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内容有哪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内容有哪些不管是怎样的公司,其中的公司章程都是起到了很大作用的,而公司章程通常是在设立的时候由股东大会制定的,那在制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时候,可以约定哪些内容呢?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内容。
一、法定代表人
《公司法》第13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二、股东持股比例可与出资比例不一致
虽然这一点公司法并未明确规定可由公司章程另行约定,但司法实践已经认可上述约定属于公司股东意思自治的范畴。股东持有股权的比例一般与其实际出资比例一致,但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内部也可以约定不按实际出资比例持有股权,这样的约定并不影响公司资本对公司债权担保等对外基本功能实现。如该约定是各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未损害他人的利益,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属有效,股东按照约定持有的股权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
三、分红比例、认缴公司新增资本比例可与出资比例不一致
《公司法》第34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四、表决权可与出资比例不一致
《公司法》第42条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可通过公司章程限制股权转让时的剩余股东同意权、优先购买权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场合,允许股东通过公司章程事先自由安排出让股东与剩余股东间二者的利益分配,这是为了减少法律对公司自治的干预。《公司法》第71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公司章程可排除股东资格的继承
《公司法》第75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公司章程对公司董、监、高转让本公司股份的限制可高于公司法
《公司法》第141条第2款: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虽然公司章程是股东意思自治的表现,但也是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再结合该公司的实际情况来制定。而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内容,我们在上文中为您整理了七个可以进行约定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债务人有不安抗辩权吗?怎么用
      债务人有不安抗辩权吗?怎么用 债务人简单来讲也就是欠债的人,虽然欠债还债天经地义,但是债务人该有的权利仍然是被法律所保障的,任何人都没有权利剥夺。也许有债务人就疑惑了,那么,债务人有不安抗辩权吗?我们可以很明确地告诉你,只要你没有犯被剥夺不安抗辩权的事,那么,即使你是债务人,也是...


·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的转换过程是怎样的?
      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的转换过程是怎样的? 一、上市公司的公司债券转股程序 根据交易所规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司在其股票上市时,其上市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即可转换为该公司股票,转换的程序为: 1、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人的普通股股票上市后,可转换公司债券可随时转换成股票。 2、申请...


·公积金按揭提前还款违约金是怎么规定的
      公积金按揭提前还款违约金是怎么规定的?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方式为自由还款模式,提前还款是无任何违约金的。提前还款有两种方式,一种是:部分提前还贷。每次偿还金额不得低于10000元现金,需主借款人携带身份证和借款合同到还款银行办理并签定借款补充合同。提前部分还贷后,借款人可选择以下3种...


·债权?
      债权有哪些分类 一、债权有哪些分类 法定之债与意定之债。(根据发生原因及债的内容是否以当事人的意志决定) 法定之债包括侵权损害赔偿之债、不当得利之债、无因管理之债及缔约过失之债;意定之债主要是指合同之债。 特定物之债与种类物之债。(标的物属性得不同) 单一之债与多数人之...


·怎么样才可以快速的追回欠款
      怎么样才可以快速的追回欠款债务人如果能够如期归还所欠的债务自然最好,但是如果债务人恶意拖欠债务,债权人就要及时采取措施来追回欠款,这样才能避免自身利益遭受损失。那么具体来说,债权人怎么样才可以快速的追回欠款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怎么样才可...


·借贷纠纷民事诉讼程序是怎样的?
      借贷纠纷民事诉讼程序是怎样的?借贷是一件很平常的事,但是现代社会很多人借了不按时归还或者是借贷之后消失不见等等,这种现象十分常见,对于借贷引起的纠纷很多时候我们都束手无策,只能借用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利益,收集借贷相关的证据资料到法院进行诉讼,诉讼时需要根据法院规定的借贷纠纷民...


·债权转实缴注册资本可以吗?
      债权转实缴注册资本可以吗? 一、债权转实缴注册资本可以吗? 可以,债务重组。一定要有协议什么的,哪怕假的也必须要有,千万别干巴巴的就一张凭证。注册资本变动达到一定比例,要重新做“公司章程”。 1、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会决议或者决定; 2、修改公司章程(股东盖章)或者...


·在微信上催收借款能否中断诉讼时效?
      现在人们交流多通过微信、qq等方式,方便快捷,减少了时间成本,拉进了距离。那么借给别人钱,多次通过微信催他还款,可以中断诉讼时效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诉讼时效的中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


·民间借贷诉讼时效是多久
      民间借贷诉讼时效是多久一、民间借贷诉讼时效是多久(一)从诉讼时效的角度看,如果借条注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三年。(二)如果没有注明还款日期,则表明该合同系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债权人有权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但须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在此情形下,确定...


·隐名股东作为债务人,隐名股东的债权人怎么处理?
      隐名股东作为债务人,隐名股东的债权人怎么处理? 一、隐名股东作为债务人,隐名股东的债权人怎么处理 隐名股东并没有公司法意义上的股权、股份,但如果在债务关系中,债权人提供了隐名投资者的隐名投资状况,债权人可以行使代位权以实现其债权。 我国《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


·公司债券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债券申请流程是怎样的?一、公司债券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发行人形成发债意愿并与发改部门预沟通→→证券公司尽职调查→→发行人内部审批程序→→确定符合市场需求的债券资信增级手段→→相关中介机构完成现场工作→→完成债券资信增级相关手续→→发行人和证券公司签订正式的公司债券承销协议→→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