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临时工未买保险可以工伤鉴定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临时工未买保险可以工伤鉴定吗可以。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单位的法定义务,单位不交保险的责任在单位,你可以申请工伤鉴定,赔偿责任由公司承担。也就是说,是否缴纳社保,与做工伤认定、工伤鉴定并不存在直接的关系。实践中,就算所在的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国家规定给职工缴纳社保。在职工发生伤害事故之后,仍旧可以申请工伤认定或者做工伤鉴定。不过,工伤认定是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伤残等级鉴定)的先决条件,没有工伤认定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不会受理你的鉴定申请。所以,需要先申请了工伤认定,确认属于工伤事故后,才能申请做工伤鉴定,也就是劳动能力鉴定。二、工伤人员旧伤复发鉴定程序是怎样的旧伤复发需要治疗,经治疗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填写《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是否旧伤复发争议,申请当地设区的市级劳动力年龄阶段委员会确认。旧伤复发导致伤残程度发生变化的,在初次鉴定结论作出满1年之后的,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但工伤职工与遭受事故伤害所在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领取了一次性 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的,工伤保险关系已经终止,旧伤复发不再享有工伤保险待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不再受理。《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工伤保险经办规程》人社部发〔2012〕11号第四十四条 工伤职工因旧伤复发需要治疗的,填写《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表4-2),由就诊的工伤保险协议机构提出工伤复发的诊断意见,经业务部门核准后到工伤保险协议机构就医。对旧伤复发有争议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关于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的问题,各省市均有当地的规定。在福建省,工伤职工领完一次性工伤医疗、伤残就业补助金,签订终止工伤保险关系书面协议后,不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若旧伤复发,若旧伤复发了,可否依据国家《工伤保险条例》18条,再享受工伤待遇。



·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有哪些?
      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有哪些? 一、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有哪些? 1、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 (1)范畴不同:劳动关系属于经济基础范畴,劳动法律关系属于上层建筑范畴。 (2)前提不同:劳动关系的形成以劳动为前提,劳动法律关系的形成则是以劳动法律规范的...


·员工生病多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员工生病多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医疗期满,不能从事与肮脏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可以解除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一)项规定,劳动者生病期间,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因违反公司规定被辞退怎么办
      劳动合同对于劳动者十分重要,它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能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但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因违反公司规定被辞退的话怎么办呢?劳动者有怎样的权利,我们又该如何维护?我们会给您解答。 一、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因违反公司规定被辞退怎么办?...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合同协议书怎么写 找专长律师:合同事务律师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合同协议书怎么写 找专长律师:合同事务律师 ? ? ? ? ? ?损害赔偿律师 ? ? ? ? ? ?婚姻家庭律师 ? ? ? ? ? ?劳动工伤律师 ? ? ? ? ? ?债权债务律师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合同协议书是在建筑工程施工前,施工方和委托方签定的关于...


·职工隐瞒病情入职会被开除吗?
      职工隐瞒病情入职会被开除吗? ?职工隐瞒病情入职会被开除吗? 不应该。因为职工并没有侵犯公司的知情权,职工行为并非欺诈公司,公司无权单方解聘。 1、隐瞒病情不能作为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 2、如公司的规章制度中规定隐瞒病情属于严重违纪,或员工在入职声明中确认其有隐瞒...


·行政机关工勤人员加班适用劳动法吗?
      行政机关工勤人员加班适用劳动法吗?合同制职工适用《劳动法》,其余人员不适用《劳动法》。1、事业单位编制人员,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所以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节假日值...


·因工作导致肺气肿算不算工伤
      因工作导致肺气肿算不算工伤 一、因工作导致肺气肿算不算工伤? 因工作导致肺气肿的算是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关于工伤分类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


·员工如果在用人单位不满意工作或者是个人原因不再进行工作的话
      员工如果在用人单位不满意工作或者是个人原因不再进行工作的话,是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的,但是这时候需要双方签署解除劳动合同,那么这时候的话就需要准备一些材料才可以,一般的需要的材料有单位开具的离职证明,然后到人力资源社保局进行盖章就可以了。 解除劳动合同原因的相关材料有什么?...


·国定假日上班加班工资怎么算?
      国定假日上班加班工资怎么算?法定节假日上班的话,除了正常支付的工资之外,再支付300%的加班费;《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申请工伤保险待遇需携带哪些材料
      申请工伤保险待遇需携带哪些材料 一、申请工伤保险待遇需携带哪些材料 (1)用人单位需提供《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病历原件及复印件、发票原件、事故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住院医疗费用汇总清单、住院医疗药品汇总清单; (2)转外就医需提供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医疗机构出具的转院证明...


·如何解读劳动合同法竞业条款?
      如何解读劳动合同法竞业条款? 一、《劳动合同法》对竞业限制条款是怎么规定的? 《劳动合同法》对竞业禁止问题做了详细的规定,如第23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