的固化

那么,还有没有既能防范劳动争议、规避诉讼的举证风险,又能够贯穿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日常管理工作中简便易行的方法呢?

上面已经提到,通常意义上的证据保全是指人民法院或公证机关保全证据的活动。但我们认为,广义的证据保全应该也包括当事人自己采取一定的措施对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证据加以保全的活动。为了有所区别,我们在这里将这样的活动姑且称之为 证据的固化 。

其实,用人单位完全可以通过规范日常管理、完善相关制度等措施,对可能产生劳动争议的有关证据予以提前固化。

那么,实践中我们都应该对那些有可能产生劳动争议的证据提前进行固化,以备不时之需呢?

例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用人单位所制定的规章制度在合法的前提下,还必须经过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方才有效。尽管大多数用人单位客观上都这样做了,但事过境迁,用人单位一般已无法对此予以证明。一旦遇到涉及内部规章制度的劳动争议,多半会因无法证明规章制度曾经经过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而被判无效。如果用人单位在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中,留存了员工返回的对于规章制度的 征求意见表 或工会盖章返回的意见回执,那结果恐怕就要大相径庭了。

再如在开头的第一个案例中,如果企业在突法与冲突事件之时及时报警,通过警方的介入与调查,适时固化第三方对于相关事实的证据,无疑也会在之后的诉讼中获得极为有利的局面。

凡此种种,俯拾皆是,不胜枚举。需要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管理工作中,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与特点,在充分认识诉讼证据保全与固化之重要性的基础上,不断摸索、总结与改进。在这中间,适当借助 外脑 ,加强对专业劳动法研究机构的咨询工作,不能不说是一种立竿见影、事半功倍的可取捷径。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退休有用吗
      一些比较正规的单位在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的时候会给劳动者开具一份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这个证明书并非法律当中规定的文书,但在某些时候却需要用到。那么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怎么写?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退休有用吗?下面,我们为您解答。 一、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退休有用吗? 劳动法四十四条第二款...


·水运工程质量管理办法遵循的原则是什么?
      水运工程质量管理办法遵循的原则是什么在现实生活中,无论是我们日常出行,还是运输货物都会涉及到交通工具,其中,水运交通工具更是我们频繁运用到的工具。国家每年都会进行各种各样的水运工程建设,这是为了促进我国的海上运输事业的发展,因此对于水运工程质量,需要严格把关。接下来我们给您介绍水...


·解除劳动合同要支付补偿金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建立的,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一种书面证明。法律规定,在某些情况下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支付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金,那么在什么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补偿金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解除劳动合同支付补偿金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合同飞》...


·高原作业听力下降属不属于工伤?
      高原作业听力下降属不属于工伤? 一、高原作业听力下降属不属于工伤? 属于工伤,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根据国家规定,执行日常工作及企业行政方面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从事紧急情况下虽未经企业行政指定但与企业有利的工作,以及从事发明或技术改进工作而负伤者,均为工伤。我国原劳动...


·无证驾驶出事故算工伤吗
      无证驾驶出事故算工伤吗1、《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2、根据以上规定,只有在非本人主要责任的情况下发生了交通事故才算工伤。员工在上下班途中无证驾驶否能认定为工伤,要看交警...


·一、劳动合同到期没续签有效么?
      一、劳动合同到期没续签有效么?有效,劳动合同的续订是指劳动合同期满后,当事人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继续签订与原劳动合同内容相同或者不同的劳动合同的法律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 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


·经济补偿金的工资包含加班费吗
      一、经济补偿金的工资包含加班费吗?用人单位在计算员工劳动合同解除、终止的经济补偿金时不应将加班工资包括在内。但是,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恶意将本应计入正常工作时间的收入计入加班工资,以达到减少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和经济补偿金标准的,则应将该部分“加班工资”计入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经济补偿按...


·工地受伤如何申请工伤认定
      在发生工伤的48小时内向当地劳动保障局医疗科部门报告工伤情况。由单位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填写《事故情况记录表》由事故现场负责人简述员工受伤害的经过,目击证人签名、身份证和联系电话等资料。在事故伤害日起30日内,向劳动保障局提交工伤申请,劳动保障局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


·十年以上工龄解除劳动怎样赔偿?
      十年以上工龄解除劳动怎样赔偿? 一、十年以上工龄解除劳动怎样赔偿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的,要支付十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


·非法集资法人自首员工如何处罚?
      非法集资,相信您对这个名词是有一定的了解的,非法集资,顾名思义是一个违法犯罪的 行为,集资就是筹集资金的意思,非法,就是某单位或者是个人通过非法的行为,以自己占有为目的的向社会公民们筹集资金的一个行为。该行为严重的扰乱了社会的经济秩序。那么非法集资法人自首员工如何处罚? 一、...


·河北省十级工伤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河北省是钢铁大省,一些钢铁厂的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因为操作不当,会发生工伤事故。通常来说,单位会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确定工伤等级。按照目前规定,工伤等级分为十个级别。那么河北省十级工伤认定标准是怎样的?我们一起看看我们的说法吧。 一、河北省十级工伤认定标准是怎样...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