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根据法律规定后妈能继承家产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根据法律规定后妈能继承家产吗?继母有权利继承,按照法定继承的话,是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如果有遗嘱则按照遗嘱进行继承。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都拥有相等继承权,继承被继承人等份额的遗产。如果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跟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想有相同的继承权。另外,根据权利和义务相一致的原则,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份额也可以不相等,比如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二、继母失去继承权的情形有哪些?(一)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否既遂,也无论杀害动机为何均丧失对于被继承人本人的继承权;另外,该继承人仅丧失其所所害之被继承人的继承权而不是丧失被继承人以外之第三人的继承权。(二)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要求杀害的目的必须是争夺遗产;与(一)同,该继承人仅丧失其对所争夺之被继承人的继承权。(三)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四)继承人伪造、篡改或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三、继子女有继承权吗?只有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才能继承继父母的遗产。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认定标准是:(1)继子女尚未成年,随生父母一方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时,继父或继母对其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生活教育费,或成年继子女在事实上对继父母长期进行了赡养扶助,亦视为形成了抚育关系。(2)继子女与继父母共同生活,继父母对继子女给予生活上的照料与抚养;或者虽未与继父母共同生活,但继父母对其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生活费、教育费;或者成年继子女事实上长期赡养扶助继父母。(3)继父母负担了继子女全部或部分生活费和教育费;继父母与未成年继子女共同生活,对继子女进行了教育和生活上的照料,即使未负担抚养费用,也应认为形成了抚养关系。在我们国家当代社会是存在着很多的重组家庭,重组家庭当中后妈是能够继承财产的,因为已经形成了合法有效的夫妻关系。此种合法有效的夫妻关系是给予了后妈配偶的身份,因此可以作为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员发生继承。



·继承法中的遗赠扶养协议范本是怎样的
      民法典中的遗赠扶养协议范本是怎样的遗赠人:_______,男,___岁,___省___县人,住___县___乡___生产队,农民。扶养人:_______,男,___岁,___省___县人,住___县___乡、___生产队,农民。_______因__________________...


·离婚后孩子还能继承财产吗?
      离婚后孩子还能继承财产吗当然有继承权。无论父母是否离婚,都不会影响儿女的继承权。《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


·有哪些情形继承人会丧失继承权
      依现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丧失继承权的事由,有以下四种: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也不论是否受到刑事责任的追究,都丧失继承权。这里要注意三点:(1)必须是故意杀人。过失杀人不丧失继承权。(2)不论出于何种动机和...


·有外孙女继承的权利吗?
      有外孙女继承的权利吗?外孙子女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才有继承权。遗产继承顺序,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秩序。《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


·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未遂的丧失继承权吗?
      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未遂的丧失继承权吗?根据《继承法》第七条的规定,继承人有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丧失继承权。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一条规定,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均应确认其丧失继承权。由此可见,继承人是否丧失继...


·根据法律规定遗产可以给别人吗?
      根据法律规定遗产可以给别人吗? 一、根据法律规定遗产可以给别人吗? 根据法律规定遗产可以给别人,可以按照遗嘱当中的内容来进行财产分配。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


·遗嘱继承无效的情况有哪些
      遗嘱继承无效的情况有哪些根据我国继承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无效遗嘱有如下几种类型:1、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即使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后来具有了完全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2、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这种情形由于不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所以应当是...


·放弃继承权要注意什么问题
      放弃继承权是继承人自己的选择,但是放弃的意思表示需要在继承之前做出。同时,在放弃继承权的时候也有一些需要注意的问题。那从实践经验来看,到底放弃继承权要注意什么问题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详细了解。 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做出放弃继承...


·一、继承纠纷老人赡养义务未尽可以获得遗产吗?
      一、继承纠纷老人赡养义务未尽可以获得遗产吗? 继承纠纷老人赡养义务未尽同样也是可以获得遗产的;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


·遗嘱继承必须是法定继承人吗?
      遗嘱继承必须是法定继承人吗是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的条文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由此可见,如果是订...


·胎儿继承遗产时被视为民事权利能力有哪些规定
      胎儿继承遗产时被视为民事权利能力有哪些规定根据《民法》总则第十六条的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此处的“遗产继承”不仅包括法定继承,也包括遗嘱继承、遗赠。胎儿是法定继承人的,按照法定继承取得相应的遗产份额;有遗嘱的,胎儿按照遗嘱继承取得...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