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过失犯罪的主体主体有哪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过失犯罪的自然人主体有哪些(1)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对八种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即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注意: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盗窃、诈骗、抢夺他人财物,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当场使用暴力,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或者故意杀人的,应当分别以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2 )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已满75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省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车至处罚。(3)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对自已行为的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行为人的头脑是否清晰。辨认能力是指行为人认识特定行为的性质、结果与意义的能力;控制能力是指行为人支配自己实施或者不实施特定行为的能力。判断行为人是否具有刑事责任能力,首先判断行为人是否患有精神病,其次判断是否因为患有精神病而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二、过失杀人要负责任吗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过失犯罪,指在过失心理支配之下实施的、根据刑法的规定已经构成犯罪的行为。《刑法》第十五条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根据刑法过失犯罪的量刑标准如下:1、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2、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在处罚上,因为过失犯罪的主观恶性比故意犯罪明显要小,因此刑法对过失犯罪的处罚比对故意犯罪的处罚要轻。过失行为虽然已经造成了基本结果(成立基本的过失犯),但在能够有效防止加重结果发生的情况下(既有履行义务的能力,又有回避结果的可能性),行为人具有防止加重结果发生的义务却故意不防止的,对加重结果成立故意犯罪。



·对两罪并罚能不能判缓刑
      对两罪并罚能不能判缓刑 一、两罪并罚能不能判缓刑 两罪并罚,只要判决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原则可以宣告缓刑。 如果判决的刑期超过三年,则不能再宣告缓刑,累犯不能宣告缓刑。 法律依据:《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


·传播淫秽物品罪需要坐牢吗
      会的,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制作、复制、出版、贩卖...


·判拘役二个月能减刑吗?
      一、判拘役二个月能减刑吗? 判拘役二个月能否减刑需要视情节而定,如果存在立功或者重大贡献是可以减刑处理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减刑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


·盗伐林木罪的犯罪对象有什么惩罚
      我们都知道,盗伐林木是一种犯罪行为,是违反国家森林保护法的。那怎样算盗伐林木的行为?具体犯法的认定标准又是什么呢?而且盗伐林木罪属于什么犯罪类型呢?盗伐林木罪的犯罪对象有什么惩罚呢?下面是我们整理的一些关于盗伐林木罪的相关资料。 一、盗伐林木罪 盗伐林木罪,是指违反国家保护...


·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为了准确地启动刑事诉讼程序,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刑事立案程序。同时,刑事立案作为刑事诉讼开始的标志,是每一个刑事案件都必须经过的法定阶段。那么,通常刑事案件都是由谁来立案的呢?现在就让我们为做详细解答。 一、刑事案件由谁来立...


·刑事诉讼法对证人的保护措施有哪些?
      生活中,当我们面临违法犯罪活动的时候,有时需要我们到法院去作证,这样才有利于法院的审判。但是,如果自己做了证,会不会遭到犯罪分子的打击报复,这是很多证人比较担心的一点。也正是因为有这种担心,所以,很多证人不愿意作证。但是,我国的制度对于证人是有保护措施的,您对于刑事诉讼法对证人的...


·强奸罪私下赔偿有哪些
      一、强奸罪私下赔偿有哪些 构成强奸罪,但没有报案选择私下处理的,首先,这种处理方式不建议,如何赔偿法律没有规定,并且存在法律风险。强奸罪是法律严厉打击的犯罪,是公诉案件,第三人报案的,无论当事人怎么私下赔偿,行为人都要承担刑事责任,私下赔偿只能说明获得了受害者的谅解。 二...


·共同犯罪中止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共同犯罪中止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在简单共同犯罪中,共犯都是实行犯,共犯中有一人决定中止后,然后极力劝说其他人放弃犯罪,如果其他人接受了劝告,放弃本来可以继续下去的犯罪,全案都是犯罪中止;但是,如果一人中止后,其他共犯不愿意中止,但中止者采取了有效措施防止危害结果的...


·诈骗罪的金额应该怎么算
      诈骗罪的金额应该怎么算 一、诈骗罪的金额应该怎么算 诈骗金额,如果没有处理过就按照累计计算。 《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


·破坏计算机网络服务渎职罪既遂刑事责任应该怎么承担
      破坏计算机网络服务渎职罪既遂刑事责任应该怎么承担 一、破坏计算机网络服务渎职罪既遂刑事责任应该怎么承担? 我国没有破坏计算机网络服务渎职罪,与之相关的罪名是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六条 之一 【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网...


·新刑法对销售伪劣种子罪的判刑标准具体是怎样的?
      新刑法对销售伪劣种子罪的判刑标准具体是怎样的?新《刑法》对销售伪劣种子罪的判刑标准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