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著作权法定许可的情况有几种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著作权法定许可的情况有几种法定许可有以下几种情况:(1)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著作权法享有的其他权利;(2)作品在报刊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3)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4)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5)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著作权许可使用的注意事有哪些?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但报社、期刊社刊登作品除外。专有使用权的内容由合同约定,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视为被许可人有权排除包括著作权人在内的人祸人以同样的方式使用作品;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被许可人许可第三人行使同一权利,必须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使用作品的付酬标准可以由当事人约定,也可以按照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付酬标准支付报酬。当事人约定不明的,按照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支付报酬标准支付报酬。著作权的法定许可规定使用人事先不必征得著作权人许可,即可使用其作品,但事后必须支付法定的报酬。法定许可使用方式具有效率高,简便易行的特点,大幅度地降低了传播作品、使用作品的成本,提高了使用者的经济效益,节约了社会财富。就著作权人而言,由于省去了签约的麻烦,也能集中精力进行创作,产生出更多更优秀的作品,因而这也节约了他的投入成本,提高了经济效益。



·专利失效后如何恢复专利权?
      专利失效后如何恢复专利权?失效不久可以,但如果失效太久则无法恢复,一般收到专利局的失效通知书后,两个月内可恢复,官费1000元。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延误专利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


·商标权保护范围是怎样的
      商标权保护范围是怎样的 一、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范围 《商标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注册的保护以核准注册的商标为限。 如果人实际使用的商标与核准注册的商标不一致,不仅自身的商标专用权得不到有效保...


·个人如何快速申请发明专利
      个人如何快速申请发明专利 一、个人如何快速申请发明专利 可以自己申请专利,也可以委托代理机构申请专利。通用申请流程如下: 根据《专利法》,发明专利申请的批准程序包括五个阶段:接受,初步审查,公布,实质审查和授权。 1.验收阶段: 如果满足受理条件,专利局将确定申请日期,...


·专利转让的材料要哪些
      专利转让的材料要哪些专利转让通常是指就授予的专利权转让给他人,此时需要到专利局办理相应的转让登记手续,同时当事人也要提供相应的材料。那究竟专利转让的材料要哪些呢?下面,请跟随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这方面的知识吧。 一、专利转让的材料要哪些 社会生活中,一个好的专利发明可能会改变人的一...


·法律规定专利转让流程有哪些
      专利转让流程有哪些第一步:寻找专利转让的方法。这是专利转让流程中最基本的一个环节,而且也非常容易实现。宣召专利转让的方法其实有很多,例如可以在专利网站上进行转让,也可以委托专利申请公司,甚至还可以自己寻找相关的企业等方式。第二步:专利转让人和专利受让人签署专利权转让合同。这是专利...


·公司商标抢注能撤销吗?
      商标抢注能撤销吗?如果抢注的商标已经过了公告期,获得注册了,此时创业者可以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向国家工商行政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起撤销申请。商标法对撤销申请有五年的限制规定,即如果商标获得注册时间超过5年的,就不可以以被抢注为由进行撤销。另外对于商评委的裁决,如果任何一方...


·在专利权中的保护期为作者终身及死后多少年?
      在专利权中的保护期为作者终身及死后多少年?1.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人身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2.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权法规定的14项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身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


·委托作品怎么进行著作权登记?
      委托作品怎么进行著作权登记? 委托作品怎么进行著作权登记? 一、申请著作权登记应准备的材料 (一)申请办理作品著作权登记,除需要按下列第(二)和第(三)项的要求提交身份证明以外,还应当分别准备以下材料: 1、作品自愿登记申请书; 2、权利保证书; 3、作品登记表; 4、作品...


·地理标志商标如何申请 (一)地理标志申请条件
      地理标志商标如何申请 (一)地理标志申请条件 1、以地理标志作为证明商标注册的,其商品符合使用该地理标志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 组织可以要求使用该证明商标,控制该证明商标的组织应当允许。 2、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其商品符合使用该地理标志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


·商标侵权案经侦大队可以介入吗
      商标侵权案经侦大队可以介入吗?商标侵权案已经构成犯罪了的情况下经侦大队就可以介入,商标侵权的立案标准刑法第七十一条 [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案(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保护剧本版权的方法有哪些?
      随着信息化的快速发展,各种电视剧网络剧抢占各大网络平台,数量虽多但质量堪忧,小说漫改剧也进入我们的视野,但是这样的状况下抄袭现象也不断,但这也不是现在才出现的问题了,为了避免自己辛苦写出的作品被人剽窃却无处声张,这就要求我们重视版权的重要性,我们将保护剧本版权的方法整理在下文中供...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