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民事申诉再审立案条件及限制?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民事申诉再审立案条件及限制有哪些

一、对民事案件提出再审请求有什么限制?

申请再审人对民事案件申请再审、是针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认为错误而提出的,故民事案件申请再审人提出再审请求不得超出原审诉讼请求。

申请再审人在民事再审案件审理过程中不得变更、增加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原审已反诉的除外)。

二、可以申请再审的当事人


案件的原告、被告、第三人都有权申请再审。除上述当事人外,法院内部也有两种启动方式,一是由各级法院院长提交审判监督委员会讨论决定;二是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监督。

三、可以申请再审的对象

申请再审的对象必须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但是有两种例外,一种是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但财产部分的判决可以申请再审;另外一种是依照特殊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以及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后维持原判的案件)审结的案件。此两种案件不得申请再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十三种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2. 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4.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5.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6.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7.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的;

8.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9.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10.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11.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12.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13.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再审的条件有哪些?
       一、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再审的条件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九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二审而单独代理再审(申诉)的案件
      二审而单独代理再审(申诉)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② 曾代理一审或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或二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4) 仲裁案件:按民商案件一审阶段收费标准的1.5倍计算收取。 (5) 执行案件: 按民商案件一审阶段收费标准...


·公益诉讼和再审程序都有什么要求?
      公益诉讼和再审程序都有什么要求? (一)公益诉讼有要求:可以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和相关的组织或是个人根据法律的授权提起诉讼,起诉缘由是发现违反法律法规,侵犯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特定的他人利益的行为,由法院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活动。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五条? ...


·民事案件再审是否中止执行?
      民事案件再审是否中止执行?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不停止原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执行,但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可以不中止执行。相关知识:(一)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和当事人...


·申诉和申请再审有什么区别
      1、提交诉状不同。对于刑事申诉,申诉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刑事申诉状”。对于民事申请再审,应当提交“民事再审申请书”。若当事人提交的是“民事申诉状”,应向其释明让其更改为“民事再审申请书”。2、申请主体不同。有权提起刑事申诉的主体有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案外人。有权提起...


·关于我国的再审有什么特点
      再审有什么特点法院对已经审理终结的案件,依照再审程序对案件的再行审理,其目的是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确属错误的判决或裁定。再审的特点是:1、提起再审的主体必须是最高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上级人民检察院或本院院长;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


·再审程序有什么特点2023
      再审程序有什么特点法院对已经审理终结的案件,依照再审程序对案件的再行审理,其目的是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确属错误的判决或裁定。再审的特点是:1、提起再审的主体必须是最高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上级人民检察院或本院院长;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


·发回重审的案件可以申请再审吗
      发回重审的案件可以申请再审吗?可以的。当事人因对一审法院的判决不服而上诉后,如果被二审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的,原审法院仍然是按一审程序对案件进行审理,原审法院在重审后所作出的判决仍然属于一审判决,如果当事人仍然不服的,仍可以上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


·一审生效的裁判经再审、上诉后作出的裁判,能否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1)已生效裁判在启动再审,进入再审审理程序后作出的裁判,不论是一审后直接生效,还是经上诉审后才生效,均属于再审救济程序作出的生效裁判。 (2)再审裁判的审理对象是已生效裁判,二审裁判的对象是未生效的裁判。一审生效后的裁判经再审、上诉,从形式上看似乎是针对未生效的一审裁判,但再...


·再审期间能申请笔迹鉴定吗?
      一、再审期间能申请笔迹鉴定吗? 可以,如果原审,包括一审、二审诉讼过程中,双方当事人没有申请对笔迹进行鉴定,再审过程中就可以申请对笔迹进行鉴定。 如果原审已经对笔迹进行鉴定,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原审的鉴定有程序上的问题,再审就不能进行鉴定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


·一审终审的案件可以申请再审吗
      所有不同类型的诉讼当事人如果在一审终审后对案件的结果还有异议,是可以申请再次审理这个案件的,不过不同的申请时间上和范围都不太一样,下面给就给大家讲一下什么样的情况可以再审什么样的情况就不能再次申请了。一、如果当事人符合这些条件中的一种就可以申请再次审理:1、原来的审判程序不符合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