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拘役六个月缓刑八个月还需要坐牢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拘役六个月缓刑八个月还需要坐牢吗?

一、拘役六个月缓刑八个月还需要坐牢吗?

拘役六个月缓刑八个月有可能就不需要坐牢了,拘役六个月缓刑八个月的意思是:被判处拘役六个月,但暂缓执行,对其实行社区矫正,并有八个月的缓刑考验期,并要根据在八个月的缓刑考验期内的情况来确定最后是否需要实际执行六个月的拘役:

1、如果在八个月的缓刑考验期内,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拘役六个月的刑罚就不再执行。

2、如果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实行数罪并罚。

3、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二、被判处缓刑后应该遵守的规定

《刑法》

第七十五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第七十六条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第七十七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不少的刑事案件,法院在最终宣判时,都会同时宣判拘役、缓刑两种刑罚,对于此种缓刑与主刑一起宣判的情形,司法机关在都会先执行缓刑的处罚,且只要在犯罪分子在缓刑期间严格遵守了法律的规定,并且表现良好,那么拘役的处罚就并不会被执行了。


·非法集资中间人量刑的问题是如何规定的
      关于非法集资其实是团伙作案的情形比较多,而且多数的非法集资案件当中都存在所谓的中间人,这一中间人,可以说在过程当中起到了关键性的搭桥引荐的作用,很多投资者其实都是冲着中间人才将钱投给了犯罪嫌疑人的。因此我国很多的受害者都关心的一个问题就是,非法集资中间人量刑的问题是如何规定的? ...


·网络恶意诽谤罪如何定义?
      网络恶意诽谤罪如何定义?一、诽谤罪的相关法律法规很多人觉得网络是一个没有约束、管制的平台,在网络上可以畅所欲言,于是就会在网络上恶意诽谤他人,给他人的生活、工作、名誉造成了恶劣的影响。被他人恶意诽谤的时候肯定会通过法律维权,那么在网络上恶意诽谤他人,可以告他吗?可以。在网络上侮辱...


·犯了妨害动植物检疫罪怎么量刑处罚
      妨害动植物检疫罪怎么量刑处罚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七条 违反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的规定,逃避动植物检疫,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此外,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二、妨害...


·刑法中职务犯罪案件立案侦查期限规定是什么
      刑法中职务犯罪案件立案侦查期限规定是什么?1、职务犯罪案件立案侦查期限没有明确的规定,如果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公安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予以答复,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


·监视居住的法定期间可以折抵刑期吗?
      监视居住的法定期间可以折抵刑期吗?(一)监视居住的法定期间可以折抵刑期吗?监视居住的法定期间可以折抵刑期,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二)被...


·因刑事案件中止审理的民事案件怎么处理?
      因刑事案件中止审理的民事案件怎么处理?审理中发现涉嫌犯罪,且该刑事犯罪嫌疑案件确认的事实将直接影响民事纠纷案件的性质、效力、责任承担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应裁定中止审理,将犯罪线索移送有关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等待刑事程序终结后再恢复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打人被判刑出来会报复对方吗
      不会。以暴制暴都是不对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应当处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的行政处罚。如果打击报复,又采用打架的方式造成轻伤以上后果的会涉嫌故意伤害罪,要追究刑事责任。《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


·没批捕是不是就无罪了吗?
      一、没批捕是不是就无罪了吗? 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情形 (1)不符合本法第79条第1款规定的逮捕条件 ① 没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侦查机关查获的犯罪嫌疑犯罪的证据达不到认定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实的程度,或者根本没有证据,或者虽有证据,但证据不能相互印证,...


·法律中信用卡诈骗怎么定罪
      对于信用卡诈骗来说,其中比较常见的就是恶意透支信用卡并且经过银行催收之后还不还款的行为,此时对恶意透支的数额有一定的要求,如果没有达到规定的数额标准,就不能认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那究竟信用卡诈骗怎么定罪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信用卡诈骗怎么定罪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立案标准
      由于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特殊性,国家对这两类药品的用药和用量都有专门的管理办法进行了规定。如果违反规定,像吸毒者提供了能够使人成瘾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就可能构成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下面本文就为您介绍什么是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以及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怎么...


·有关部门批捕以后什么时候判刑
      一,有关部门批捕以后什么时候判刑 1、公安机关逮捕以后应当进行侦察,时间一般为2个月,但是最长可以达到7个月(重大疑难等情况) 2、交由检察机关审查起诉1个月,可以延长半个月,可以交公安机关补充侦察2次,每次1个月,但最多补充侦察2次。 3、进入法院审理阶段,一般为二个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