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协议离婚要公证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协议离婚要公证吗

一、协议离婚要公证吗

有些当事人在签订离婚协议后,可能出于各种考虑有将协议公证的打算。但是,按照现有民法典律法规,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即使达成离婚协议在没有办理离婚手续的情况下,离婚协议不生效。

也就是说离婚协议书不在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或在法院调解时存入卷宗里,这份协议书其实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基本上等于废纸一张。

而且民政局存档的离婚协议书受法律保护,法院调解时存入卷宗里的离婚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公证的离婚协议书基本属于浪费钱的多余动作。

二、协议离婚的方式

1、夫妻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去办理登记手续,交回结婚证,领取离婚证。

2、夫妻双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并向法院提交自愿离婚的协议书,或者双方亲自到法院作自愿离婚的庭审笔录,由法院审查以后,出具一份《民事调解书》,并收回《结婚证》,自此,双方的夫妻关系解除。


·分居可以自动离婚吗?
      分居可以自动离婚吗?离婚的方式和条件有哪些? 说到夫妻分居自动离婚的问题,就必须首先知道离婚的方式和条件有哪些,这样才能进一步回答夫妻分居可以自动离婚吗、分居多久可以自动离婚、分居两年能否自动离婚的问题。 (一)协议离婚 如果夫妻双方都愿意离婚,并且也对子女的抚养问题、财产的分...


·已经产生的抚养费能否主张
      已经产生的抚养费能否主张以前的抚养费是可以追回的,可以向司法机关起诉来追加抚养费。法院判决后,对方不履行,不支付抚养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如果他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的话,违反了刑法中的拒不执行罪,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


·离婚后双方补签的协议是否有效
      一、离婚后双方补签的协议是否有效对于双方离婚之后签订的协议,其实是改变了离婚协议的内容。离婚协议已经生效,双方应当按照离婚协议的约定互相履行权利义务。但是,实际生活中也会出现双方想改变协议内容的情况。这种情况下双方可以协商一致,签署协议,改变原来离婚协议的内容。但是,这种改变是有...


·离婚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意义是什么?
      离婚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意义是什么?可以合法的获得子女抚养权,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夫妻离婚,一般也会导致夫妻其中...


·农村夫妇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现在农民的婚姻观念有了很大改变,农村夫妻离婚早已是司空见惯的事情,不足为奇。在夫妻办理离婚手续时,首先得协商好离婚财产分割,这方面也是容易引发矛盾的地方。农村的房屋是家庭的重要财产,由于是建立在宅基地上,农民离婚财产分割和城镇居民有所不同,那么农村夫妇离婚财产怎么分割?下面听听我...


·一、法律规定重婚罪由谁处理?
      一、法律规定重婚罪由谁处理?由法院处理和判决,重婚罪的被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可以起诉重婚罪的情形重婚罪是有配偶又与他人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在刑法上认定重婚罪,首先需要满足...


·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依法不适用死刑吗?
      为了维护社会治安和人民的安危,触犯刑法的犯罪者会受到法律的制裁,这是众所周知的。目前我国依然保留着死刑这一刑法,但是也有例外,怀孕的妇女是可以避免死刑的,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依法不适用死刑的具体规定是怎样的呢?接下来我们来具体了解一下吧! 一、刑法规定 根据《刑法》第49条规定...


·婚后赠予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赠予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婚后赠予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给出了明确的答复。其中明确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


·夫妻离婚抚养费能不给吗?
      夫妻离婚抚养费能不给吗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在离婚子女抚养...


·一、离婚案件被告能否提出财产保全?
      一、离婚案件被告能否提出财产保全?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案件的利害关系人在紧急的情况下是可以申请财产保全的,所以离婚案件中被告也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


·什么时候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时,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不仅可以在离婚、赡养、抚养、继承等案件中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也可以在起诉前将人身安全保护令作为独立的诉讼理由向法院提出申请。...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