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破产清算公司的设立的条件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破产清算公司的设立的条件是什么?

一、进行破产清算的条件

1、中介机构破产清算组的人员组成。根据破产清算工作具有涉及面广、专业性强、技术性高的特点,必然决定了应当由会计、审计、评估、法律等专业人员组成,并且为了工作开展的便利,对专业人员还要求有一定的资质。因此,清算组成员首先应当从会计师、评估师、律师中挑选,如果根据案件需要,还可以聘请公证员、拍卖师等专业人员参与组成。

2、中介破产清算组的类别。

(1)按有无法人资格划分,可以分为二类,一是有法人资格的、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类似破产清算事务所(或破产清算公司)专门机构,在核准的范围内承接破产清算业务,承受相应的权利和义务;二是没有法人资格的、由若干个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等专业机构派出人员组成的中介机构破产清算组,该组织属松散型的临时机构。按有无法人资格进行划分,主要是考虑到因清算组的侵权造成损失之后的民事赔偿问题。

对于第二类中介机构破产清算组,清算级成员因清算工作产生的报酬与收益,应归派出机构;如果涉及到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损失的,首先应由清算组本身承担,清算组承担责任之后,可以向派出造成损失成员的机构追索。

(2)按破产清算组受理破产清算的对象,也应分为二类

一是传统的破产清算组;

二是由中介机构组成的破产清算组。根据目前的破产法律规定,对涉及国有企业的破产,仍然以政府及主管部门牵头成立破产清算组为好,这主要是涉及社会稳定、职工安置、劳动保障等一系列的历史包袱问题,必须要有政府的力量作为保障;对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以及三资公司,不涉及上述历史包袱问题,那么则应当采取由中介机构组成的破产清算组进行破产清算,可以保证清算质量提高清算效率。但是为了保证传统清算组的清算质量,可以要求将破产中的清算业务这一块,由传统清算组再打包给中介机构清算组进行清算,由此相互配合,确保清算质量。这是中介机构破产清算组生存的关键,因为目前法律规定,破产清算组都是由法院指定,法院在破产案件的受理和审理过程中,特别是涉及国有企业破产的案件往往受到极大的行政干扰,所以,由中介机构成立的破产清算组是否能被选用,存在很大的疑问。因此,法院对将宣告破产的案件,可以采取招投标的方式选定中介机构破产清算组。

二、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

1、成立清算组

公司清算的第一步就是成立清算组,根据清算的种类不同,清算组的成立也不相同,一般情况下,自行清算时,清算组的成立应当按照公司法第184条的规定进行,既公司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而指定清算的,在本文中是指解散的公司未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时,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这时清算组的组成人员由法院来指定,可以由股东和中介机构共同进行,也可以全部由中介机构人员组成清算组。清算组成立以后,应当选举出清算组组长,然后制定清算过程中的议事规则和会议制度,编制工作计划,接下来就是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具体步骤和方法。

2、接管公司

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应当全面向清算组移交公司管理权,需要移交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的公章,公司进入清算以后应当严格控制公司公章的使用和保管;

(2)、无遗漏的债权债务清册;

(3)、资产清册,应当按照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分类登记造册;

(4)、合同书、协议书等各种法律文件应当编制成册;

(5)、账务账册、传票、凭证、空白支票等;

(6)、职工花名册,含在职和离退休的全体人员的花名册,详细记载工龄、工种、用工形式、工资及工资拖欠、社保拖欠等情形;

(7)、企业购买的有价证券,享有的无形资产的权利凭证;

(8)、企业的历史档案和其他应当提交的资料。


·破产清算是否可以强裁?
      破产清算是否可以强裁?我们都知道,在我国大大小小的公司有很多,公司有股份有限公司和责任有限公司,每天都有许多的公司因为诸多的原因面临着破产,国家对于公司破产有相关的规定,一般公司破产都有进行破产清算,那么公司破产清算是否可以强裁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破产清算 (...


·破产清算需要清算什么
      破产清算需要清算什么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士组成。所谓有关机关一般包括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政府主管部门、证券管理部门等,专业人员一般包括会计师、...


·破产案件的管辖
          企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债务人住所地指债务人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债务人无办事机构的,由其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   
    基层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县、县级市或者区的工商...


·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的条件包括什么?
      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的条件包括什么?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之间因为拆借资金建立借贷关系的情况非常普遍。当企业陷入经营困难,资金链断裂的时候,作为债权人,最关心的就是是否能够收回欠款。为了保障债权,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对方企业破产清算。那么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的条件是什么?下面请看...


·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怎么解决?
      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怎么解决? 投资人自行清算。投资人自行清算是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自己对企业进行清算。因为个人独资企业是投资人一人投资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是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债权人出于各种考虑,而要求由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 ...


·破产撤销权构成要件是什么?
       许多公司在欠下许多的债务后在期限到来之前仍然没有经济恢复的转机不得已就只能申请破产以免利益更加亏损,但是也有的企业正在进行破产手续的时候发现债务得到了缓解而希望撤销,而企业想要行使撤销权就必须要满足撤销的行为是出于保护债权人以及在法定的期限之前等构成要件。下面来看看具体的内容。...


·法院在清算破产程序中的作用是什么?
      法院在清算破产程序中的作用是什么? 企业从设立到注销是一个健康的发展历程,但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遇到资金周转困难,经营不良等事项,而该情况导致的最坏结果便是企业破产清算。企业清算破产程序是一个较为复杂的过程,其中法院在该过程中起到关键作用,而法院清算破产程序中的作用到底...


·公司倒闭,员工的工资该如何?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应该先申请破产,然后债权人申报债权,处理公司资产,先行支付工人的工资,最后清偿债务。根据与李先生的对话,他们虽然是为该公司工作,可是是老板承揽该公司业务,所以公司的注销与他们的工资没有关系,应该由他们的老板支付工资。现在老板见不到人,他...


·需要注意的破产清算的问题都有哪些方面
      需要注意的破产清算的问题都有哪些方面 需要注意的破产清算的问题 (一)妥善处理员工安置问题 公司清算期间,需要逐步解除与所有员工的劳动合同,因此很有可能激起员工的强烈不满甚至引起其过激的反应(包括向有关部门申诉、侵占、破坏公司财产、其他破坏公司清算进展的行为)。另外,公司在...


·破产清算企业估值方法是什么?
      破产清算企业估值方法是什么? 一、破产清算企业估值方法是什么? 1、审查企业提供的破产基准日资产负债表及相关会计资料。包括: (1)往来账款; (2)存货; (3)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 (4)其他与损益有关的资产类项目。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人...


·股东清算隐瞒债权人股东要承担连带的责任吗?
      股东清算隐瞒债权人股东要承担连带的责任吗?需要的;股东承担有限责任是公司法的基本原则之一,但在出现特殊情况时,有限责任即不适用。从目前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来看,对股东有限责任的排除有以下几种情况:(1)投资不到位,且未达到法定最低资本额的,可否定法人人格,由股东承担无限责任。(2...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