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签了离婚协议书什么时候生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签了离婚协议书什么时候生效离婚协议,是指在协商后,由夫妻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的监护和探视权、抚养费等签订的书面协议。离婚协议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由夫妻双方共同签字,经民政局批准后生效。这是离婚需要的手续的要求之一。根据《婚姻法》规定,办理离婚手续时,必须出具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和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处理等事项的协商一致意见。如果没有协商一致,则 民政局不予受理。我国《合同法》对离婚协议的规定因其身份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但是,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离婚协议由双方当事人约定成立。因此,一般来说,夫妻双方在签订离婚协议时成立。但是,成立并不意味着立即生效。这是因为协议的内容是以夫妻解除婚姻关系为前提的,如果婚姻尚未解除,协议无法执行。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双方应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离婚协议是需要携带的材料之一。因此,离婚协议只能在双方到民政局的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相关离婚登记手续后生效,而不是在签字后立即生效。二、签了离婚协议后能后悔吗?这个问题需要根据不停情况来分析。离婚协议生效前,你可以反;离婚协议生效后,应当严格按照协议执行,特殊情况除外。值得注意的是,这里所说的“离婚协议”是指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时提交的“协议”,这是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关手续后生效的协议,而不是在协商离婚事宜过程中签订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前,就离婚相关事项达成的《离婚协议书》为附条件协议。不离婚,协议就不生效。不能作为人民法院分割离婚财产的充分、全面的依据,只能作为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参考。从离婚协议的内容上看,包括三项主要内容,即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其中自愿离婚即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涉及当事人一方行使抚养权,另一方支付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还包括未抚养子女一方探视权行使及保障等内容;财产及债务处理则主要包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共同债务如何清偿等。



·离婚后还可以自诉追究重婚罪吗?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离婚后还可以自诉追究重婚罪吗?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一、离婚后还可以自诉追究重婚罪吗 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可以的 1、可以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可以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但是你的举证在签订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对于有子女的夫妻双方
      对于有子女的夫妻双方,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会归其中一方所有,另一方虽然不直接抚养但是要支付抚养费。支付的方式可以是一次性付清,也可以按月支付,一般来说都是按月支付的方式较多。支付的金额大多为支付方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百分之三十。然而即便离婚协议或者法院判决书白纸黑字的规定好了双方权利...


·离婚诉讼的三个阶段是什么?
      诉讼离婚可以是夫妻中一方提起的,当然也有可能出现双方同时向法院起诉离婚的情况。由于此时离婚夫妻之间都是因为一些问题而产生了争议,因此就需要当事人对离婚诉讼的相关内容了解清楚,这样在诉讼过程中才能更好的维护自身利益,那这个离婚诉讼的三个阶段分别是什么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


·在行政诉讼中可不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在行政诉讼中可不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一、在行政诉讼中可不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可以,根据我们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不论刑事案件还是其他行政诉讼案件,只要出现差错,并且为受害者带来了各方面的损失,就是可以申请国家赔偿金的,但是要经过多方面的调查,满足很多要求才可以...


·变更抚养权需要什么资料呢
      抚养权一直是离婚夫妻最为关注的问题,谁都希望子女能跟自己生活,但是法院只会根据双方的经济条件来考虑谁能得到抚养权。虽说抚养权会判给经济好的一方,但抚养权也不是不可以变更的,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就可以变更抚养权。那么大家知道变更抚养权需要哪些材料吗?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一、需要...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写有何要求?
      离婚的时候,签订一份财产分割协议书,就可以防止因财产发生纠纷,而且这份协议只有符合法律规定,是具有法律效力,对双方都有约束力。那么,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写有何要求?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写有何要求? 1)协议各方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


·起诉变更抚养权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离婚案件当中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一般情况下也属于一审终审的类型。因为一审法院在判决抚养权的时候就非常的谨慎,而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频繁的变更抚养权这是非常不利的,不过孩子的抚养这是一个长期的问题,将来当事人也可以结合实际情况要求变更抚养权。但是肯定需要知道起诉变更抚养...


·夫妻婚内财产公证所需资料是什么
      夫妻婚内财产公证所需资料是什么夫妻财产公证一般需要下列材料:(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已婚者还须提交结婚证书;(2)协议书草稿,当事人书写有困难的,公证人员可代写;(3)有关的财产证明;(4)公证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二、什么情况下需要做婚前财产公证1、再婚者。多数再婚者再婚前都...


·重庆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婚姻本身的美好的,但是婚姻的破裂必将给家庭带来巨大床上,并且近几年离婚率逐年增加。而在离婚案件中最为难解决的就是关于孩子的抚养问题,有时候孩子的抚养不能很好的解决,耽误孩子的成长。那重庆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是什么?下面综合介绍。 一、重庆依据标准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


·一、离婚后财产协议履行纠纷怎么处理?
      一、离婚后财产协议履行纠纷怎么处理? (一)诉讼离婚后财产纠纷解决办法 诉讼离婚后,由于法院判决的法律效力,当事人对法院生效后所涉及的财产本没有要求重新分割的权利。但是对于特殊情况下的离婚后财产纠纷法律还是规定了救济的措施的。 1、离婚时漏分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对漏...


·协议离婚咨询律师如何收费,标准是什么?
      有些夫妻往往会因为各种原因最后以离婚收场,为了避免离婚后的关系恶化,很多人都会选择协议离婚。可是,由于相关知识的来源有限,很多人对协议离婚的具体内容不太清楚。那么,协议离婚咨询律师如何收费,标准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什么是协...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