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对遗产分割时应遵循什么原则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对遗产分割时应遵循什么原则遗产分配原则是指依法继承人之间在分割遗产时应遵循的准则。按《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的规定,依法继承中遗产分配应遵守以下原则:1、份额均等原则。按《民法典》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这里的一般是指大致上相同的意思。但有些遗产分配达到均等很难掌握。但经各继承人协商一致也可以不均等。2、体现养老育幼的原则我国《民法典》规定: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即多分点遗产。3、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多尽义务者多分;少尽义务者少分;不尽义务者不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时可以多分。相反,对被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4、适当照顾的原则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抚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按具体情况可以多分点遗产。二、如何区分遗产范围与家庭财产遗产范围往往与家庭财产混杂在一起,因此要作出正确的区分:1、被继承人的遗产与共同财产的区分,如遗产与夫妻共同财产、遗产与家庭共有财产、被继承 人生前所欠的个人债务与家庭共同所欠的债务;2、被继承人的遗产与被继承人的人身权利或身份利益的区分,如遗产与被继承人死亡后其家属应得的抚恤金、被继承人所有的房产权与被继承人享有的公有房屋居住使用权、被继承人承包经营的收益与被继承人承包经营的权利等。公民死亡后遗留的个人财产转移给他人所有称为继承。由于继承是被继承人个人财产的转移,因此遗产范围必须首先明确。此外,考虑到被继承人生前一纸遗嘱可能就要决定巨额的遗产流向,同时还涉及死者遗愿和生者感情等复杂因素,遗嘱应当符合法律严格规定的条件。



·夫妻婚前财产有没有继承权?
      夫妻婚前财产有没有继承权? 一、夫妻婚前财产有没有继承权?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合法的继承人可以继承被继承人个人的合法财产,所以再婚夫妻对对方婚前的合法财产是有继承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


·遗产继承公证公证费多少遗产继承公证费用根据实际继
      遗产继承公证公证费多少遗产继承公证费用根据实际继承金额大小有不同的收费方式,具体收费如下:受益额2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不超过1.2%收取。超过20万元不满5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1%收取。超过50万元不满5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8%收取。超过500万元不满1000万元的部分...


·兄弟姐妹如何继承财产?
      兄弟姐妹如何继承财产?1、按照国家《继承法》将兄弟姐妹之间列为相互可以继承遗产的法定第二顺序继承人范围内。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兄弟姐妹可以第二顺序继承人的身权份继承遗产。2、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承人均等分配遗产:《继承法》第13条规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


·还未出生的胎儿具有继承权吗?
      还未出生的胎儿具有继承权吗?未出生的胎儿有继承权,我国《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实施,届时《继承法》等相关法律将会失效。根据我国《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法定继承办理。”为了妥善处理继承中有关胎儿的问题,最...


·一、遗产构成的要件有哪些?
      一、遗产构成的要件有哪些所谓遗产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下来的个人合法财产。构成遗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一)遗产必须是财产。其中财产包括积极财产和消极财产。消极财产即债务。遗产不能是人身权及身份等,这是由现代民法典作为财产继承而决定的,此与古代社会的宗祧继承制相区别。(二)遗产必须...


·继子女解除抚养关系后继承权会受到影响吗?
      继子女解除抚养关系后继承权会受到影响吗? 一、继子女解除抚养关系后继承权会受到影响吗? 继子女解除抚养关系后继承权不会受到影响,对于继父母离婚的情形,一般是由一方继续有继子女的抚养权,此后,另一方与继子女的抚养关系就解除了,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继子女就已经丧失了继承权,这是由于继...


·一、起诉继承遗产需要材料有哪些?
      一、起诉继承遗产需要材料有哪些?(1)公安机关、医院关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日期的户籍资料或宣告死亡的判决书;亲属关系证明;(2)被继承人主要遗产所在地的证明及遗产种类、数量及折价清单;(3)被继承人生前债权、债务情况的证明;(4)被继承人遗嘱原件,公证遗嘱的公证书...


·遗产包括夫妻共同财产吗
      遗产包括夫妻共同财产吗遗产包括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根据该条的规定,结合上面对财产的相关界定,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1.工资、奖金。工资是指作为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期付给劳动者的货币或实物;奖...


·子女继承父母财产要缴税吗
      子女继承父母财产要缴税吗子女继承父母房产不用交税,只交工本费就可以了,不过公证的时候会有公证费 首先确定有没有遗嘱,如果有的话,遗嘱上载明的继承人那遗嘱到公证处进行遗产继承公证,然后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继承过户手续 如果没有遗嘱的话,有继承关系的人都要到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然后到房...


·再婚老年人子女的继承权是怎样的
      再婚老年人子女的继承权是怎样的每个子女都享有继承权。死者的配偶、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扶养关系的继承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死者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义务的继兄弟姐...


·最新财产继承法全文
      遗产的继承主要就是财产和债务的继承,而这其中的财产包括了现金、存款、股权、知识产权等等,对于此我国制定的相应的法律条文加以规定,即《民法典》继承编,而我国其实是没有什么财产继承法的。下面,我们就来为您介绍介绍一下这个继承编的全部内容吧。 《民法典》 第六编??继????承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