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诽谤罪对方想私了可以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诽谤罪对方想私了可以吗?诽谤罪未造成刑事责任的可以私了,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的重要区别在于绝大多数刑事案件一旦由侦查机关(公安或者检察院)立案,则报案人(或者受害人)既不能私自撤案,也不能私下和解、私了。我国《刑法》规定了四百多个罪名,但是,按照法律可以由当事人意志私了的,只有自诉案件以及未达到重伤的故意伤害案件。二、法律依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的规定:对于存在以下两种情况的自诉案件(注意不包括公诉案件),也可以由当事人自行撤诉。(但是司法实践中并不常见)1、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指被害人掌握有证据,犯罪行为给受害人造成的损害不是很大,依法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单处罚金刑的犯罪案件);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 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二)缺乏, 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 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 法庭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对证据有疑问,需要调查核实的,适用本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的规定。第二百零六条 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第二百零七条 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反诉适用自诉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诽谤罪的具体犯罪事实认定,应当严格基于实际造成的犯罪事实后果来进行处理,特别是对于对方想私了的情况下可以由双方首先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一般情况下对于相关赔偿达成一致的就是可以私了处理的。



·刑讯逼供罪的立案侦查部门是哪个
      刑讯逼供罪的立案侦查部门是哪个 一、刑讯逼供罪的立案侦查部门是哪个? 刑讯逼供由检察院立案侦查。刑讯逼供主要适用于国家工作人员,通常出现于审讯过程中。 1、刑讯逼供过程中致人死亡的,属于故意杀人行为,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因为刑讯逼供致人死亡,具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客观特征...


·法条竞合绑架罪的对象是什么?
      法条竞合绑架罪的对象是什么?绑架罪与非法拘禁罪法条竞合的,适用从一重罪处罚规则,法条竞合是一个行为同时符合了数个法条规定的犯罪构成,但从数个法条之间的逻辑关系来看,只能适用其中一个法条,排除适用其他法条的情况。常见的情形有:重婚罪与破坏军婚罪,诈骗罪与其它特殊的诈骗犯罪,传播淫秽...


·刑诉法解释强制措施包括哪些种类
      在刑事案件当中所采用的一些强制措施并不在于犯罪嫌疑人当时是否配合,因为本身就是为了能够让整个诉讼活动顺利的进行下去,基本上强制措施都是关乎于涉及到普通民众的人身自由的。而下面我们要介绍的内容是刑诉法解释强制措施的种类主要就是包括取保候审,逮捕,监视居住等方法。 一、刑诉法解释...


·适用犯罪构成的概念和特征有哪些?
      适用犯罪构成的概念和特征有哪些?1、犯罪构成的概念犯罪构成,是我国刑法所规定的,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一切客观和主观要件的总和,是使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的根据。任何一种犯罪的成立都必须具备四个方面的构成要件,即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体...


·如果缓刑到期可以出国吗?
      适用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期满的时候可以不给予原定的刑事处罚,这是缓刑的性质,也是我们国家在针对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的一种考察的方法,给予犯罪分子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但是并不是每个犯罪分子都可以被判处缓刑,还是要结合实际的犯罪情节来看,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如果缓刑到期可以出国吗。  缓...


·抢劫罪从犯判决怎么判
      最近不断有抢劫新闻播出,抢劫是一项严重的刑事犯罪活动。在抢劫案件发生后,您所关心的就是犯罪分子有几个,是否已经被捕等等。我相信如果有多个罪犯,抢劫罪从犯判决会怎么判,这一定都是您所关心的。今天,就来帮您了解一下抢劫罪从犯判决怎么判。 一、抢劫罪 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


·认定犯罪中止的条件包括什么
      认定犯罪中止的条件包括什么犯罪中止的成立应具备三个条件:为了更好在司法实践中掌握犯罪中止应用,有必要对犯罪中止,犯罪的未遂,犯罪未遂进行比较犯罪的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行为人自动中止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行为。1、犯罪中止必须是发生在犯罪过程中,这是犯罪中止的时间...


·寻衅滋事罪起诉书公开版的格式是怎样的
      寻衅滋事罪起诉书公开版的格式是怎样的?(一)首部1、写明标题,即居中写文书的名称。2、被告人基本情况及案由。先写被告人姓名(被告人为单位的写其名称),后写案由(即起诉书认定的涉嫌罪名),最后写起诉书的编号。此三项内容不必宣读。(二)正文1、抬头,亦称呼告语。根据合议庭组成人员情况...


·犯罪部分既遂怎么认定?
       一、犯罪部分既遂怎么认定? 犯罪部分既遂的认定一般是通过认定其是否已经满足了犯罪的要件来确定的。 1、犯罪既遂的判定标准,通常是根据犯罪构成要件要素是否齐备来判断。如果相关犯罪要素已经齐备,一般认为犯罪既遂,反之就是犯罪未遂,或不是犯罪。 2、行为人必须具有民事行为...


·诉讼代理人伪造证据罪司法解释是什么
      在我国的司法建设中,证据是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在有些情况下,证据甚至会直接影响到案件的审判。与此同时,案件在审判的时候,一般都会有诉讼代理人,诉讼代理人有时候为了帮当事人赢得案件的审判,会存在伪造证据的行为。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诉讼代理人伪造证据罪司法解释是什么? 一、诉讼...


·认罪态度陈述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我们每个人在生活当中为人做事的时候所表现出来的一些态度是给别人留下的第一印象,因此在刑事案件案发以后,其实公安机关也是非常注重与犯罪嫌疑人本人所表现出来的正确的态度的,前提当然是建立在证据已经确凿无疑的情况下了,有部分涉案其中的当事人也比较好奇认罪态度陈述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