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管理规定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管理规定是什么?

国家版权局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管理规定如下:

1、各地版权管理机关应认真对本地区的计算机软件的情况进行调查研究,掌握情况,为管理工作取得必要的信息;

2、各地版权管理机关应大力开发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使得计算机软件的开发、销售单位和个人依法办事,同时要求机关、事业单位使用合法软件;

3、各地版权管理机关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国务院2001年12月20日三百三十九号令《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有关条款,对侵犯计算机软件的有关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对于性质严重的制作、发行、销售盗版计算机软件的犯罪行为,可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请各地版权管理机关及时向国家版权局反映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管理工作中的经验和问题。

补充知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人有哪些权利?

①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②开发者身份权,即表明开发者身份的权利以及在其软件上署名的权利;

③使用权,在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以复制、展示、发行、修改、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其软件的权利;

④使用许可和获酬权,即许可他人全部或部分使用其软件的权利和由此而获得报酬的权利;

⑤转让权,即向他人转让使用权和使用许可权的权利。


·选择专利许可方式时需要考虑什么?
      选择专利许可方式时需要考虑什么? 一、选择专利许可方式时需要考虑什么? 1、要想更有效地选择许可方式,企业要分析自身对于该项技术的实施的投入、产出与难度。若企业尚不具备成熟的专利技术实施能力,可考虑以独占许可的形式许可给其他企业使用,并以此许可费作为增强研发生产能力的支持。若...


·商标行政复议期限有何规定
      商标行政复议期限有何规定 现在社会维权意识很重要,就像一个公司如果他的商标收到盗用,那么一定得在第一时间就向有关部门提起申诉复议才行。毕竟一个公司的商标也就是代表了这个公司商标,一旦发生了什么事公司可能就要负连带责任了。那么商标行政复议期限有何规定呢? 商标行政复议是指公民...


·商标局对商标无效实施条例的宣告程序是怎么样的?
      商标局对商标无效实施条例的宣告程序是怎么样的?1、商标局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程序商标局依据以下程序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程序:一是商标局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二是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三是商标评审委员...


·商标证没下来可以转让吗
      可以。已提交申请并拿到受理通知书但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是可以申请转让的,不过,未获注册的商标可能存在被驳回的风险,转让之后,风险就会由转让方转移到受让方。事前了解商标的法律状态分别从商标的有效性、使用年限、许可情况、质押或冻结、重复转让的情况来分析。法律依据:《商标法》第四十二条转...


·商标恶意抢注的程序是怎样的
       法律上商标恶意抢注的程序是怎样的 1、当被抢注商标进入初步审定公告,提出异议。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三十条 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商标法》第三十一条 申请商...


·商标权人需要承担哪些举证责任
      商标权人需要承担哪些举证责任在发生商标权纠纷的时候,此时往往是商标权人作为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此时就要承担一定的举证责任。究竟商标权人需要承担哪些举证责任呢?可能大部分的人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解答吧。 一、商标权人需要承担哪些举证责任 我国《商标法》对商标有特...


·已到期商标续展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已到期商标续展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已到期商标续展规定是怎么样的? 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在商标注册有效期满十年前的一段时间内,依法办理一定的手续,延长其注册商标有效期的制度 根据2013年修改的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


·侵犯版权及其处罚是怎样的
      侵犯版权及其处罚是怎样的侵犯版权及其处罚 对于侵犯版权的行为,即侵犯著作权的行为,说到处罚,那么一般是指相关行为比较严重,构成了《刑法》中规定的侵犯著作权罪。下面就是我们为您带来的侵犯著作权罪的处罚内容: 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


·商标还没过初审是否可以转让
      不可以。初审公告不代表商标已经注册完成,还不具备商标专用权,有可能被异议而无法完成注册。因此初审公告的商标不能向像注册商标那样进行转让。其权利还未最终确定。商标转让的条件:1、受让人必须具备商标注册申请人资格;比如是个人想买商标,那需要有个体工商营业执照,而如果是企业需要买商标,...


·如何理解著作权中的广播权?
      如何理解著作权中的广播权?广播权什么意思? 生活中人们常常收听广播节目,广播节目中的讯多内容的作者都会享有广播权,但许多人并不了解什么是广播权,也不了解我国法律对此的规定,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著作权中的广播权。 1、什么是广播权 广播权是指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


·新商标法恶意抢注的认定要件有哪些?
      新商标法恶意抢注的认定要件有哪些?所谓“恶意抢注”只是人们的通俗称谓,按现行的《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即“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因此,“恶意抢注”就是申请人利用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方式,将他人已经使用但尚未注册的商标以自己的名义向商标局申请注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