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应该如何界定商标恶意抢注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应该如何界定商标恶意抢注?


(一)申请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这是主观要件


“恶意抢注”申请人是把他人已经使用的商标作为自己的商标提出申请,这种行为的本身,就已经侵占了他人的劳动成果,如果注册成功,无异于用合法的方式偷窃。更为严重的是一旦注册成功,“恶意抢注”申请人成为合法所有人之后,即会利用其注册商标的占用权,禁止他人使用原本属于自己的商标或利用其处分权对被抢注者高价转让或高价许可使用该商标。如果这些目的不能达到,则会提起侵权之诉或向工商行政管理商门举报并索取赔偿。


现实的问题是,如何认定这一主观要件的成立?我们不可能深入到申请人的内心世界,去了解他们主观愿望是否为了不正当利益而只能通过现象去剖析他的本质。哪些现象可以分析出来呢?一是看他注册成功后是否自己使用,即用在自己的产品上,这种产品是否和被抢注人的产品属同类或近似产品;二是是否对被抢注人高价转让或高价许可使用该商标;三是是否直接控告被抢注入侵权,并提出赔偿请求。通过这几方面的分析,如果“抢注”申请人注册商标,主要不是自己使用,甚至自己并没有产品,而后高价转让或向被抢注人提出赔偿请求,我们便可以准确认定他的主观目的,就是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


(二) 申请人采取了不正当手段,这是行为要件


不正当手段,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以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方式,在商标注册申请书和提供的相关材料中不真实地填报了有关事项,但是对于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而言,不可能对申请书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作出审查。因此,认定不正当手段,只可能在异议程序或在以后的被抢注人申请撤销该商标的程序中,由被抢注入提出证据,证明申请人采用了不正当手段。哪些是不正当手段呢?


1、申请人利用与他人同行的关系。中小型企业最容易成为被抢注的对象。因为中小型企业在向市场推出自己的产品时,往往并不是先注册商标再推出产品,更多的是当自己的产品有一定影响后才注册商标。


2、利用与他人曾经合作过的背景。作为合作者,他们是最清楚被抢注入的商标使用情况的,有的在合


作期间,即偷偷地把合作者的商标注册为自己所有,有的则是在合作结束后,将合作者的商标抢先注册。


3、同一区域内了解内情的其他人。利用其不同的条件和自有的优势,如管理者、法律顾问、记者、商标代理人等,在进行新闻采访或进行管理等工作过程中了解到经营者商标使用的情况,并能预见抢注该商标所带来的利益而抢先注册。


上述所列几种不正当手段,共同之处在于他们剽窃他人已经使用但未来得及申请注册的商标,在他们所申请注册的商标上并未凝聚自己的智慧和创意,他们实质上采用了欺骗的手段,用合法的形式掩盖不合法或不合理的本质,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


(三)注册成功,这是客观要件或事实要件


只有注册成功,才会最终形成“恶意抢注”。如果在异议程序,被抢注人发现自己的商标被他人申请,即可提出异议,导致其注册不成功,当然就谈不上“恶意抢注”。事实上,在实践中,很大一部分经营者并不知道自己的商标已经被他人申请注册,即使在程序上有三个月的公告期,但这种公告并非所有经营者都能及时看见,往往直到抢注人成功注册后,被抢注人才知道原本属于自己的商标已被他人抢先注册了。


只有同时具备以上三点构成要件的才会被认定为恶意抢注商标,但目前我国对恶意抢注商标比较缺乏可行性的法律监督机制,也正是因为内地恶意抢注商标所需要付出的违法成本太小,直到现在,恶意抢注商标还是比较普遍。发现商标被抢注,救济途径也是先向商标注册局提出异议。




·在我国对于抢注商标转卖是否可行
       一、在我国对于抢注商标转卖是否可行 商标如果被判定为是抢注的就会被直接撤销商标权,根本就无法正当的完成转让。 1、如果有证据证明商标申请人在申请之前有接触或者能够接触在先使用人的商标,则可推定申请人具有抢注恶意,可依据《商标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是以欺骗手段...


·商标还没过初审可以转让吗
      不可以。初审公告不代表商标已经注册完成,还不具备商标专用权,有可能被异议而无法完成注册。因此初审公告的商标不能向像注册商标那样进行转让。其权利还未最终确定。商标转让的条件:1、受让人必须具备商标注册申请人资格;比如是个人想买商标,那需要有个体工商营业执照,而如果是企业需要买商标,...


·商标注册程序是什么?
      商标注册程序是什么 ?(一)申请的代理 商标注册的国内申请人可以自己直接到商标局办理注册申请手续,也可以委托商标代理组织办理。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我国申请注册商标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应当委托依法成立的商标代理组织代理。 当事人委托商标代理组织申请商标注册或者办理其他商标事...


·合作作品专利权行使的规定是什么?
      合作作品专利权行使的规定是什么?合作作品专利权行使的规定是两个人可以共同的享受到著作权所带来的一些利润,但是同时这对于双方当事人来说也是一种限制,因为毕竟如果要想关于这样的一种专利权和著作权发生一些转移的时候,也需要对方的同意,否则不能够随意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三...


·哪些是专利权人享受的权利
      哪些是专利权人享受的权利1、独占实施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而权利人可以独占地制造专利产品、可以独占地使用该专利技术/设计、可以独占地销售专利产品。2、转让权:权利人有权将自己所获得的专利所有权转让给他人,但向外国人转让专利权的,需要经过有关部门...


·商业名称和商标异同点主要有哪些?
      商业名称和商标异同点主要有哪些?第一,登记注册的法律依据不同。商标是依照商标法的规定进行注册,而企业名称则依照公司法、外商投资企业法、中外合资企业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进行登记。第二,取得方式不同。在我国,一般商品的商标采取自愿注册原则,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即注册的...


·个人作品著作权保护期限权利是多久?
      个人作品著作权保护期限权利是多久? 一、个人作品著作权保护期限权利是多久? 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就其它财产性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


·洛阳专利许可合同的问题是什么?
      洛阳专利许可合同的问题是什么? 专利许可合同主要是保护专利发明开发者的权益不受到别人非法侵害,我国对于专利有专门的法律法规,有很多法律条例对其限制,就是防止专利的被人偷用滥用,保护发明人的权利,希望您能够有所了解洛阳专利许可合同的问题是什么。 一、专利许可合同转让方有什么权利...


·发明专利申请说明书范文,书写要注意什么
      发明专利申请说明书范文,书写要注意什么一、发明专利申请说明书范文 书写要注意什么1、技术领域:写明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所属的技术领域;2、背景技术:写明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理解、检索、审查有用的背景技术;有可能的,并引证反映这些背景技术的文件;3、发明内容: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所要...


·商标侵权行为有哪些形式?
      商标侵权行为有哪些形式?我国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细则以及司法解释所规定的商标侵权,大多都是按照商标侵权行为的内容或者类型来确定案件管辖和案件主体的。商标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


·申请个人著作权权属证明所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申请个人著作权权属证明所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一、申请个人著作权权属证明所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申请作品著作权权属证明应当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1)按要求填写完整的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权利归属证明; (4)作品的样本(可以提交纸介质或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