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个体户工伤误工费可以要求赔偿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个体户工伤误工费可以要求赔偿吗?个体户工伤是可以申请误工费的赔偿,对于受害人没有固定工作(如个体户、私营企业主、自由职业者、待业青年或在校学生等),应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相关收入清单,否则很难获得法院支持。《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二、交通事故中个体工商户误工费如何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根据这一规定,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其计算公式可以表述为:误工费赔偿金额 = 误工收入(天/月/年)× 误工时间其中,①关于“误工收入”的确定。因受害人工作情况的不同,收入的确定,又分成2种情况:一种是在有固定收入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另一种是在无固定收入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其收入以及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②关于“误工时间”的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收入。(一)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其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其计算公式为:误工费赔偿金额 = 实际减少的收入受害人正常情况下的劳动(工作)收入 - 事故受伤后劳动(工作)收入上述计算公式也可以用相关符号进行表述,如可表述为:p=a - b其中,p=误工费赔偿金额;a=受害人正常情况下的劳动(工作)收入;b=事故受伤后劳动(工作)收入。综合上面所说的,误工费只有受害方才能获得此赔偿,但对于在申请的时候一定要有合法的证明材料才能获得此赔偿,有固定收入的一般需要单位的收入证明,而对于没有固定收入的就会直接按上一年度的工资来进行计算,这样才能保障受害方的权益。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是永久雇佣不可以解雇的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是永久雇佣不可以解雇的劳动合同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是理解为不能解雇,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没有约定合同终止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是铁饭碗,只要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符合法定解除条件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


·对于肩关节炎算不算工伤?
      对于肩关节炎算不算工伤? 一、对于肩关节炎算不算工伤? 不算,这种病是常见病,得这种病并不一定是在井下工作才能造成的。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 1...


·解除劳动合同后多久内办理社保转移关系?
      解除劳动合同后多久内办理社保转移关系?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一、解除劳动合同后多久内办理社保转移手续?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


·工伤待遇行政纠纷裁决不服怎么办?
      我们在上班期间,因为各方面的原因,受到了工伤的伤害,我们可以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享受相关的工伤保险等的待遇。工伤保险让我们在受到伤害后,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工伤待遇行政纠纷裁决不服怎么办?我们可以在仲裁后,申请行政复议,如果复议的结果依然不满意,可以在15日内提起行政的诉讼。今...


·职工经济补偿金需要纳税吗?
      职工经济补偿金需要纳税吗(一)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


·如何对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
      要是职工在上下班途中不幸发生了交通事故的话,经过相关的认定也是可以按照工伤事故进行处理的,即特殊的工伤事故——交通事故工伤。那在这样的情况下应该如何对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可以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对于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是否认定工伤此类的案件...


·临时工提前走要扣工资吗?
      临时工提前走要扣工资吗不可以扣工资,但可以要求支付违约金,如果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按相关政策规定,用人单位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对“克扣”一词,应做进一步的理解:在劳动者已经为用人单位提供了正常劳动的...


·法律上对于工程质量保修金的返还期限是怎么说
       法律上对于工程质量保修金的返还期限是怎么说 我国法律法规尚未就质量保修金返还期作明确规定,实务中亦未形成通行惯例,由此造成了质量保修金返还约定的多种缺陷,当前,保修金返还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承包方根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四条(四)的规定,约定“待工程交...


·加班工资要征个人所得税吗
      加班工资要征个人所得税吗?加班工资是需要扣税的,这是我国的法律所规定的。我国对个人所得税征税时主要是对工资、薪金所得征税,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这就是说,个人取得的所得,只要是与任...


·公司对哺乳期员工可以辞退吗
      公司对哺乳期员工可以辞退吗?公司对哺乳期员工不可以辞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辞退员工: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


·主动离职的话什么时候发工资
      主动离职的话什么时候发工资劳动者依法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在办理解除合同手续时一并结清工资。但实务中,公司处于财务方面的便利,辞职所在当月工资,公司通常在规定工资发放日发放。就是说,你在职的时候工资什么时候发,辞职当月的工资也在通常工资发放日那一天发放。劳动合同履行期,劳动者解除...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